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炭化处理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055773阅读:370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炭化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木材炭化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炭化又称干馏(dry distillation),是将固体燃料进行热化学加工方法,将煤、木材、油页岩等在隔绝空气下加热分解为气体(煤气)、液体(焦油)和固体(焦炭)产物,焦油蒸气随煤气从焦炉逸出,可以回收利用,焦炭则由焦炉内推出。木材在快速高温中进行炭化,制成的焦炭形状不均匀,不利于后期的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出一种木材炭化处理方法,操作简便,无污染。

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木材炭化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⑴、木材切割分解,自然晾干;

⑵、加热晾干的木材,至110-120℃,维持1-2小时;

⑶、隔绝空气下加热至150-200℃,维持2-3小时;

⑷、继续加热至275-400℃,保持5-8小时。

进一步地,冷却步骤⑵中挥发气体。

进一步地,冷凝步骤⑷的挥发气体。

首先让分解后的木材自然晾干,挥发木材中的水分,加热至110-120℃,干燥木材,排出木材内部水分,不改变其内部成分的化学结构;继续加热至150-200℃,木材中不稳定物质预先发生变化,如半纤维素;最后加热至炭化温度,产生大量分解物,如甲烷、乙烷、乙烯、醋酸、甲醇、丙醇、木焦油等,以及重要产物焦炭(产量达330-400kg/T。)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对炭化木材优先处理,采用多步逐渐升温方式,获得形状可控的焦炭,产量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实施例1

一种木材炭化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⑴、木材切割分解,自然晾干;

⑵、加热晾干的木材,至110℃,维持2小时;

⑶、隔绝空气下加热至150℃,维持3小时;

⑷、继续加热至275℃,保持8小时。

实施例2

一种木材炭化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⑴、木材切割分解,自然晾干;

⑵、加热晾干的木材,至120℃,维持1小时;冷却并收集挥发气体。

⑶、隔绝空气下加热至200℃,维持2小时;

⑷、继续加热至400℃,保持5小时。

实施例3

一种木材炭化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⑴、木材切割分解,自然晾干;

⑵、加热晾干的木材,至116℃,维持1.2小时;

⑶、隔绝空气下加热至180℃,维持2.3小时;

⑷、继续加热至340℃,保持7小时,冷凝挥发气体。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