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离废气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6291阅读:975来源:国知局
高压电离废气塔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环保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废气电离净化设备。



背景技术:

工业生产中不可避免有废气,废气需经过环保净化才能排空,电离处理净化是较为有效设备,现有技术的电离废气塔,结构复杂,成本高,电离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针对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电离效率高的高压电离废气塔。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高压电离废气塔,包括壳体、导风锥台、导流板、电离阳极和电离阴极,所述壳体为两端开口卧式长方体,所述导风锥台设在所述壳体的两端开口,所述导风锥台外端设有圆形导风口,所述壳体和所述导风锥台构成所述高压电离废气塔的容置空腔,所述电离阳极和电离阴极安装在所述容置空腔内,在所述壳体与所述导风锥台耦合连接处设有导流板,待环保净化废气从一端所述圆形导风口进入塔内,流经所述电离阳极、电离阴极构成的电离场进行电离处理,环保气体从另一端所述圆形导风口流出。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圆形导风口包括入风口和出风口,待环保净化废气从所述入风口进入塔内,经电离净化后从所述出风口流出所述高压电离废气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离阳极包括阳极板和阳极固定支架,所述阳极板竖直地沿所述壳体的长轴方向阵列排布在所述容置空腔内,所述阳极板的阵列与所述阳极固定架电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离阴极包括阴极板、阴极芒刺线、阴极固定支架和阴极悬吊组件,所述阴极板与所述阳极板间隔地竖直沿所述壳体的长轴方向,所述阴极芒刺线为依次从所述阴极板四个面伸出的电离尖针,所述阴极板通过所述阴极固定支架固定并电连接,所述阴极固定支架从所述壳体的顶部伸出,并通过所述阴极悬吊组件悬吊在所述壳体外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防尘罩,所述防尘罩罩设在所述阴极悬吊组件上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流板为设有气流导流圆孔的金属板。

相对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高压电离废气塔,卧式长方体壳体及配套使用的两端的导风锥台,废气流通顺畅,导流板便于将废气流有序排空,结构简单,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高压电离废气塔外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高压电离废气塔主视结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高压电离废气塔侧视结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高压电离废气塔的电离结构示意图。

以上各图中,10--壳体;20--导风锥台;21--入风口;22--出风口;30--防尘罩;40--容置空腔;50--导流板;60—电离阳极;61--阳极板;62--阳极固定支架;70—电离阴极;71--阴极芒刺线;72--阴极固定支架;73--阴极悬吊组件;74--阴极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图1~3分别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高压电离废气塔外形结构、主视结构、测试结构剖视图和电离结构示意图,由图可知,该高压电离废气塔,包括壳体10、导风锥台20、导流板50、电离阳极60和电离阴极70,壳体10为口卧式长方体,导风锥台20设在壳体10的两端开口,导风锥台20外端设有圆形导风口,壳体10和导风锥台20构成所高压电离废气塔的容置空腔40,电离阳极60和电离阴极70安装在容置空腔40内,在壳体10与导风锥台20耦合连接处设有导流板50,待环保净化废气从一端圆形导风口进入塔内,流经电离阳极、电离阴极构成的电离场进行电离处理,环保气体从另一端所述圆形导风口流出。

圆形导风口包括入风口21和出风口22,待环保净化废气从入风口21进入塔内,经电离净化后从出风口流出所述高压电离废气。电离阳极60包括阳极板61和阳极固定支架62,阳极板61竖直地沿壳体10的长轴方向阵列排布在容置空腔40内,阳极板61的阵列与阳极固定架电连接53。电离阴极70包括阴极板74、阴极芒刺线71、阴极固定支架72和阴极悬吊组件73,阴极板74与阳极板61间隔地竖直沿壳体10的长轴方向,阴极芒刺线72为依次从阴极板74四个面伸出的电离尖针,阴极板74通过阴极固定支架73固定并电连接,阴极固定支架72从壳体10的顶部伸出,并通过阴极悬吊组件73悬吊在壳体10外侧。还包括防尘罩30,防尘罩30罩设在阴极悬吊组件上端。

从上面可知,本实用新型的高压电离废气塔,卧式长方体壳体及配套使用的两端的导风锥台,废气流通顺畅,导流板便于将废气流有序排空,结构简单,成本低。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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