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617334发布日期:2023-03-25 02:06阅读:34来源:国知局
一种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扶正器,特别是涉及一种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属于降水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传统基坑降水工程,需要首先对待施工区域地下水采取抽降水措施,即在基坑范围内布置多排降水井点,抽取一定量的地下水,传统的技术是,钢管管壁上均匀布置透水孔,管外周包裹滤网,并在井管与钻孔孔壁之间填充砂滤层,然而在井管下井过程中,井管的下端可能会偏移到井壁处,不能完全保证井管是垂直状态,因此会在井管的下端焊接一个环状保径圈,保证井管不会过于偏斜。
3.但是传统的扶正器是焊接在井管上的,填滤料后会深埋地下,无法回收,浪费材料,因此需要一种可以回收再利用的扶正器。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通过在保径圈与合抱器之间设置单向伸缩结构,采用提拉单向伸缩结构迫使保径圈和合抱器相对运动,从而达到对保径圈和合抱器的再次回收利用的目的。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采用如下技术方案达到:
6.一种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包括保径圈、位于所述保径圈内的若干个合抱器以及连接所述保径圈和合抱器的单向伸缩结构,所述单向伸缩结构包括固定在所述保径圈内壁上的第一固定杆、固定在所述合抱器外侧的第二固定杆、与所述第一固定杆活动连接的第一活动杆以及与所述第二固定杆活动连接的第二活动杆,所述第一活动杆和所述第二活动杆之间通过第二活动销活动连接,所述单向伸缩结构的一侧至少固定设有一个单向板。
7.优选的,所述第一固定杆和所述第一活动杆之间通过第一活动销活动连接,所述第二活动杆和所述第二固定杆之间通过另外的第一活动销活动连接。
8.优选的,所述第一固定杆和所述第一活动杆的活动连接处设有所述单向板,和/或所述第二活动杆和所述第二固定杆的活动连接处设有另一个单向板。
9.优选的,所述单向板的上部固定在所述单向伸缩结构上,下部与所述单向伸缩结构不连接,或所述单向板的下部固定在所述单向伸缩结构上,上部与所述单向伸缩结构不连接。
10.优选的,所述单向板的上部固定在所述第一固定杆上且所述单向板的下边线超过所述第一固定杆和所述第一活动杆的连接处,或所述单向板的下部固定在所述第一活动杆上且所述单向板的上边线超过所述第一固定杆和所述第一活动杆的连接处。
11.优选的,所述单向板的上部固定在所述第二活动杆上且所述单向板的下边线超过所述第二固定杆和所述第二活动杆的连接处,或所述单向板的下部固定在所述第二固定杆
上且所述单向板的上边线超过所述第二固定杆和所述第二活动杆的连接处。
12.优选的,所述单向板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一固定杆和所述第一活动杆的活动连接处,另一端所述第二活动杆和所述第二固定杆的活动连接处。
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
14.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在保径圈与合抱器之间设置单向伸缩结构,在下完井管之后,提拉单向伸缩结构,迫使保径圈和合抱器相对运动,合抱器将会离开井管,保径圈也会向井管靠近,扶正器将会呈松弛状态,然后提拉上岸,从而达到对保径圈和合抱器的再次回收利用的目的。
15.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单向伸缩结构,采用两个固定杆和两个活动杆相互活动连接,通过提拉动作完成收缩动作,从而完成保径圈和合抱器的松弛状态,同时在伸缩结构的一侧设置单向板,可以使伸缩结构只能往一个方向伸缩,对应的方向无法伸缩。
附图说明
16.图1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一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一优选实施例的保径圈的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一优选实施例的合抱器的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一优选实施例的俯视图;
20.图5为图4中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一优选实施例的a-a的剖视图;
21.图6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一优选实施例的单项伸缩结构的俯视图;
22.图7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一优选实施例的单项伸缩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23.图8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的一优选实施例的单项伸缩结构被拉起后的结构示意图。
