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70059发布日期:2018-12-07 21:52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一种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药残留检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我国农药在农产品的用量居高不下,而这些物质的不合理使用必将导致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超标,影响消费者食用安全,严重时会造成消费者致病、发育不正常,甚至直接导致中毒死亡。农药残留超标也会影响农产品的贸易,世界各国对农药残留问题高度重视,对各种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都规定了越来越严格的限量标准,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面临严峻的挑战。

原有的检测设备在取样与检测之间的程序较多,增加保存的困难程度,步骤较多,增加检测的繁琐性,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原有的检测设备在取样与检测之间的程序较多,增加保存的困难程度,步骤较多,增加检测的繁琐性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装置,包括采集外壳体和取样检测板,所述采集外壳体的左侧壁通过粘接剂粘接有刻度标尺,所述采集外壳体的内腔环向卡接有电磁加热管,所述采集外壳体的内腔上侧连接有上支撑环,所述采集外壳体与上支撑环一体注塑成型,所述上支撑环的上侧支撑有盖板,所述盖板的中部纵向插接有摇臂,所述摇臂与盖板之间的连接处安装有轴承,所述摇臂的底部焊接有漏筛支撑桶,所述漏筛支撑桶的顶部呈开口状,所述采集外壳体的底部出口处螺接有出液管,所述出液管的右端位于取样检测板上,所述取样检测板的右侧壁焊接有立柱,所述立柱上套接有检测仪安装架,所述立柱通过螺钉与检测仪安装架的右端连接,所述检测仪安装架的上侧卡接有农药残留检测仪。

优选的,所述采集外壳体呈上大下小的锥形状。

优选的,所述盖板的底部边缘处通过粘接剂粘接有密封垫。

优选的,所述出液管的左侧上部安装有阀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方案减少中间的传输环节,提高检测效率,通过加热、搅拌集成一个设备中,占用空间小,节省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检测仪安装架的俯视图。

图中:1采集外壳体、2刻度标尺、3电磁加热管、4上支撑环、5盖板、6摇臂、7漏筛支撑桶、8出液管、9取样检测板、10立柱、11检测仪安装架、12农药残留检测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装置,包括采集外壳体1和取样检测板9,采集外壳体1的左侧壁通过粘接剂粘接有刻度标尺2,采集外壳体1的内腔环向卡接有电磁加热管3,采集外壳体1的内腔上侧连接有上支撑环4,采集外壳体1与上支撑环4一体注塑成型,上支撑环4的上侧支撑有盖板5,盖板5的中部纵向插接有摇臂6,摇臂6与盖板5之间的连接处安装有轴承,摇臂6的底部焊接有漏筛支撑桶7,漏筛支撑桶7的顶部呈开口状,采集外壳体1的底部出口处螺接有出液管8,出液管8的右端位于取样检测板9上,取样检测板9的右侧壁焊接有立柱10,立柱10上套接有检测仪安装架11,立柱10通过螺钉与检测仪安装架11的右端连接,检测仪安装架11的上侧卡接有农药残留检测仪12。

其中,采集外壳体1呈上大下小的锥形状,盖板5的底部边缘处通过粘接剂粘接有密封垫,出液管8的左侧上部安装有阀门。

工作原理:向采集外壳体1内注入含有胆碱酯酶的溶液,通过刻度标尺2观察其注入量,将待检测农产品通过漏筛支撑桶7上侧的开口放置在漏筛支撑桶7中,将盖板5支撑在上支撑环4上,手摇动摇臂6,转动的摇臂6带动漏筛支撑桶7转动,使得农产品与采集外壳体1内溶液充分混合,从而使得农产品表面的农药残留物脱落至采集外壳体1的内腔中,转动过程中,通过电磁加热管3对采集外壳体1内部的溶液加热,加速脱落,采集外壳体1内部的溶液通过出液管8导流至取样检测板9上,通过农药残留检测仪12对取样检测板9上的溶液的农药残留量检测,本方案中农药残留检测仪12采用分光光度计,检测原理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类农药对胆碱酯酶正常功能有抑制作用,其抑制率与农药的浓度呈正相关。正常情况下,酶催化神经传导代谢产物(乙酰胆碱)水解,其水解产物与显色剂反应,产生黄色物质,用分光光度计测定412nm下吸光度随时间的变化值,计算出抑制率,通过抑制率可以判断出样品中是否含有有机磷或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残留。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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