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摩托车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摩托车发动机气密检测机。
背景技术:
摩托车发动机气密检测机是针对摩托车发动机壳体的气密性进行检测的设备,但是现有的设备智能化程度还比较低,检测的精度和质量还得不到保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摩托车发动机气密检测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设备智能化程度还比较低,检测的精度和质量还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摩托车发动机气密检测机,包括控制台、升降板和工作机箱,所述控制台安装在工作机箱的上端,且控制台的一侧外表面安装有显示器,所述控制台另一侧的内部安装有驱动电机,且驱动电机下方安装有PLC电控单元,所述PLC电控单元的一侧固定有无线信号收发器,所述控制台下端的两侧安装有两根固定支柱,且固定支柱的中部安装有升降板,所述升降板包括液压升降杆、连接板、密封固定杆、活动套筒、弹簧座和压力弹簧,且升降板通过两端的活动套筒与固定支柱相连接,所述升降板中部的下端固定有连接板,且连接板的下端固定有弹簧座,所述弹簧座的下端固定有压力弹簧,且压力弹簧的下端安装有密封固定杆,所述固定支柱的下端安装有固定板,且固定板的下方安装有蓄水池,所述蓄水池的下方安装有固定底座,且蓄水池通过下端两侧的伸缩支架与固定底座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显示器一侧的控制台表面安装有两个指示灯,且显示器另一侧的控制台表面安装有四个控制按钮。
优选的,所述工作机箱的中部固定有防护板。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中部的上端安装有固定台。
优选的,所述升降板中部的上端固定有两根液压升降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智能化控制技术,安装有无线信号收发器,可以将机器的工作信息发送至远程控制中心,并且使用者可以通过远程控制中心对机器的工作进行远程控制,同时安装有指示灯、显示器和控制按钮,使用简单、操作便利,采用全自动加工方式安装有PLC电控单元,可以实现全自动加工,采用特制的发动机固定台和配套的密封固定杆对发动机壳体进行密封和固定,减少机器的检测误差,提高检测的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控制台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升降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控制台;2-升降板;3-固定支柱;4-固定板;5-工作机箱;6-固定底座;7-固定台;8-蓄水池;9-防护板;10-伸缩支架;11-指示灯;12-显示器;13-驱动电机;14-控制按钮;15-无线信号收发器;16-PLC电控单元;17-液压升降杆;18-连接板;19-密封固定杆;20-活动套筒;21-弹簧座;22-压力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摩托车发动机气密检测机,包括控制台1、升降板2和工作机箱5,控制台1安装在工作机箱5的上端,且控制台1的一侧外表面安装有显示器12,控制台1另一侧的内部安装有驱动电机13,且驱动电机13下方安装有PLC电控单元16,PLC电控单元16的一侧固定有无线信号收发器15,控制台1下端的两侧安装有两根固定支柱3,且固定支柱3的中部安装有升降板2,升降板2包括液压升降杆17、连接板18、密封固定杆19、活动套筒20、弹簧座21和压力弹簧22,且升降板2通过两端的活动套筒20与固定支柱3相连接,升降板2中部的下端固定有连接板18,且连接板18的下端固定有弹簧座21,弹簧座21的下端固定有压力弹簧22,且压力弹簧22的下端安装有密封固定杆19,固定支柱3的下端安装有固定板4,且固定板4的下方安装有蓄水池8,蓄水池8的下方安装有固定底座6,且蓄水池8通过下端两侧的伸缩支架10与固定底座6相连接,显示器12一侧的控制台1表面安装有两个指示灯11,且显示器12另一侧的控制台1表面安装有四个控制按钮14,工作机箱5的中部固定有防护板9,固定板4中部的上端安装有固定台7,升降板2中部的上端固定有两根液压升降杆17。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使用者将发动机壳体放置在固定台7上,然后PLC电控单元16控制液压升降杆17工作,将升降板2向下推动,升降板2两端的活动套筒20沿固定支柱3向下滑动,同时密封固定杆19将发动机壳体的孔一一对应的密封固定住,然后PLC电控单元16控制伸缩支架10工作,将蓄水池8上移,直至将发动机壳体全部淹没,此时观察水面是否产生气泡,如果没有则合格,如果有则不合格,工作完成。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