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立式输液泵填料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3333阅读:5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立式输液泵填料防护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领域,特别设计一种立式输液泵填料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立式输液泵用于钢厂氧化铁皮水、电厂或污水处理工程用,它的物料里面含有铁屑等杂质,泵在高速运转时,主轴、密封装置要承受一定的介质压力,填料易失效,密封泄漏严重,同时磨损密封圈、主轴,导致立式输液泵的维修率高,同时影响了输液泵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种立式输液泵填料防护装置,解决了以上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立式输液泵填料防护装置,包含主轴,主轴从上到下依次串接有甩水圈、叠堆连接的两个轴套拼帽、轴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轴与轴套间设置有密封圈,轴套拼帽外端包裹有凸字形填料压盖内,所述的填料压盖下端通过螺栓连接有填料箱,填料箱顶部外端与填料压盖外端包裹在防护套内;所述的填料箱上端与轴套间设置有填料,填料中间左右两端对称设置有两个填料环,所述的填料箱的內臂左右两端与填料环相应位置设置有两个卸压孔;所述的填料箱下端与主轴间设置有倒勾形油封和上滑动轴承;所述的填料箱下端通过螺栓连接有吐出腔,填料箱下端与吐出腔间设置有护套。

所述的护套设置为中间焊接有套筒的鼎形,所述的套筒包裹在主轴中间段,护套与吐出腔设置为间隙配合,护套与填料箱外壁设置为紧密配合,护套与填料箱下端面设置有间隙。

所述的上滑动轴承内部设置有锯齿形腔。

所述的填料箱设置为左右对称分片式组装结构,所述的填料箱下端与护套的接触面设置有迷宫密封,所述的填料箱在油封上端、填料下端位置处左右对称设置有卸油孔。

所述的吐出腔下端设置有弯头出口。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行程较短的立式输液泵,结构合理,提高了立式输液泵的使用寿命,降低了维修率,减少了密封装置更换的次数,从而降低了维修成本。本实用新型在主轴与密封装置间设置有护套,护套包裹在主轴外端,隔绝了介质直接冲击磨损主轴,有效的减少了主轴的磨损速度,延长其使用寿命;护套的上下两端的有效的阻挡了介质的冲击力,有效的保护了密封装置不被直接冲击;密封装置的填料箱设置有两道卸压口且采用多重密封,有效的阻止了介质进入输液泵的轴承箱,确保其正常运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护套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轴承箱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上滑动轴承结构示意图。

图中:1、护套,2、吐出腔,3、上滑动轴承,4、油封,5、填料箱,6、填料,7、填料杯,8、甩水圈,9、轴套拼帽,10、填料压盖,11、防护套,12、轴套,13、主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一种立式输液泵填料防护装置,包含主轴13,主轴13从上到下依次串接有甩水圈8、叠堆连接的两个轴套拼帽9、轴套1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轴13与轴套12间设置有密封圈,轴套拼帽9外端包裹有凸字形填料压盖10内,所述的填料压盖10下端通过螺栓连接有填料箱5,填料箱5顶部外端与填料压盖10外端包裹在防护套11内;所述的填料箱5上端与轴套12间设置有填料6,填料6中间左右两端对称设置有两个填料环7,所述的填料箱5的內臂左右两端与填料环7相应位置设置有两个卸压孔;所述的填料箱5下端与主轴13间设置有倒勾形油封4和上滑动轴承3;所述的填料箱5下端通过螺栓连接有吐出腔2,填料箱5下端与吐出腔2间设置有护套1。护套的设计大大的卸去了介质的冲击力,同时阻挡了介质进入密封装置,护套上方设置有多段密封和两处卸压口,最终确保没有介质进入轴承箱内。

所述的护套1设置为中间焊接有套筒的鼎形,所述的套筒包裹在主轴13中间段,有效的保护了主轴不被介质磨损,延长了主轴的使用寿命;护套1与吐出腔2设置为间隙配合,护套1与填料箱5外壁设置为紧密配合,护套1与填料箱5下端面设置有间隙,此结构设计用于减少进入密封腔内介质的。

所述的上滑动轴承3内部设置有锯齿形腔,用于缓冲介质的压力。

所述的填料箱5设置为左右对称分片式组装结构,所述的填料箱5下端与护套1的接触面设置有迷宫密封,所述的填料箱5在油封4上端、填料6下端位置处左右对称设置有卸油孔。

所述的吐出腔2下端设置有弯头出口。

具体实施时,当立式输液泵正常运行时,介质进入吐出腔2,护套1阻隔了大部分介质进入密封装置内,同时减小了介质的压力,极少部分介质通过经上滑动轴承3间隙和油封4处向填料方向流动,由于填料箱5上有两个卸口,因此介质对填料6的压力将减小,在填料环7处也设有卸压管路,填料箱5为分半式结构方便拆卸更换填料6,在填料箱5上增设防护套11以防止介质泄漏向四周喷溅,在主轴13上装有甩水圈11以防止介质向轴承箱5方向流动。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描述,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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