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01583发布日期:2018-11-28 00:10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水处理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



背景技术:

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在废水处理尤其是生活废水处理中,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设备中的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有的称为缺氧池)始终是个问题,因为回流的好氧末端混合液以及回流的污泥在现有设备的厌氧池中很难与进水充份的混合,这是保证最终出水指标达标的关键之一。

现有的设备中,常采用的穿孔管布水,回流的好氧末端混合液以及回流的污泥在穿孔管中混合,布水孔很容易堵塞,因此需要解决厌氧池中厌氧池流道堵塞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背景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流道容易堵塞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包括具有底板和顶盖的筒状外池壁,所述顶盖中央设置有废水进口,底板中央设置有废水出口,所述外池壁内还设置有内池壁;所述内池壁包括顶部为圆锥形的上壁体和与所述上壁体固定连接的圆柱形的中壁体,所述上壁体上开设有过流孔,所述中壁体底边通过倾斜的支撑环板与所述外池壁的底板固定连接,所述支撑环板上开设有过流孔,所述底板上与所述废水出口同心的设置有锥形排污部件,所述排污部件的上半部分开设有过流孔。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其通过将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设计成特殊的多层结构,并且每一层间相互具有水力作用,从而利用废水在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中的流动力对厌氧池的各个池壁进行冲洗,从而使得厌氧池内保持流道畅通,有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厌氧池流道堵塞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废水在厌氧池中的流向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造纸废水处理的厌氧池,包括具有底板12和顶盖11的筒状外池壁10,所述顶盖11中央设置有废水进口,底板12中央设置有废水出口,所述外池壁10内还设置有内池壁20;所述内池壁 20包括顶部为圆锥形的上壁体21和与所述上壁体21固定连接的圆柱形的中壁体22,所述上壁体21上开设有过流孔,所述中壁体22底边通过倾斜的支撑环板24与所述外池壁 10的底板12固定连接,所述支撑环板24上开设有过流孔,所述底板12上与所述废水出口同心的设置有锥形排污部件30,所述排污部件30的上半部分开设有过流孔。

如图2所示,由于上述方案中上壁体21的锥形结构,使得废水从废水进口进入厌氧池后,直接冲击在上壁体21的锥形面上,而上壁体21开设有过流孔,从而废水在过流孔的作用下一方面具有过滤作用,另一方面穿过过流孔进一步冲击排污部件30的这部分废水对排污部件30具有冲刷作用,从而使得废水中的杂质无法在排污部件30上半部分的过流孔停留,因此可以保证排污部件30的通畅性;当废水冲击上壁体21后,没有穿过上壁体21上过流孔的那部分废水从外池壁10和内池壁20之间的流道继续向下流动,到达最底部后,废水在支撑环板24上过流孔的过滤作用下,进一步进入到内池壁20和排污部件 30之间的流道内,由于排污部件30的下半部分没有过流孔,从而废水进一步向上流动,当流动到最上方时,又对上壁体21进行一次冲刷,从而使得上壁体21上的过流孔保持了通常,在这里,由于水力的沿程损失,这部分废水的冲刷力小于从废水进口进入的废水的冲刷力,因此向上流动的废水冲刷上壁体21后,通过排污部件30上半部分的过流孔进入到排污部件所在的空间内,进一步通过废水出口排出,通过正向和反向的冲刷作用,保证了厌氧池内流道的通畅性。

优选的,所述排污部件30的顶部与内池壁20的上壁体21接近,且锥形排污部件30 的锥度小于所述上壁体21的锥度,将排污部件30与上壁体21的距离拉近,可以减小废水的沿程水力损失,从而保证废水对上壁体21以及排污部件30的冲刷作用力,进而保证上壁体21和排污部件30上过流孔的畅通性;当锥形排污部件30的锥度小于所述上壁体 21的锥度时,沿着废水向上流动的方向,废水的流道逐渐变小,从而水压上升,水压上升可以加大废水对上壁体21和排污部件30的冲刷压力,这样使得排污效果更好。

优选的,所述外池壁10上设置有冲洗口40;设置冲洗口以在需要时,连接冲洗水管对外池壁10和内池壁20之间的流道进行反冲洗,以清理支撑环板24上滞留的杂物。

优选的,所述废水进口和废水出口均为法兰;法兰为最简单、最可靠的便于拆装的连接结构,因此这样设置有利于厌氧池的高效清理和维护。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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