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冲低速发动机用集成SCR的排气集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12630发布日期:2019-11-12 23:35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二程冲低速发动机用集成SCR的排气集管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发动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二程冲低速发动机用集成SCR的排气集管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二冲程低速发动机往往将排气装置设置在托架1m~1.5m 高的位置,排气集管到托架平台有相当一部分可利用的空间,该部分空间往往被浪费掉。此外,排气处理装置如SCR处理器一般也会设置在发动机排气集管或排气总管的下游,以一种基本呈直线布置的形式,如此也加大了真个发动机的占用空间。

公开于该背景技术部分的信息仅仅指在增加对本实用新型的总体背景技术的理解,而不应当被视为承认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该信息构成已为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所公知的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二程冲低速发动机用集成SCR的排气集管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二程冲低速发动机用集成SCR的排气集管装置,包括排气集管部、蒸发混合部和SCR处理部。所述排气集管部、蒸发混合部和SCR 处理部平行并排集成到装置壳体内,所述排气集管部的出气端与所述 SCR处理部的进气端通过U形端连通,排气气流在所述U形端从排气集管部到蒸发混合部呈90°折返,排气气流从所述蒸发混合部的尾端与所述SCR处理部90°折返流体连通,排气气流通过所述SCR 处理部净化处理后从排气端口排出。

优选的,在所述U形端设置一个喷射器。

优选的,在装置机壳的底部设置支撑安装座。

优选的,在所述蒸发混合部内设置消声层。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集成SCR的排气集管装置有三层管道结构,分别起到收集废气、蒸发混合、反应三个功能。集成式设计省去了旁通管路,达到全时对排气废气脱硝处理的运行状态。该设计在不增加常规柴油机主机占用空间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托架至排气总管之间的空间,使柴油机达到目标排放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二程冲低速发动机用集成SCR的排气集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排气集管部;2、蒸发混合部;3、SCR处理部;4、喷射器;5、支撑安装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组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参见图1,一种二程冲低速发动机用集成SCR的排气集管装置,包括排气集管部1、蒸发混合部2和SCR处理部3。

排气集管部1、蒸发混合部2和SCR处理部3平行并排集成到装置壳体内。

排气集管部1的出气端与SCR处理部的进气端通过U形端连通,排气气流在U形端从排气集管部1到蒸发混合部2呈90°折返,排气气流从蒸发混合部2的尾端与SCR处理部390°折返流体连通,排气气流通过SCR处理部3净化处理后从排气端口排出。

其中,采用U形端是考虑到气流的流通阻力问题,如有需要,如考虑空间限制等,也可以将U形端改为弓形、直角、蜗形连接端。可以考虑模块化单独设置,也可以与排气集管部1和蒸发混合部2一体设置。

为了SCR处理器3前的氨水喷射,在U形端设置一个喷射器4。优选的,该喷射器4优选的设置在U形端的中部或其他形式的连接端的最易燃料或氨水与排气混合的位置。

参见图1,在装置机壳的底部设置支撑安装座5,该安装座可以是任何能将该装置安装到发动机上的位置,优选的,设置在排气总管到中部的位置,以使得空间得到充分利用。

进一步的,在蒸发混合部2内设置消声层。如微孔状吸音内板、吸音隔板或吸音棉等。

图中箭头表示排气气流方向,需要说明的是,该装置不仅可以应用于二冲程柴油机,该设计理念还可以用于其他有待于空间节省的发动机中。

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描述的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它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形变,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形变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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