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筛体谷糙分离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060291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双筛体谷糙分离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谷糙分离设备,具体涉及一种双筛体谷糙分离机。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谷糙分离设备-双筛体谷糙分离机,其筛板最宽尺寸为600mm ;其单边筛板最高为20层。因此,单位产量偏低,单机无法满足大型米厂的需要。

实用新型内容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在于提供一种单位产量更高的双体谷糙分离机。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双筛体谷糙分离机,包括机架、以及安装在所述机架左右两边的筛船,在所述筛船上分别安装有多层筛板,所述筛板的宽度为600-1000毫米,所述筛板的层数为20-30层。优选的,所述筛板的宽度为700毫米,所述筛板的层数为22层。优选的,所述筛板的宽度为600毫米,所述筛板的层数为23层。优选的,所述筛板的宽度为800毫米,所述筛板的层数为20层。本实用新型主要在原600mm的筛板基础上,加宽筛板尺寸到600mm至1000mm,以及单边筛板能做到20层至30层;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筛板加宽、以及增加筛板的层数,从而使得本实用新型单机产量更高。不仅如此,相同产量下本实用新型占地面积更小、能源节约更多,还可减少客户投资。

此附图说明所提供的图片用来辅助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0013]图示[0014]1、机架2、进料机构[0015]3、凸轮传动机构4、料位电控装置[0016]5、分料机构6、分配机构[0017]7、螺杆机构8、调角机构[0018]9、吸风除尘机构10、筛船[0019]11、卸料机构12、筛板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法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在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及说明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实施例1 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双筛体谷糙分离机,包括机架1、安装在机架1左右两边的筛船10,以及其他常用结构进料机构2、凸轮传动机构3、料位电控装置、 分料机构5、分配机构6、螺杆机构7、调角机构8、吸风除尘机构9和卸料机构11,在筛船10 上分别安装有多层筛板12,筛板12的宽度为600毫米,筛板12的层数为20层。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时,还可采取以下适应性的变化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加厚支架1 ;按一定比例,改进了凸轮传动机构3,使其受力程度得到加强;改进调角结构,使筛床能保持在最理想的角度,并能使其使用效果达到用户满意的标准。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单机产量高,占地面积小,节约能源。减少了客户投资。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在于蹄板12的宽度为700毫米,筛板12的层数为22层。实施例3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在于蹄板12的宽度为600毫米,筛板12的层数为23层。实施例4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在于蹄板12的宽度为800毫米,筛板12的层数为20层。实施例3: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在于蹄板12的宽度为1000毫米,筛板12的层数为 30层。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原理以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适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原理;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在具体实施方式
以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权利要求1.一种双筛体谷糙分离机,包括机架、以及安装在所述机架左右两边的筛船,在所述筛船上分别安装有多层筛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筛板的宽度为600-1000毫米; 所述筛板的层数为20-30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筛体谷糙分离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筛板的宽度为700毫米;所述筛板的层数为22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筛体谷糙分离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筛板的宽度为600毫米;所述筛板的层数为23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筛体谷糙分离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筛板的宽度为800毫米;所述筛板的层数为20层。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谷糙分离设备,具体公开了一种双筛体谷糙分离机。包括机架、以及安装在所述机架左右两边的筛船,在所述筛船上分别安装有多层筛板。本实用新型主要在原600mm的筛板基础上,加宽筛板尺寸到600mm至1000mm,以及单边筛板能做到20层至30层;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筛板加宽、以及增加筛板的层数,从而使得本实用新型单机产量更高。不仅如此,相同产量下本实用新型占地面积更小、能源节约更多,还可减少客户投资。
文档编号B07B1/46GK202114004SQ201120198819
公开日2012年1月18日 申请日期2011年6月3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3日
发明者杨自强 申请人:杨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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