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消声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189195阅读:4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摩托车消声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摩托车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能消除摩托车发动机噪音的消声器。
(二).技术背景目前,降低摩托车发动机的消声采用扩张室式消声结构,这种结构将噪音仅通过扩张室消音,容易产生误差,使摩托车的怠速噪音达77-79dB(A)(怠速比较测试)[以下表示为dB(A)],加速噪音为81-83dB(A),超过国家标准,造成噪音污染。
(三).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摩托车消声器,它能使摩托车发动机的噪音与扩张室式相比较降低4-5dB(A)能够保证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降低噪音污染。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排气管、节流管的外面套罩消声器外壳,消声器外壳内设置隔板,在消声器外罩内部组成三个扩张室,其特征在于排气管连接共振管,节流管和共振管安放在隔板上固定。
扩张室的内壁上设置有吸附层。
吸附层为多孔物体。
双层共振管的内、外层之间有间隙。
双层共振管的内层上有若干个孔,其钻孔率为内层展开面积为2-3.5%。
双层共振管的内、外层之间的间隙为5-10mm。
扩张室的长度分别为205-215mm、105-115mm和75-85mm。
本实用新型由于在扩张室中设置共振管,当噪音通过共振管,经其内层的若干个孔得到衰减,再经扩张室进行衰减,因此可以使摩托车发动机的噪音与扩张室式相比较降低4-5dB(A),能够保证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降低噪音污染。本实用新型还有结构简单,成本低的特点。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三).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图。
(五).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将排气管1、节流管5和节流管5′的外面套罩消声器外壳4,消声器外壳4内设置隔板9,在消声器外壳4内部形成扩张室301、302和303。排气管1连接共振管2,共振管2和2′分别安放在隔板9上固定。共振管2部分在扩张室301中;共振管2′的前部在扩张室303中,中部和后部在扩张室302中。节流管5和节流管5′分别安放在隔板9上固定,节流管5的前部在扩张室301中,中部在扩张室303中,后部在扩张室302中;节流管5′的前部在扩张室303中,后部在扩张室302中。共振管为双层,其内、外层之间有间隙,间隙为5-10mm,共振管的内层上有若干个孔,其钻孔的分别率为内层展开面积的2-3.5%。
当发动机工作时,发动机的废气和噪音从排气管1进入共振管2,经共振管2衰减声能后进入扩张室301,做第一次衰减噪音;随后扩张室301内的废气和噪音经节流管5进入扩张室302做第二次衰减噪音;随后扩张室302中的废气和噪音经节流管5′,进入扩张室303做第三次衰减噪音后,进入共振管2′再次衰减噪音排出。
在扩张室302的内壁上还可以设置吸附层8,吸附废气中的高频噪音,吸附层8为多孔物体,以更好地吸附噪音。
扩张室的长度,根据发动机的功率不同,分别设置为扩张室301为205-215mm,扩张室302为105-115mm,扩张室303为75-85mm。
权利要求1.一种摩托车消声器,排气管(1)、节流管(5)和节流管(5′)的外面套罩消声器外壳(4),消声器外壳(4)内设置隔板(9)组成扩张室(301)、(302)和(303),其特征在于排气管(1)连接共振管(2),节流管(5)、节流管(5′)、共振管(2′)和共振管(2)分别安放在隔板(9)上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扩张室(302)的内壁上设置有吸附层(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车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吸附层(8)为多孔物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双层共振管的内、外层之间有间隙。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双层共振管的内层上有若干个孔,其钻孔率为内层展开面积的2-3.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摩托车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双层共振管的内、外层之间的间隙为5-10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扩张室(301)的长度为205-215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扩张室(302)的长度为105-115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扩张室(303)的长度为75-85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摩托车消声器,排气管(1)、节流管(5)和节流管(5’)的外面套罩消声器外壳(4),消声器外壳(4)内设置隔板(9)组成扩张室(301)、(302)和(303),其特征在于排气管(1)连接共振管(2),节流管(5)、节流管(5’)、共振管(2’)和共振管(2)分别安放在隔板(9)上固定。本实用新型能使摩托车发动机的噪音与扩张室式相比较降低4—5dB(A)能够保证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降低噪音污染。
文档编号F01N1/08GK2594469SQ0323285
公开日2003年12月24日 申请日期2003年1月13日 优先权日2003年1月13日
发明者尹明善, 李正林 申请人: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