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0050阅读:743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检测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机械视觉系统出发点就是用机器代替人眼来做测量和判断,视觉系统是指通过机器视觉产品将被摄取目标转换成图像信号,传送给专用的图像处理系统,根据像素分布和亮度、颜色等信息,转变成数字化信号,图像系统对这些信号进行各种运算来抽取目标的特征,进而根据判别的结果来控制现场的设备动作,是用于生产、装配或包装的有价值的机制,它在检测缺陷和防止缺陷产品被配送到消费者的功能方面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机器视觉系统的特点是提高生产的柔性和自动化程度,在一些不适合于人工作业的危险工作环境或人工视觉难以满足要求的场合,常用机器视觉来替代人工视觉,同时在大批量工业生产过程中,用人工视觉检查产品质量效率低且精度不高,用机器视觉检测方法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的自动化程度,而且机器视觉易于实现信息集成,是实现计算机集成制造的基础技术,可以在最快的生产线上对产品进行 测量、引导、检测、和识别,并能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任务。

但是现有视觉机械的检测装置不仅结构复杂,而且功能单一,不能计算出具体检测过多少产品,检测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经常会因灰尘导致检测不准确,从而影响检测的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检测装置,不仅结构简单,而且操作起来省时、省力,提高了检测效率,降低了检测人员的工作量,促进了视觉机械检测的自动化。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它包括机体、吸尘器、光源灯,机体底部均匀分布有若干个支撑座,机体顶部设有报警器和控制按键面板,控制按键面板上设有用于反馈检测信息的显示器,控制按键面板连接设在机体外壁上的接电口,其特征在于,机体内腔上部设有传送带,传送带连接电动机,传送带上设有若干根滚动轮,传送带左右两侧分别设有进料口和出料口,传送带一侧设有移动门,移动门上设有光源灯,传送带上方从左到右依次设有若干个相机和剔除装置,相机下方设有光电计数器,光电计数器设在机体内壁上,机体内腔下部设有连接机体上部的吸尘器,所述吸尘器、光源灯、光电计数器、剔除装置、显示器、报警器和电动机均与控制按键面板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是:不仅结构简单,而且操作起来省时、省力,提高了检测效率,降低了检测人员的工作量,促进了视觉机械检测的自动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传送带的示意图。

在图中,1-机体、2-吸尘器、3-光源灯、4-光电计数器、5-支撑座、6-接电口、7-传送带、8-滚动轮、9-出料口、10-剔除装置、11-相机、12-控制按键面板、13-显示器、14-报警器、15-移动门、16-进料口、17-电动机。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图1、2来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检测装置,它包括机体1、吸尘器2、光源灯3,机体底部均匀分布有若干个支撑座5,机体顶部设有报警器14和控制按键面板12,控制按键面板上设有用于反馈检测信息的显示器13,控制按键面板连接设在机体外壁上的接电口6,机体内腔上部设有传送带,传送带7连接电动机17,传送带上设有若干根滚动轮8,传送带左右两侧分别设有进料口16和出料口9,传送带一侧设有移动门15,移动门上设有光源灯,传送带上方从左到右依次设有若干个相机和剔除装置10,相机11下方设有光电计数器4,光电计数器设在机体内壁上,机体内腔下部设有连接机体上部的吸尘器,所述吸尘器、光源灯、光电计数器、剔除装置、显示器、报警器和电动机均与控制按键面板电性连接。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视觉检测是指通过机器视觉产品将被摄取目标转换成图像信号,传送给专用的图像处理系统,根据像素分布和亮度、颜色等信息,转变成数字化信号,机体1固定好之后,将接电口6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通过控制按键面板12可开启剔除装置,之后待检测物放在进料口16处,这时电动机17启动带动滚动轮8的转动,滚动轮8的转动带动传送带7的传动,待检测物移动到相机11的正下方进行检测,也可由工作人员将待检测物直接放在相机11下方进行检测,当待检测物有重大缺陷时,由报警器14发出报警声提示工作人员,检测后的产品若有瑕疵或者不合格的产品由剔除装置10流入到分拣箱中,好的产品通过出料口9送出,在上述过程中,光电计数器4能够精确的计出检测过多少个产品,方便了工作人员的操作,而工作人员通过控制按键面板12开启吸尘器2,能够吸去机体内部的异味和灰尘,避免了检测过程中,灰尘导致检测不准确,从而影响检测的效率的问题,提高了检测效率,降低了检测人员的工作量,促进了视觉机械检测的自动化。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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