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对辊破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69219发布日期:2019-09-25 00:47阅读:5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对辊破碎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破碎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对辊破碎机。



背景技术:

破碎机广泛应用于煤炭、冶金、矿山、化工、建材等行业,常见的粉碎机有辊式、锤片式、磨齿式、磨片式等。现有的双辊破碎机在破碎时,破碎间距不可调,并且破碎效率较低,还存在使用寿命短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背景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对辊破碎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对辊破碎机破碎效率低、使用寿命短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对辊破碎机,包括机架,机架顶部开设进料口,底部开设出料口,所述机架包括至少一个破碎单元,所述破碎单元包括水平设置的第一固定板和竖直设置的第二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上通过轴承水平固定有第一破碎轴,所述第二固定板上通过轴承固定固定设置有第二破碎轴,所述第一破碎轴和第二破碎轴上固定连接有破碎辊,且两个破碎辊相互啮合,所述第一破碎轴的一端伸出所述机架并在末端固定连接皮带轮,所述皮带轮通过传动皮带与电机连接,所述电机固定安装在电机座上。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对辊破碎机,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机架上设置多组破碎单元,每个破碎单元可以单独进行破碎或者分级进行破碎,从而提高破碎效率;同时破碎单元包括水平设置的第一固定板和竖直设置的第二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上通过轴承水平固定有第一破碎轴,所述第二固定板上通过轴承固定固定设置有第二破碎轴,这样使得两个破碎轴的受力方向是不同的,具体为固定安装在水平设置第一固定板上的第一破碎轴的受力为竖直方向,而固定安装在竖直设置在第二固定板上的第二破碎轴的受力方向为水平方向,因此在破碎过程中,当破碎辊受力不均匀或者受力过大时,两个破碎轴能够在各自的受力方向上出现微弱的形变,从而可以在受力极端的情况下减小破碎辊的磨损,同时减小故障率,提高破碎机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作为一种优选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对辊破碎机,包括机架10,机架顶部开设进料口,底部开设出料口,所述机架10包括至少一个破碎单元20,所述破碎单元20包括水平设置的第一固定板21和竖直设置的第二固定板22,所述第一固定板21上通过轴承水平固定有第一破碎轴23,所述第二固定板22上通过轴承固定固定设置有第二破碎轴24,所述第一破碎轴26和第二破碎轴24上固定连接有破碎辊,且两个破碎辊相互啮合,所述第一破碎轴23的一端伸出所述机架10并在末端固定连接皮带轮,所述皮带轮通过传动皮带25与电机26连接,所述电机25固定安装在电机座27上。

上述方案中,破碎单元20包括水平设置的第一固定板21和竖直设置的第二固定板22,所述第一固定板21上通过轴承水平固定有第一破碎轴23,所述第二固定板22上通过轴承固定固定设置有第二破碎轴24,这样使得两个破碎轴的受力方向是不同的,具体为固定安装在水平设置第一固定板21上的第一破碎轴23的受力为竖直方向,而固定安装在竖直设置在第二固定板22上的第二破碎轴24的受力方向为水平方向,因此在破碎过程中,当破碎辊受力不均匀或者受力过大时,两个破碎轴能够在各自的受力方向上出现微弱的形变,从而可以在受力极端的情况下减小破碎辊的磨损,同时减小故障率,提高破碎机的使用寿命。

作为优选的,所述机架10包括两个破碎单元20,且两个破碎单元竖直布置,两个破碎单元之间还设置有引流装置30,所述引流装置30包括两个倾斜的引流板31,所述两个引流板31分别固定连接在机架10的两个侧板上,所述两个引流板31朝向两个破碎辊的中心处;所述引流板31由不锈钢材料制成,所述引流板31的倾斜角度为30°。设置引流装置30的作用是本方案中采用了两个破碎单元进行分级破碎,并可根据需要设置上下两个破碎单元中破碎辊的齿粒大小,从而最大程度的提高破碎效率,由于设置了引流装置,在上级破碎单元进行初步破碎后,通过引流装置的作用,可以使得初步破碎后的物料全部落入下级破碎单元内进行充分破碎,减少物料在破碎辊与机架之间的缝隙卡死的情况,在提高破碎效率的同时,也减少了机架的磨损,延长破碎机的使用寿命。

作为优选的,所述第二破碎轴24安装在轴承座28内,所述轴承座28固定连接在第二固定板22上,且所述机架10上竖直设置有顶板40,所述顶板40上固定连接缓冲弹簧41,所述缓冲弹簧41的末端连接在所述轴承座28的端盖上。通过设置缓冲弹簧41可以使得在破碎过程中,第二破碎轴具有足够的弹性空间,防止卡死的同时起到保护破碎辊的作用,再次提高破碎机的破碎效率和使用寿命。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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