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堵头密封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36488发布日期:2019-03-05 18:01阅读:710来源:国知局
一种堵头密封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密封结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堵头密封结构。



背景技术:

堵头的作用是把管道中不需要的口堵起来,起到封闭作用,与盲板、封头及管帽有相同性,堵头,也称为管帽、盖头、管子盖、闷头,装在管端外螺纹上以盖堵管子的管件,用来封闭管路,作用与管堵相同,可直接旋在管子上,不需要其他管件,堵头包括凸形堵头、锥壳、变径段、平盖及紧缩口的设计。现有技术中的堵头只是单纯对塞入管道中进行密封,密封性不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密封性不强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堵头密封结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堵头密封结构,包括管道、堵头、锁紧螺杆以及密封环,所述堵头为空腔结构,堵头的内壁一侧通过螺丝固定有支撑架,支撑架的两侧均通过螺栓固定有连接杆,连接杆的另一端焊接有弹簧,弹簧的另一端焊接有伸缩杆,伸缩杆套设在连接杆的外部,伸缩杆的另一端粘接有弹性垫,弹性垫胶接在槽孔的侧壁,槽孔开设在堵头的两侧,堵头一端的两侧均通过螺丝固定有塑料块,塑料块的一侧粘接有气囊,气囊的一侧胶接有吸盘,气囊的内部粘接有分管,分管的另一端粘接在固定塑料的内部,固定塑料的一侧通过螺钉固定在支撑架的一侧。

优选的,所述堵头的一侧开设有小孔,所述分管穿过小孔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堵头的一侧开设有开口,开口的内部焊接有充气筒,充气筒的内部嵌入有充气杆,充气筒的外部通过螺丝固定有塑料罩。

优选的,所述塑料罩的内部粘接有充气管,充气管的另一端粘接在固定塑料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密封环上开设有通孔,所述管道的两侧均开设有螺孔,通孔与螺孔的横截面积均与锁紧螺杆一端的横截面积大小相等。

优选的,所述堵头的中间部分为凹状,所述密封环的中间部分为凸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气囊、吸盘、充气管、密封环、堵头、伸缩杆等结构的设置,通过三次密封设置来加强堵头的密封性,并且堵头在塞入时较方便,结构简单,功能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堵头密封结构的正面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堵头密封结构的侧视图。

图中:1管道、2伸缩杆、3固定塑料、4气囊、5堵头、6吸盘、7分管、8锁紧螺杆、9通孔、10密封环、11充气管、12支撑架、13充气筒、14充气杆、15弹性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堵头密封结构,包括管道1、堵头5、锁紧螺杆8以及密封环10,所述堵头5为空腔结构,堵头5的一侧开设有小孔,所述分管7穿过小孔的内部,堵头5的内壁一侧通过螺丝固定有支撑架12,堵头5的一侧开设有开口,开口的内部焊接有充气筒13,充气筒13的内部嵌入有充气杆14,充气筒13的外部通过螺丝固定有塑料罩,塑料罩的内部粘接有充气管11,充气管11的另一端粘接在固定塑料3的内部,支撑架12的两侧均通过螺栓固定有连接杆,连接杆的另一端焊接有弹簧,弹簧的另一端焊接有伸缩杆2,伸缩杆2套设在连接杆的外部,伸缩杆2的另一端粘接有弹性垫15,弹性垫15胶接在槽孔的侧壁,槽孔开设在堵头5的两侧,堵头5的中间部分为凹状,所述密封环10的中间部分为凸状,堵头5一端的两侧均通过螺丝固定有塑料块,塑料块的一侧粘接有气囊4,气囊4的一侧胶接有吸盘6,气囊4的内部粘接有分管7,通过气囊4、吸盘6、充气管11、密封环10、堵头5、伸缩杆2等结构的设置,通过三次密封设置来加强堵头5的密封性,并且堵头5在塞入时较方便,结构简单,功能使用,分管7的另一端粘接在固定塑料3的内部,固定塑料3的一侧通过螺钉固定在支撑架12的一侧,所述密封环(0上开设有通孔9,管道1的两侧均开设有螺孔,通孔9与螺孔的横截面积均与锁紧螺杆8一端的横截面积大小相等。

本实施例中,堵头5在密封环10的中间,将他们放置在管道1的内部,通孔9对准螺孔的位置,用锁紧螺杆8旋进通孔9的内部,旋紧到底部时,锁紧螺杆8压紧堵头5,使其固定住,密封环10与堵头5对管道1的出口进行密封,此时堵头5内部两侧的伸缩杆2受弹簧力的作用向两侧撑开,将弹性垫15向两侧弹开,压住管道1的内壁,对管口1的两侧进行密封,随后用手指扣住充气杆14一端,向内部按压充气杆14,充气杆14在充气筒13的内部活动,将气体抽进塑料罩的内部,气体通过塑料罩进入充气管11,然后进入分管7,最后到达气囊4的内部,气囊4向两侧撑开,吸盘吸住管道1的内壁,气囊4撑开后对管道1内壁两侧进一步密封,通过上述三种密封设置,加强了堵头的密封强度,密封效果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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