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醇镁反应的加镁屑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9083阅读:116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反应釜加料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醇镁反应的加镁屑装置。



背景技术:

在医药、精细化工行业,反应釜固体加料装置是常用的装置之一,固体粉末在输送加料过程中存在易扬尘、流动性差缺点,导致管道输送困难、环境污染性强、安全性差等不利因素。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醇镁反应的加镁屑装置,可实现加入量小、多次、分批加入镁屑等小颗粒,结合人工操作达到密封、安全、便利、环保的加料目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醇镁反应的加镁屑装置,包括加料装置与氮气置换装置,所述加料装置包括锥体料仓、位于所述锥体料仓上端的加料蝶阀、与所述锥体料仓下端相连的不锈钢加料管道;所述氮气置换装置包括排气管道与设置在所述排气管道上的过滤装置、监测装置、氮气阀与真空阀,所述排气管道与所述加料装置中的不锈钢加料管道相连通。

所述加料蝶阀上面设置蝶阀密封盖,使其密封性更好。

所述排气管道连有一分支管道,所述氮气阀设置在所述分支管道上。

所述过滤装置是管道过滤器。

所述监测装置为真空压力表。

进一步,所述不锈钢加料管道上设置依次连接的玻璃视盅与加料球阀,所述不锈钢加料管道下端连接反应釜。

所述玻璃视盅设有法兰。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该加料装置可确保镁屑处在无水、无氧状态,保证镁屑的安全加入;

(2)加入管道过滤器和快开卡箍连接方式的蝶阀密封盖操作简单、方便、不易堵塞和泄漏,而且制作价格低廉、检修率低;

(3)采用锥体料仓,能够实现固体镁屑等物料的定量添加;

(4)三重加料球阀和一层蝶阀密封盖实现加料、卸料等操作完全密封化;

(5)氮气置换系统最大限度的保证工艺和人身安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反应釜,2、加料球阀,3、玻璃视盅,4、不锈钢加料管道,5、加料球阀,6、锥体料仓,7、加料蝶阀,8、蝶阀密封盖,9、管道过滤器,10、真空压力表,11、真空阀,12、氮气阀,13、排气管道,14、分支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图1,一种用于醇镁反应的加镁屑装置,包括加料装置与氮气置换装置,所述加料装置包括蝶阀密封盖8,加料蝶阀7,锥体料仓6,还包括与锥体料仓6下端相连接的不锈钢加料管道4,不锈钢加料管道4与氮气置换装置的排气管道13相连通。

所述的氮气置换装置包括排气管道13与相连的分支管道14,其中排气管道13上依次设置管道过滤器9、真空压力表10与真空阀11,分支管道14上设置氮气阀12。

所述的不锈钢加料管道4上设置依次连接的带法兰的玻璃视盅3与加料球阀2,不锈钢加料管道4其下端与反应釜1相连接。

在具体实施中,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流程如下:

在醇镁投料生产过程中,当要加入固体镁屑时,打开球阀5,其它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开启真空阀11,将加料装置抽真空,当真空压力表为-0.1Mpa,关闭真空阀11,开启氮气阀12缓慢进氮气,当真空压力表为0.1Mpa,关闭氮气阀12;再开启真空阀11,将加料装置抽真空,当真空压力表处于-0.1Mpa,关闭真空阀11,开启氮气阀12缓慢进氮气,当真空压力表处于0.05Mpa,关闭氮气阀12,关闭球阀5;称量好要加入的镁屑,打开加料碟阀7和蝶阀密封盖8,快速将镁屑加到锥体料仓6中,关闭加料阀7和密封盖8,再开启球阀5,使锥体料仓6中镁屑落入不锈钢加料管4中,关闭球阀5;开启球阀2,使镁屑落入到反应釜1中,期间观察带法兰的玻璃视盅3里的镁屑,如有少许镁屑未下到反应釜1中,可开启氮气阀12,将镁屑压到反应釜1中,加完后关闭球阀2,一次加镁屑工序完成。重复上面的操作可将工艺量的镁屑分批加入到反应釜1中。

本实用新型可实现加入量小、多次、分批加入镁屑等小颗粒,结合人工操作达到密封、安全、便利、环保的加料目的。加入管道过滤器和快开卡箍连接方式的蝶阀密封盖操作简单、方便、不易堵塞和泄漏,而且制作价格低廉、检修率低;氮气置换系统最大限度的保证工艺和人身安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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