24.图中:1-保径圈,2-合抱器,3-单项伸缩结构,31-第一固定杆,32-第一活动杆,33-第二活动杆,34-第二固定杆,35-第一活动销,36-第二活动销,37-单向板。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加清楚和明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26.如图1-图8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包括保径圈1、位于保径圈1内的若干个合抱器2以及连接保径圈1和合抱器2的单向伸缩结构3,传统的扶正器是焊接在井管上的,下井之后,就会深埋地下,本实施例提供的扶正器在井管下井之
前,合抱器卡箍在井管上,单向伸缩结构呈伸张状态,使保径圈1最大限度的在外围,保证井管在井的中间部位,不至于井管偏向井的井壁一侧,在下完井管之后,提拉单向伸缩结构3,迫使保径圈1和合抱器2相对运动,合抱器2将会离开井管,保径圈1也会向井管靠近,扶正器将会呈松弛状态,然后提拉上岸,从而对保径圈1和合抱器2的再次回收利用。
27.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8所示,单向伸缩结构3设置有至少两个固定杆和至少两个活动杆,优选方案是包括固定在保径圈1内壁上的第一固定杆31、固定在合抱器2外侧的第二固定杆34、与第一固定杆31活动连接的第一活动杆32以及与第二固定杆34活动连接的第二活动杆33,通过提拉第一活动杆32和第二活动杆33,可以使单向伸缩结构3收缩,使保径圈1和合抱器2呈松弛状态。
28.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8所示,第一固定杆31和第一活动杆32之间通过第一活动销35活动连接,第一固定杆31和第一活动杆32至少其中一个可以绕该第一活动销35转动;第二活动杆33和第二固定杆34之间通过另外的第一活动销35活动连接,且第二活动杆33和第二固定杆34至少其中一个可以绕该第一活动销35转动,第一活动杆32和第二活动杆33之间通过第二活动销36活动连接,且第一活动杆32和第二活动杆33至少其中一个可以绕该第二活动销36转动。
29.本实施例优选将绳子或者拉杆与第二活动销36连接,通过提拉第二活动销36来完成提拉动作,从而使单向伸缩结构3收缩。
30.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8所示,单向伸缩结构3的一侧至少固定设有一个单向板37,单向板37固定在第一固定杆31和第一活动杆32的活动连接处,或单向板37固定在第二活动杆33和第二固定杆34的活动连接处,或者该两个连接处各设置一个单向板,或者单向板37的一端在第一固定杆31和第一活动杆32的活动连接处,另一端在第二活动杆33和第二固定杆34的活动连接处。
31.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8所示,单向板37的上部固定在单向伸缩结构3上,下部与单向伸缩结构3不连接,或单向板37的下部固定在单向伸缩结构3上,上部与单向伸缩结构3不连接。
32.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8所示,若单向板37固定在第一固定杆31和第一活动杆32的活动连接处,单向板37的上部固定在第一固定杆31上且单向板37的下边线超过第一固定杆31和第一活动杆32的连接处,或单向板37的下部固定在第一活动杆32上且单向板37的上边线超过第一固定杆31和第一活动杆32的连接处,即单向板37的一部分位于第一固定杆31处,一部分位于第一活动杆32处。
33.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8所示,单向板37固定在第二活动杆33和第二固定杆34的活动连接处,单向板37的上部固定在第二活动杆33上且单向板37的下边线超过第二固定杆34和第二活动杆33的连接处,或单向板37的下部固定在第二固定杆34上且单向板37的上边线超过第二固定杆34和第二活动杆33的连接处,即单向板37的一部分位于第二活动杆33处,一部分位于第二固定杆34处。
34.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8所示,若单向板37的一端在第一固定杆31和第一活动杆32的活动连接处,另一端在第二活动杆33和第二固定杆34的活动连接处,本实施例优选两个固定杆位于扶正器下侧,两个活动杆位于扶正器上侧,单向板37的下部同时固定在第一固定杆31上和第二固定杆34上,上部不与第一活动杆32、第二活动杆33连接。
35.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8所示,本实施例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工作过程如下:
36.在井管下井之前,合抱器卡箍在井管上,单向伸缩结构呈伸张状态,使保径圈1最大限度的在井管外围,保证井管在井的中间部位,不至于井管偏向井的井壁一侧;
37.然后在两个活动杆或者第二活动销上系上绳子或者拉杆,准备下井;
38.在下完井管之后,提拉单向伸缩结构3,迫使保径圈1和合抱器2相对运动,合抱器2将会离开井管,保径圈1也会向井管靠近,扶正器将会呈松弛状态,然后提拉上岸,从而对保径圈1和合抱器2的再次回收利用。
39.综上所述,本实施例提供的地下深井井管用可回收式扶正器,改变传统的扶正器和井管焊接在一起,使扶正器和井管分离,下井之前扶正器成扩张状态,下井之后通过伸缩结构使扶正器呈收缩状态,对扶正器进行回收再利用。
40.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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