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管道安装用安全防护笼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00312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技术领域,特别的涉及一种管道安装用安全防护笼。



背景技术:

建筑施工时,需要安装各种管道,其中,很多管道需要开挖深沟后进行埋装,将管道吊入深沟后,还需要施工工人下到沟底对管道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安装,由于深沟两侧开挖的土方较为松散,可能有发生垮塌、滑坡等风险,从而危及管道安装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使用方便,有利于提高管道施工的安全性的管道安装用安全防护笼。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管道安装用安全防护笼,其特征在于,包括整体呈矩形的笼体,所述笼体的宽度与待安装管道的深沟的宽度相一致,且宽度方向的两侧均安装有防护板;所述笼体的顶部具有供人通过的人孔,且底部与待安装管道的深沟完全贯通;所述笼体的下端还具有沿长度方向贯通形成的过管空间,所述过管空间整体呈“门”型,且宽度和高度大于待安装管道的直径,使所述笼体能够跨设在管道上。

采用上述结构,由于笼体可以跨设在管道上,而且笼体底部与深沟完全贯通,使得工人可以进入到笼体内对管道进行安装,而笼体宽度方向的两侧设置有防护板,可以防止深沟两侧发生垮塌和滑坡造成工人被掩埋,有利于提高管道安装的安全性。上述结构设计合理,使用方便。

进一步的,所述笼体的底部还安装有能够沿所述笼体的长度方向滚动的滚轮。

这样,可以利用滚轮,将笼体沿深沟的长度方向移动,只需要一个笼体,就可以完成整个深沟内的管道安装,有利于节省笼体的制造成本。

进一步的,所述笼体的顶部还具有覆盖设置的顶板,所述人孔设置在所述顶板上。

采用上述结构,由于设置有顶板,可以防止深沟两侧部分过高的土堆散落的沙土落入到笼体内,影响施工工人的操作,有利于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的,所述顶板采用钢化玻璃制成。

这样,既可以起到防护作用,又可以避免笼体内光线较暗,使得工人能够随时观察到外部情况,减少心理压力。

进一步的,所述笼体包括竖向设置的立柱,沿笼体长度方向连接在两个立柱上的纵杆,以及沿笼体宽度方向连接在两个立柱上的横杆。

采用立柱,纵杆以及横杆可以进一步简化笼体的结构,使得笼体更加便于制作,降低成本。

进一步的,所述笼体还包括斜向设置在相邻两个所述立柱上的斜拉杆。

这样,可以提高笼体的强度。

进一步的,所述笼体的内侧还设置有爬梯。

这样,可以方便工人进出笼体。

进一步的,所述笼体的上端还设置有吊环。

这样,可以方便笼体的吊装。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设计合理,使用方便,有利于提高管道施工的安全性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具体实施时:如图1所示,一种管道安装用安全防护笼,包括整体呈矩形的笼体1,所述笼体1的宽度与待安装管道的深沟的宽度相一致,且宽度方向的两侧均安装有防护板2;所述笼体1的顶部具有供人通过的人孔3,且底部与待安装管道的深沟完全贯通;所述笼体1的下端还具有沿长度方向贯通形成的过管空间,所述过管空间整体呈“门”型,且宽度和高度大于待安装管道的直径,使所述笼体1能够跨设在管道上。

采用上述结构,由于笼体可以跨设在管道上,而且笼体底部与深沟完全贯通,使得工人可以进入到笼体内对管道进行安装,而笼体宽度方向的两侧设置有防护板,可以防止深沟两侧发生垮塌和滑坡造成工人被掩埋,有利于提高管道安装的安全性。上述结构设计合理,使用方便。

实施时,所述笼体1的底部还安装有能够沿所述笼体1的长度方向滚动的滚轮4。

这样,可以利用滚轮,将笼体沿深沟的长度方向移动,只需要一个笼体,就可以完成整个深沟内的管道安装,有利于节省笼体的制造成本。

实施时,所述笼体1的顶部还具有覆盖设置的顶板5,所述人孔3设置在所述顶板5上。

采用上述结构,由于设置有顶板,可以防止深沟两侧部分过高的土堆散落的沙土落入到笼体内,影响施工工人的操作,有利于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实施时,所述顶板5采用钢化玻璃制成。

这样,既可以起到防护作用,又可以避免笼体内光线较暗,使得工人能够随时观察到外部情况,减少心理压力。

实施时,所述笼体1包括竖向设置的立柱,沿笼体长度方向连接在两个立柱上的纵杆,以及沿笼体宽度方向连接在两个立柱上的横杆。

采用立柱,纵杆以及横杆可以进一步简化笼体的结构,使得笼体更加便于制作,降低成本。

实施时,所述笼体1还包括斜向设置在相邻两个所述立柱上的斜拉杆。

这样,可以提高笼体的强度。

实施时,所述笼体1的内侧还设置有爬梯。

这样,可以方便工人进出笼体。

实施时,所述笼体1的上端还设置有吊环6。

这样,可以方便笼体的吊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以本实用新型为限制,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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