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原位微波土壤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微波发射器以及管状天线,所述微波发射器的发射端与所述管状天线的一端连接,以发射微波至所述管状天线的管腔内;所述管状天线的侧壁形成有与所述管状天线的管腔连通的通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位微波土壤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天线的通孔具有多个且均匀分布于所述管状天线的侧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位微波土壤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发射器的发射端与所述管状天线通过波导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位微波土壤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天线远离所述微波发射器的一端设置有锥形插头,所述锥形插头的底面与所述管状天线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位微波土壤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天线包括多段首尾相连的子天线,所述管状天线首段的子天线的端部与所述微波发射器的发射端连接。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原位微波土壤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天线的通孔上罩设有保护罩。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原位微波土壤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罩采用非金属材料。
8.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原位微波土壤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发射器为磁控管。
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原位微波土壤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波导分别与所述微波发射器的发射端以及所述管状天线通过法兰连接。
10.一种原位微波土壤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原位微波土壤修复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