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03381发布日期:2018-06-15 22:56阅读:328来源:国知局
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工装夹具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



背景技术:

零件进行阳极化的装挂方式是采用通用夹具或铝丝绑扎,而碗状零件形状较为特殊,零件上无法留有余量制作装挂用耳片,则需直接装夹或绑铝丝固定零件,就会使零件在阳极化后表面有装挂或夹具印,即局部外面无膜层;严重者,若零件材料较薄,还会使零件变形,影响零件的验收及交付。该类零件多为小型零件且数量较多,逐个进行铝丝绑扎耗时较长,工作量大。针对这些问题,这就需要设计出一种专用的工装夹具来配合生产,高效作用于此类零件的阳极化生产,保证膜层的完整性及零件的质量,解决目前生产的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是现有碗状零件阳极化由于装挂影响交付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保证碗状零件阳极化膜层的完整性及零件的质量,按时交付,大大节约生产辅助材料和操作者的劳动力及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

为了解决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包括挂钩和夹头,所述夹头数量至少为2个,所述挂钩上设有固定杆,所述挂钩与固定杆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夹头紧固在所述固定杆上;所述夹头上设有销子,所述销子上设有元宝螺帽,所述销子和元宝螺帽用于固定碗状零件,所述夹头尾部设有凸台。

优选地,所述夹头前端设有螺杆,所述夹头通过所述螺杆紧固在所述固定杆上。

优选地,所述夹头之间的间距可调整。

优选地,所述挂钩采用镀铜钢板材制作,厚度为5mm~10mm,宽度为25mm~40mm。

优选地,所述夹头采用厚度为25mm~30mm的铸铝材料制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获得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装挂碗状零件或类似碗状的圆形零件进行阳极化时,零件和夹具之间的接触由零件与普通夹具或铝丝之间产生的面接触或线接触,而造成零件局部无膜层或不连续、不完整的膜层,转化为零件与夹具之间是点接触,解决了该类零件局部无膜层或者膜层不完整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可以同时装挂多个零件,装挂简便,节省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降低了操作者的劳动力,节约了传统捆扎一次性使用的生产辅料,提高了生产效率,能按时按质量交付零件,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装挂零件时,零件能固定在夹具上,避免由于零件材料较薄,铝丝绑扎过紧而导致的零件变形或铝丝绑扎过松导致的零件烧伤、零件掉落进槽中。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夹头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挂钩;2、夹头;3、固定杆;4、销子;5、元宝螺帽;6、凸台;7、螺杆;8、碗状零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参见附图1和附图2,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包括挂钩1和夹头2,所述夹头2数量至少为2个,所述挂钩1上设有固定杆3,所述挂钩1与固定杆3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夹头2紧固在所述固定杆3上;所述夹头2上设有销子4,所述销子4上设有元宝螺帽5,所述销子4和元宝螺帽5用于固定碗状零件8;所述夹头2尾部设有凸台6,方便夹紧碗状零件的内外表面。将零件放置于夹头尾部的凸台6上,拧紧元宝螺帽5紧固碗状零件8,无需其他辅助装夹即可,这样装挂表面处理后的膜层相比之前的装挂方式会比较完整,膜层质量好,装挂牢固并且导电良好。

进一步地,所述夹头2前端设有螺杆7,所述夹头2通过所述螺杆7紧固在所述固定杆3上。

进一步地,所述夹头2之间的间距可调整,可根据碗状零件8的大小自行调节。

进一步地,所述挂钩1采用镀铜钢板材制作,厚度为5mm~10mm,宽度为25mm~40mm,耐蚀性好、硬度较高、导电性良好。

进一步地,所述夹头2采用厚度为25mm~30mm的铸铝材料制作,耐蚀性好、延性好、有较好导电性能,所述夹头的长度可根据所用碗状零件8的大小及直径而定,灵活调节。

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巧妙地解决了零件和铝丝之间的线接触或零件与普通夹具之间的大面积接触,导致零件局部无膜层或不连续、不完整的膜层影响零件交付,一个夹具可以装挂多个零件,节省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解决了该类零件局部无膜层或者膜层不完整的问题。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装挂零件时,零件能固定在夹具上,避免由于零件材料较薄,铝丝绑扎过紧而导致的零件变形或铝丝绑扎过松导致的零件烧伤、零件掉落进槽中。一种碗状零件阳极化夹具,改善了零件与夹具的接触问题,且大大缩短生产周期,节省人力财力,并可提高产品的表面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以上列举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之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类似的改形。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从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直接导出或联想到的所有变形,均应认为是本实用新型所要保护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