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线压缩机用动子部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3271阅读:459来源:国知局
一种直线压缩机用动子部件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用于直线压缩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直线压缩机用动子部件结构。



背景技术:

往复活塞式压缩机有两种形式,曲柄连杆机构是目前最普遍的一种,由于采用曲柄连杆机构的往复活塞式压缩机运动副多、摩擦损耗大、零部件多、尺寸大等特点,另一种采用直线往复式结构的直线压缩机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在冰箱等小制冷量应用领域,直线压缩机具有结构更加简单,摩擦损耗减少,噪音降低、可方便地通过调节电压调节流量,比变频调节简单可靠、可以实现少油或无油润滑油等优点。

直线压缩机工作时,动子骨架直线往复运动,带动轴承在吸气门圆柱面上滑动,实现压缩动作。现有动子部件由较多个零件一一装配在一起,动子部件可靠性较差,动子部件直线往复运动过程中,动子部件内部零件容易脱落;另外,动子部件质量精度方面(如内外径同轴度)难以保证;装配工艺性也较差,制作过程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提高动子部件的可靠性、改善动子部件工艺性、提高动子部件质量精度的直线压缩机用动子部件结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直线压缩机用动子部件结构,包括圆筒状的支撑骨架和设在支撑骨架前端的动子骨架,所述动子骨架上设有轴孔,所述支撑骨架的外壁上设有第一环槽和第二环槽,第一环槽内嵌装有第一磁铁,第二环槽内嵌装有第二磁铁。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支撑骨架的外壁上设有若干将第一环槽和第二环槽分隔为若干节段的轴向隔肋,第一磁铁分块嵌装于第一环槽的各节段内,第二磁铁分块嵌装于第二环槽的各节段内。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动子骨架在轴孔内设有直线轴承。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动子骨架在轴孔的内壁上设有限位挡环,所述动子骨架在限位挡环的后侧设有前卡槽,所述直线轴承压装在前卡槽内。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直线轴承与前卡槽过盈配合。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支撑骨架和动子骨架为铝或铝合金或工程塑料一体成型件。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支撑骨架和动子骨架分体设置,支撑骨架和动子骨架通过卡扣连接。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动子骨架为铝合金制件,支撑骨架为铝制件或铝合金制件或工程塑料制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将现有技术中的动子骨架、塑料环、磁铁档环做成一体,在装配时只需将磁铁按图纸位置嵌入第一环槽和第二环槽中即可。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将动子部件的某一部分做成一体式结构来提高整个动子部件的可靠性,同时简化了整个动子部件的装配步骤,从而达到改善动子部件工艺性的效果,另外也可提高动子部件质量精度。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3,其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的具体结构。以下将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各元件的结构特点,而如果有描述到方向( 上、下、左、右、前及后) 时,是以图1所示的结构为参考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际使用方向并不局限于此。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直线压缩机用动子部件结构,包括圆筒状的支撑骨架1和设在支撑骨架1前端的动子骨架2,所述动子骨架2上具有轴套,轴套内具有轴孔21,动子骨架2在轴孔内设有直线轴承3。所述支撑骨架1的外壁上设有第一环槽11和第二环槽12,第一环槽11内嵌装有第一磁铁4,第二环槽12内嵌装有第二磁铁5。所述动子骨架2在轴孔21的内壁上设有限位挡环22,所述动子骨架2在限位挡环22的后侧设有前卡槽,所述直线轴承3压装在前卡槽内。直线轴承3与前卡槽过盈配合。支撑骨架1的外壁上设有若干将第一环槽11和第二环槽12分隔为若干节段的轴向隔肋13,第一磁铁4分块嵌装于第一环槽11的各节段内,第二磁铁5分块嵌装于第二环槽12的各节段内。本实用新型将现有技术中的动子骨架、塑料环、磁铁档环做成一体,在装配时只需将磁铁按图纸位置嵌入第一环槽11和第二环槽12中即可。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将动子部件的某一部分做成一体式结构来提高整个动子部件的可靠性,同时简化了整个动子部件的装配步骤,从而达到改善动子部件工艺性的效果,另外也可提高动子部件质量精度。

参照图2,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支撑骨架1和动子骨架2为铝或铝合金或工程塑料一体成型件。

参照图3,作为本实用新型另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支撑骨架1和动子骨架2分体设置,支撑骨架1和动子骨架2通过卡扣6连接。动子骨架2为铝合金制件,而支撑骨架1为铝制件或铝合金制件或工程塑料制件,从而在保证动子骨架2整体强度的前提下,减少制作成本。

当然,本发明创造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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