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轮彀检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82197阅读:164来源:国知局
一种轮彀检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零部件检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轮彀检测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车辆零部件检测设备普遍体积庞大,检测手段过于复杂,操作不便,存在改进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轮彀检测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提供一种轮彀检测系统,包括第一罩壳、升降支架、框架、丝杠底座、第一丝杠、第二丝杠、第三丝杠、底框横档、横梁、第二罩壳、转盘支架、带减速器的X轴电机、带减速器的B轴电机、带减速器的C轴电机、带减速器的升降电机、辊轴底板、辊轴、回转轴、带减速器的Y轴电机、同步带轮、坦克链固定板、坦克链导向板和回转基板,所述框架和所述丝杠底座均设于所述第一罩壳上,所述升降支架设于所述框架上,所述第一丝杠和所述第三丝杠均设于所述丝杠底座内,所述框架通过所述带减速器的X轴电机实现在所述第一丝杠上来回滑移并通过所述带减速器的Y轴电机实现在所述第三丝杠上来回滑移,所述底框横档设于所述丝杠底座上,所述底框横档的顶部设有导轨,所述坦克链导向板通过所述坦克链固定板设于所述导轨上,所述辊轴设于所述辊轴底板上,所述横梁和所述第二丝杠设于所述升降支架上,所述横梁通过相互连接的所述带减速器的升降电机、所述同步带轮和所述第二丝杠实现升降,所述第二罩壳通过所述回转基板和所述转盘支架设于所述横梁上,所述第二罩壳上设有定位卡环,所述横梁的底部设有底部罩壳,所述回转轴通过所述带减速器的B轴电机实现旋转,所述辊轴通过所述带减速器的C轴电机实现旋转。

上述轮彀检测系统,其中,所述底框横档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底框角件。

上述轮彀检测系统,其中,所述第二罩壳的顶部设有挡块。

上述轮彀检测系统,其中,所述横梁与所述第二丝杠之间设有过渡板。

上述轮彀检测系统,其中,所述框架与所述第一罩壳之间设有角撑。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体积紧凑,检测方式直观简洁,操作方便,具有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轮彀检测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图1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参考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轮彀检测系统包括第一罩壳1、升降支架2、框架3、丝杠底座4、第一丝杠5、第二丝杠6、第三丝杠、底框横档7、横梁8、第二罩壳9、转盘支架10、带减速器的X轴电机11(其中减速器标为11’)、带减速器的B轴电机12(其中减速器标为12’)、带减速器的C轴电机13(其中减速器标为13’)、带减速器的升降电机14(其中减速器标为14’)、辊轴底板15、辊轴16、回转轴17、带减速器的Y轴电机18(其中减速器标为18’)、同步带轮19、坦克链固定板20、坦克链导向板21和回转基板31,框架3和丝杠底座4均设于第一罩壳1上,升降支架2设于框架3上,第一丝杠5和第三丝杠均设于丝杠底座4内,框架3通过带减速器的X轴电机11实现在第一丝杠5上来回滑移并通过带减速器的Y轴电机18实现在第三丝杠上来回滑移,底框横档7设于丝杠底座4上,底框横档7的顶部设有导轨22,坦克链导向板21通过坦克链固定板20设于导轨22上,辊轴16设于辊轴底板15上,横梁8和第二丝杠6设于升降支架2上,横梁8通过相互连接的带减速器的升降电机14、同步带轮19和第二丝杠6(还可设置联轴器30)实现升降,第二罩壳9通过回转基板31和转盘支架10设于横梁8上,第二罩壳9上设有定位卡环23,横梁8的底部设有底部罩壳24,回转轴17通过带减速器的B轴电机12实现旋转,辊轴16通过带减速器的C轴电机13实现旋转。本技术方案中,底框横档7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起到加固作用的底框角件25,第二罩壳9的顶部设有挡块26,横梁8与第二丝杠6之间设有过渡板27,框架3与第一罩壳1之间设有角撑28,升降电机14的底部还设有升降电机安装板29,导轨22的底部还可设置底框架32。

从上述实施例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的优势在于:

体积紧凑,检测方式直观简洁,操作方便,具有推广价值。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只是作为范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出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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