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散热风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68381发布日期:2018-09-07 22:28阅读:58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散热风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效散热风扇。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产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电子产品应用安全和长效显得越来越重要。电子产品使用必然会发热,而发热会影响电子产品的工作性能,长时间处于发热状态还会影响电子产品的使用寿命。现在一般都采用散热风扇进行散热,散热风扇作为使用最广泛的电子产品散热装置,进一步的提高散热性能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在温度高时,单个风扇的作用很小,散热效果不理想,这大大降低了散热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高效散热风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效散热风扇,包括底板,所述底板内设有空腔,所述空腔的上端设有与其连通的圆形开口,所述圆形开口的内壁上固定连接有四根连接杆,四根所述连接杆远离圆形开口内壁的一端与同一个安装块固定连接,所述底板的下端中央连接有电机箱,所述电机箱内安装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端与主动轴固定连接,所述主动轴远离驱动电机的一端贯穿底板并与安装块的底壁转动连接,所述主动轴上贯穿且固定连接有第一齿轮,且第一齿轮位于空腔内,所述第一齿轮的外侧啮合有四个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的轮轴上固定连接有从动轴,所述从动轴的下端与空腔的底壁转动连接,所述从动轴的上端延伸至底板的上侧与风扇固定连接,所述底板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方形框体,所述方形框体的上端连接有水平的横板,所述横板的上端中央设有方形开口,所述方形开口内安装有过滤网,所述横板和底板的四角处均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设有固定机构。

优选地,所述电机箱的侧壁上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上设有多个与底板连接的螺栓。

优选地,所述方形框体的宽度大于圆形开口的直径,所述方形开口对应设置在圆形开口的上侧。

优选地,所述底板的下端四角处均连接有支撑座。

优选地,所述固定机构包括插设在通孔内的插杆,所述插杆的一端设有螺纹,所述螺纹上匹配连接有用于固定的螺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在空腔内安装第一齿轮,并在第一齿轮的外侧啮合有四个第二齿轮,通过控制驱动电机,可以同时实现四个风扇的转动,提高了散热的性能;通过在底板的上端连接方形框体,可以对风扇的风向进行限定,能够快速的对电子产品进行降温处理。本实用新型实现多个风扇同时转动,加快了空气的流动,能够快速的对电子产品进行降温,提高了降温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效散热风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A向结构剖视图。

图中:1底板、2连接杆、3安装块、4电机箱、5驱动电机、6主动轴、7第一齿轮、8第二齿轮、9从动轴、10风扇、11方形框体、12横板、13过滤网、14支撑座、15插杆、16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高效散热风扇,包括底板1,底板1内设有空腔,空腔的上端设有与其连通的圆形开口,圆形开口的内壁上固定连接有四根连接杆2,四根连接杆2远离圆形开口内壁的一端与同一个安装块3固定连接,底板1的下端中央连接有电机箱4,具体的,电机箱4的侧壁上连接有固定块,固定块上设有多个与底板1连接的螺栓,电机箱4内安装有驱动电机5,驱动电机5的输出端与主动轴6固定连接,主动轴6远离驱动电机5的一端贯穿底板1并与安装块3的底壁转动连接,主动轴6上贯穿且固定连接有第一齿轮7,且第一齿轮7位于空腔内,第一齿轮7的外侧啮合有四个第二齿轮8,第二齿轮8的轮轴上固定连接有从动轴9,从动轴9的下端与空腔的底壁转动连接,从动轴9的上端延伸至底板1的上侧与风扇10固定连接,底板1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方形框体11,方形框体11的上端连接有水平的横板12,横板12的上端中央设有方形开口,其中,方形框体11的宽度大于圆形开口的直径,方形开口对应设置在圆形开口的上侧,方形开口内安装有过滤网13,横板12和底板1的四角处均设有通孔,通孔内设有固定机构,具体的,固定机构包括插设在通孔内的插杆15,插杆15的一端设有螺纹,螺纹上匹配连接有用于固定的螺母16;底板1的下端四角处均连接有支撑座14。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空腔内安装第一齿轮7,并在第一齿轮7的外侧啮合有四个第二齿轮8,启动驱动电机5,使得主动轴6上的第一齿轮7转动并带动四个与其啮合的第二齿轮8转动,从而使得从动轴9上连接的风扇10同时转动,提高了散热的性能;通过在底板1的上端连接方形框体11,可以对风扇10的风向进行限定,能够快速的对电子产品进行降温处理。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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