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901583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油气田开发的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
背景技术
油气田开发过程中,近井地带堵塞会导致油井产量大幅降低,需要采取解堵措施恢复油井产能。常规的解堵药剂在地面混合后通过施工泵将药剂注入储层进行解堵,但某些药剂在地面混合会发生反应,长时间放置会生成影响人体健康及作业安全的气体,这些药剂入井前需要按照比例均匀混合后再入井,且需要根据施工排量的变化随时调整药剂的混配量。目前,现场施工主要通过手动调节注入泵吸入口阀门来控制两种液体的混配比例,这种方式的缺点在于药剂混合不均匀,会影响解堵效果。上述论述内容目的在于向读者介绍可能与下面将被描述和/或主张的本实用新型的各个方面相关的技术的各个方面,相信该论述内容有助于为读者提供背景信息,以有利于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各个方面,因此,应了解是以这个角度来阅读这些论述,而不是承认现有技术。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以解决解堵药剂入井前混合不均匀的问题,保证了解堵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提供一种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所述混合箱上设有入口和出口,入口和出口分别设置在混合箱相对的两个面的对应角上,混合箱内设有若干块将混合箱内部平行间隔的挡板,挡板的一角设有开口,相邻两个档板的开口分别处于两个档板的对角上。其中,所述挡板的开口面积与混合箱的入口和出口的面积相等,混合箱的棱线长为入口和出口直径的4 8倍。其中,所述混合箱为立方体,挡板为矩形。其中,所述挡板为三块。本实用新型具有下述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混合箱解决了解堵药剂入井前混合不均匀的问题,保证了解堵效果。

利用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以下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图1是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中混合箱的结构示意图;[0014]图2是混合箱中挡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本实用新型的核心在于提供一种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以解决解堵药剂入井前混合不均匀的问题,保证了解堵效果。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10为立方体,上设有入口 10-2和出口 10-3,入口 10-2和出口 10-3分别设置在混合箱10相对的两个面的对应角上,混合箱内设有若干块将混合箱内部平行间隔的挡板,挡板为矩形。图中档板为3 ±夹,分别为档板10-4、10-5、10-6,档板10-4、10-5,10-6的一角设有开口,相邻两个档板的开口分别处于两个档板的对角上。所述挡板的开口面积与混合箱的入口和出口的面积相等,混合箱的棱线长为入口和出口直径的4 8倍。本实用新型具体使用时,初混的药剂经入口 10-2进入混合箱10后,在各挡板间形成绕流,实现了药剂入井前的均匀混合,保证了解堵药剂的解堵效果。上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总之,本实用新型虽然例举了上述优选实施方式,但是应该说明,虽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进行各种变化和改型,除非这样的变化和改型偏离了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否则都应该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箱上设有入口和出口,入口和出口分别设置在混合箱相对的两个面的对应角上,混合箱内设有若干块将混合箱内部平行间隔的挡板,挡板的一角设有开口,相邻两个档板的开口分别处于两个档板的对角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的开口面积与混合箱的入口和出口的面积相等,混合箱的棱线长为入口和出口直径的4 8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箱为立方体,挡板为矩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为三块。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解堵药剂混配的混合箱。所述混合箱上设有入口和出口,入口和出口分别设置在混合箱相对的两个面的对应角上,混合箱内设有若干块将混合箱内部平行间隔的挡板,挡板的一角设有开口,相邻两个档板的开口分别处于两个档板的对角上。本实用新型解决了药剂入井前混合不均匀的问题,保证了解堵效果。
文档编号B01F13/10GK202844949SQ20122046428
公开日2013年4月3日 申请日期2012年9月13日 优先权日2012年9月13日
发明者贾辉, 田艺, 黄凯文, 欧阳铁兵, 郑华安, 谢思宇, 梁玉凯, 杨波, 陈严, 廖云虎, 于东, 颜明, 于志刚, 曾玉斌, 吴绍伟, 穆永威, 彭建峰 申请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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