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磁力上下传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73720发布日期:2019-05-03 19:38阅读:1318来源:国知局
一种磁力上下传动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磁耦合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磁力上下传动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上,设于密封空间内需要运动的机构由驱动机构驱动,而驱动机构都是穿过隔板直接与需要运动的机构连接,使得驱动机构与隔板之间形成间隙,而且随着驱动机构的长时间运作震动,导致驱动机构与隔板之间的间隙扩大,造成密封空间内的气体或者液体出现渗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的传动结构会导致密封空间内的气体或液体出现渗漏存在的上述问题,现提供一种旨在能够防止密封空间内的气体或液体出现渗漏的磁力上下传动结构。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磁力上下传动结构,包括驱动机构和运动机构,还包括:第一磁铁,所述驱动机构与所述第一磁铁的下端传动连接;第二磁铁,所述第二磁铁设于所述第一磁铁的上方,所述第二磁铁与所述第一磁铁相正对,所述第二磁铁的上端与所述运动机构连接;隔板,所述隔板设于所述第一磁铁和所述第二磁铁之间。

上述的磁力上下传动结构,其中,所述第一磁铁的上端的磁极与所述第二磁铁的下端的磁极为同性磁极。

上述的磁力上下传动结构,其中,还包括:弹簧,所述弹簧的下端与所述隔板的上端连接,所述弹簧的上端与所述第二磁铁的下端连接,所述弹簧与所述第一磁铁相对设置,所述第一磁铁的上端的磁极与所述第二磁铁的下端的磁极为异性磁极。

上述的磁力上下传动结构,其中,所述第二磁铁设于密封空间内。

上述的磁力上下传动结构,其中,所述隔板的下方设有第一导轨,所述隔板的上方设有第二导轨,所述第一磁铁活动设于所述第一导轨内,所述第二磁铁活动设于所述第二导轨内。

上述的磁力上下传动结构,其中,所述弹簧为螺旋弹簧。

上述的磁力上下传动结构,其中,所述隔板为不导磁隔板,所述隔板采用塑料或者不锈钢材质。

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积极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由于第一磁铁与第二磁铁的磁性相吸,或者第一磁铁与第二磁铁的磁性相斥及配合弹簧的回复力,能够隔着隔板驱动第二磁铁上下移动,使得运动机构随第二磁铁上下运动,由于隔板上未有间隙,能够防止密封空间内的气体或者液体出现渗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磁力上下传动结构中第一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磁力上下传动结构中第二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1、第一磁铁;2、第二磁铁;3、驱动机构;4、运动机构;5、隔板;6、密封空间;7、第一导轨;8、第二导轨;9、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不作为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第一实施例: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磁力上下传动结构中第一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示出了一种较佳实施例的磁力上下传动结构,包括:包括驱动机构和运动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磁铁1,驱动机构3与第一磁铁1的下端传动连接。

进一步,作为一种较佳的实施例,磁力上下传动结构还包括:第二磁铁2,第二磁铁2设于第一磁铁1的上方,第二磁铁2与第一磁铁1相正对,第二磁铁2的上端与运动机构4连接。

进一步,作为一种较佳的实施例,磁力上下传动结构还包括:隔板5,隔板5设于第一磁铁1和第二磁铁2之间。

进一步,作为一种较佳的实施例,第一磁铁1的上端的磁极与第二磁铁2的下端的磁极为同性磁极。

进一步,作为一种较佳的实施例,第二磁铁2设于密封空间6内。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及保护范围。

本实用新型在上述基础上还具有如下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实施例中,请继续参见图1所示,隔板5的下方设有第一导轨7,隔板5的上方设有第二导轨8,第一磁铁1活动设于第一导轨5内,第二磁铁2活动设于第二导轨8内。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实施例中,隔板5为不导磁隔板,隔板5采用塑料或者不锈钢材质等其他不导磁材料制成。

第二实施例: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磁力上下传动结构中第二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主体结构相同,不同之处在于:磁力上下传动结构还包括:弹簧9,弹簧9的下端与隔板5的上端连接,弹簧9的上端与第二磁铁2的下端连接,弹簧9与第一磁铁1相对设置,第一磁铁1的上端的磁极与第二磁铁2的下端的磁极为异性磁极。优选地,弹簧9的设置能够防止第二磁铁2对隔板5的损坏,能够提高隔板5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实施例中,弹簧9为螺旋弹簧。

本实用新型由于第一磁铁1与第二磁铁2的磁性相吸,或者第一磁铁1与第二磁铁2的磁性相斥及配合弹簧9的回复力,能够隔着隔板5驱动第二磁铁2上下移动,使得运动机构4随第二磁铁2上下运动,由于隔板5上未有间隙,能够防止密封空间内的气体或者液体出现渗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及保护范围,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应当能够意识到凡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图示内容所作出的等同替换和显而易见的变化所得到的方案,均应当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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