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滤清器气密性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78193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滤清器,具体是涉及一种滤清器气密性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滤清器是为了给汽车的能源在进入发动机前的过滤装置,在生产滤清器时,要保证滤清器的罐体是密封状态,不能漏气,传统的检测方法是通过人工将滤清器的出油管和进油管堵住然后将滤清器放入水中,看滤清器壳体是否有气泡冒出,这种方式非常的不准确,有时缝隙很小放入水中后并不冒气泡,使得产品安全性能低。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滤清器气密性检测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气密性检测不准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滤清器气密性检测装置,包括:水池、水位感应器、支撑架、控制器、电气筒、密封盖、入水气缸、支撑板、固定气缸、顶架,所述的水池的内壁上粘贴一个水位感应器,所述的水池上平面通过螺栓固定一个支撑架,所述的支撑架上平面通过螺栓安装一个控制器和电气筒,所述的电气筒通过气管连通一个密封盖,所述的支撑架的下平面通过螺栓固定两个入水气缸,所述的两个入水气缸的活塞杆上通过螺栓连接一个支撑板,所述的支撑板的上平面通过螺栓固定一个固定气缸,所述的固定气缸的活塞杆穿过支撑板,所述的固定气缸的活塞杆上焊接与一个顶架,所述的顶架在支撑板内,所述的入水气缸、电气筒、固定气缸和水位感应器,分别与控制器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支撑板为空心的长方体,且支撑板的下壁设有开口。

进一步的:所述的顶架为“门框”型。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滤清器气密性检测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使用方便;

2、检测准确度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滤清器气密性检测装置的剖视图。

其中:1-水池、2-水位感应器、3-支撑架、4-控制器、5-电气筒、6-密封盖、7-入水气缸、8-支撑板、9-固定气缸、10-顶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滤清器气密性检测装置,包括:水池1、水位感应器2、支撑架3、控制器4、电气筒5、密封盖6、入水气缸7、支撑板8、固定气缸9、顶架10,所述的水池1的内壁上粘贴一个水位感应器2,所述的水池1上平面通过螺栓固定一个支撑架3,所述的支撑架3上平面通过螺栓安装一个控制器4和电气筒5,所述的电气筒5通过气管连通一个密封盖6,所述的支撑架8的下平面通过螺栓固定两个入水气缸7,所述的两个入水气缸7的活塞杆上通过螺栓连接一个支撑板8,所述的支撑板8的上平面通过螺栓固定一个固定气缸9,所述的固定气缸9的活塞杆穿过支撑板8,所述的支撑板8为空心的长方体,所述的固定气缸9的活塞杆上焊接与一个顶架10,所述的顶架10在支撑板8内,所述的入水气缸7、电气筒5、固定气缸9和水位感应器2,分别与控制器4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支撑板8为空心的长方体,且支撑板8的下壁设有开口。

进一步的:所述的顶架10为“门框”型。

具体实施方式:将密封盖与滤清器的出油口连通,然后将滤清器放在支撑板8内,通过控制器4启动设备,固定气缸9带动顶架10向下移动,顶架20固定滤清器,此时入水气缸7启动,入水气缸7带动支撑板8向水池2内移动,滤清器进入水中,水位上升,当水位到达水位感应器2时,电气筒5向滤清器内打气,同时入水气缸7停止,然后工人观察是否有气泡。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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