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在线检测的气流粉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3418阅读:35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在线检测的气流粉碎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料粉碎的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在线检测的气流粉碎机。



背景技术:

气流粉碎机的粉碎机理决定了其适用范围广、成品细度高等特点,现有的气流粉碎机所粉碎的物料需要经过收集装置采集后再经过布置于另一位置的检测装置进行检测,检测和生产不同时进行,一旦检测的产品不合格,则需要将物料进行再次返工,其使得生产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在线检测的气流粉碎机,其气流粉碎机的出口端设置有在线检测装置的收集口,颗粒直接进入在线检测装置的检测部分,实时获得气流粉碎机所生产的颗粒的情况,进行快速调整,确保气流粉碎机生产的高效率。

一种可在线检测的气流粉碎机,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粉碎腔体、入料口、出料口,物料通过所述入料口通入粉碎腔体后、从出料口流出,所述出料口的出口端连接有检测腔体的入口,所述检测腔体的外环面设置有在线取样器,所述检测腔体开有通路连通至所述在线取样器的入口,所述在线取样器的出口连接有激光检测器,所述激光检测器的输出部分设置有成像显示部分,所述检测腔体的出口直接外接物料输出管路。

其进一步特征在于:所述在线取样器的出口通过垂直的输出管路连接有所述激光检测器的入口,确保颗粒快速进入激光检测器;

所述出料口的位置设置有第一连接法兰,所述检测腔体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二连接法兰、第三连接法兰,所述第一连接法兰紧固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法兰,所述第三连接法兰外接所述物料输出管路的入口法兰,法兰结构的接口设置确保整个结构的密封性;

所述第一连接法兰、第二连接法兰的接触面上设置有至少一圈密封环,确保整个接口处的密封;

所述入料口位于所述粉碎腔体的外环面位置,所述出料口位于所述粉碎腔体的上端的环面位置;

所述入料口位于所述粉碎腔体的底部位置一侧,所述入料口外接有螺旋送料机,所述螺旋送料机的进料位置设置有料斗,所述出料口位于所述粉碎腔体的上端的一侧。

采用本实用新型后,在气流粉碎机的出料口的出口端连接有检测腔体的入口,使得气流粉碎机加工的颗粒产品通入检测腔体,检测腔体内的部分颗粒流入在线取样器的入口,之后通过在线取样器的出口进入激光检测器,激光检测器对取样的颗粒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结构直接呈现于成像显示部分,工人根据呈现显示部分显示的图像或数据,对气流粉碎机进行调整性操作;其使得颗粒直接进入在线检测装置的检测部分,实时获得气流粉碎机所生产的颗粒的情况,进行快速调整,确保气流粉碎机生产的高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A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各序号所对应的标注名称如下:

粉碎腔体 1、入料口 2、出料口 3、检测腔体 4、在线取样器 5、激光检测器 6、成像显示部分 7、垂直的输出管路 8、第一连接法兰 9、第二连接法兰 10、第三连接法兰 11、底部支架 12、螺旋送料机 13、料斗 14、密封环 15。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可在线检测的气流粉碎机,见见图1~图3:其包括粉碎腔体1、入料口2、出料口3,物料通过入料口2通入粉碎腔体1后、从出料口3流出,出料口3的出口端连接有检测腔体4的入口,检测腔体4的外环面设置有在线取样器5,检测腔体4开有通路连通至在线取样器5的入口,在线取样器5的出口连接有激光检测器6,激光检测器6的输出部分设置有成像显示部分7,检测腔体4的出口直接外接物料输出管路(图中未画出,属于现有成熟结构)。

在线取样器5的出口通过垂直的输出管路8连接有激光检测器6的入口,确保颗粒快速进入激光检测器;

出料口3的位置设置有第一连接法兰9,检测腔体4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二连接法兰10、第三连接法兰11,第一连接法兰9紧固连接第二连接法兰10,第三连接法兰11外接物料输出管路的入口法兰,法兰结构的接口设置确保整个结构的密封性;

第一连接法兰9、第二连接法兰10的接触面上设置有至少一圈密封环15,确保整个接口处的密封。

具体实施例一、见图1:入料口2位于粉碎腔体1的外环面位置,出料口3位于粉碎腔体1的上端的环面位置,出料口3的出口端通过第一连接法兰9、第二连接法兰10连接在检测腔体5,粉碎腔体1支承于底部支架12。

具体实施例二、见图2:入料口2位于粉碎腔体1的底部位置一侧,入料口2外接有螺旋送料机13,螺旋送料机12的进料位置设置有料斗14,出料口位于粉碎腔体1的上端的一侧,出料口3的出口端通过第一连接法兰9、第二连接法兰10连接在线检测装置4的检测腔体5,粉碎腔体1支承于底部支架12。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创造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创造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创造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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