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离心机转鼓底锥端反面的清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83583发布日期:2019-04-03 01:24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离心机转鼓底锥端反面的清洗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离心机转鼓底锥面的清洗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离心机转鼓底锥端反面的清洗装置。



背景技术:

离心机是通过产生的离心力来分离转鼓内部的液体和固定的一种设备,转鼓内质量轻的液体通过液态收集盘进行收集,转鼓内质量重的固体通过固态收集盘进行收集,分离之后需要对转鼓进行清洗。由于转鼓底锥端反面不易触碰到,传统的清洗方法对转鼓底锥端反面一般不清洗,或对转鼓底锥端拆除后进行清洗,这样费时费力,工作效率低,不能较好地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离心机转鼓底锥端反面的清洗装置,达到清洗便捷、省时省力的效果。

为了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离心机转鼓底锥端反面的清洗装置,包括转鼓底锥端、盘管、上轴承盖、轴承,所述轴承形状为凸字型,所述轴承顶端固定连接有转鼓底锥端,所述轴承中间部位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上轴承盖,所述上轴承盖上端固定连接有盘管,所述盘管表面开孔、内部设置有清洗球,所述盘管下端连接有进水管。

进一步地,所述清洗装置还包括O型圈密封件,所述O型圈密封件包括O 型圈和半圆形抱箍,所述O型圈通过沟槽卡接于盘管下表面,所述O型圈通过半圆形抱箍连接固定于上轴承盖上,可以较为牢固地固定盘管、避免离心机工作时盘管晃动,影响清洗效果。

进一步地,所述盘管内部设置有若干个通孔螺栓和镂空支架,所述清洗球为旋转式清洗球,所述清洗球的表面设置有若干个通孔,所述清洗球包括球体和冲水柱,所述冲水柱为内螺纹结构、通孔螺栓为外螺纹结构,所述冲水柱一端与通孔螺栓旋转拧紧、另一端固定连接球体,所述球体外侧设置有镂空支架,所述表面具有通孔的旋转式清洗球可以多角度、全方面地清洗转鼓底锥面。

进一步地,所述盘管形状为圆周状,所述盘管的每一圈均匀地铺设于上轴承盖上,可以同时对转鼓底各个部分清洗、提高了效率。

进一步地,所述进水管和盘管由PVC或四氟材料制成,其耐腐蚀、质量轻、寿命长。

进一步地,所述转鼓底锥端内表面镀锌,避免长期接触水而生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上轴承盖上设置盘管,所述盘管通过O型圈固定在上轴承盖上,盘管内部设置有若干个旋转式清洗球,盘管下端设置一个进水管,在进水管中引入自来水,所述自来水经过旋转式清洗球喷洒到离心机转鼓底锥端反面,可以更好地清洗掉不易触碰到的转鼓底锥端反面,避免了拆卸带来的麻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转鼓底锥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转鼓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盘管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清洗球放大图。

图中:

1-转鼓底锥端;2-盘管;3-进水管;4-清洗球;5-O型圈;6-半圆形抱箍; 7-上轴承盖;8-轴承;9-镂空支架;10-通孔螺栓;41-球体;42-冲水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2、3、4所示,一种离心机转鼓底锥端反面的清洗装置,包括转鼓底锥端1、盘管2、上轴承盖7、轴承8,轴承8形状为凸字型,轴承8顶端固定连接有转鼓底锥端1,轴承8中间部位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上轴承盖7,上轴承盖 7上端固定连接有盘管2,盘管2表面开孔、内部设置有清洗球4,盘管2下端连接有进水管3。

该清洗装置还包括O型圈密封件,O型圈密封件包括O型圈5和半圆形抱箍 6,O型圈5通过沟槽卡接于盘管2下表面,O型圈5通过半圆形抱箍6连接固定于上轴承盖7上。

盘管2内部设置有若干个通孔螺栓10和镂空支架9,清洗球4为旋转式清洗球,清洗球4的表面设置有若干个通孔,清洗球4包括球体41和冲水柱42,冲水柱42为内螺纹结构、通孔螺栓10为外螺纹结构,冲水柱42一端与通孔螺栓10旋转拧紧、另一端固定连接球体41,球体41外侧设置有镂空支架9。

盘管2形状为圆周状,盘管2的每一圈均匀地铺设于上轴承盖7上。进水管3和盘管2由PVC或四氟材料制成。所述转鼓底锥端1内表面镀锌。

在使用时,离心机的主电机带动传动部件运动,传动部件带动轴承8运动,轴承8转动对转鼓内部的物料进行固液分离:液态通过液态收集盘进行收集、固态通过固态收集盘进行收集。固液分离工作完成后,通过进水管3引入自来水到盘管2,盘管2中的自来水经过清洗球4喷洒到转鼓底锥端1,该盘管2可以多个角度对转鼓底锥端1进行清洗,避免了拆卸、提高了清洗效率。

以上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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