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76430发布日期:2019-09-13 22:35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温控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



背景技术:

杀青主要目的是通过高温破坏和钝化鲜叶中的氧化酶活性,抑制鲜叶中的茶多酚等的酶促氧化,防止烘干过程中变色。同时散发青臭味,促进良好香气的形成。

杀青机是通过温控器对其内部进行控温的,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式的温控器应用的越来越多,但是电子式温控器容易受到电子干扰,影响温控器的工作状态,不能进行精准控温,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避免温控器出现控温失败的情况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电子式温控器容易受到电子干扰,不能进行精准控温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包括第一温控机构和第二温控机构,所述第一温控机构与第二温控机构串联,所述第一温控机构上设有显示屏和调节按钮,所述第一温控机构内设有PLC,所述显示屏和调节按钮与PLC电连接,所述PLC内连接有热敏传感器和输出模块,所述第二温控机构包括外壳,所述外壳上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内安装有连接机构,所述PLC与连接机构通过导线连接,所述连接机构包括连接杆和连接筒,所述连接筒安装于支架内,所述连接筒内设有内凸缘,所述连接杆插设于连接筒内,且连接杆与内凸缘之间连接有弹簧,所述连接杆顶部安装有连接板,所述连接筒底部连接有双金属片,所述外壳内设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内设有金属触点。

优选的,所述连接机构采用金属导热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连接杆上安装有连接环,所述连接环与连接筒过盈配合。

优选的,所述第一温控机构为电子式温控器,所述第二温控机构为机械式温控器。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有益效果在于:该装置结构简单,通过机械式温控器与电子式温控器相互配合使用,确保温控装置能够有效的控制温度,电子式温控器对杀青机进行温度控制,倘若电子式温控器出现故障,不能控制最好温度,则由机械式温控器进行温度控制,温度超过额定温度后,双金属片与金属触点之间弹开,避免杀青机内温度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的第一温控机构的内部元件连接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的连接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第一温控机构1、显示屏11、调节按钮12、PLC 13、热敏传感器14、输出模块15、第二温控机构2、外壳21、通孔22、支架23、连接机构3、连接板31、连接杆32、连接环33、连接筒34、弹簧35、内凸缘36、双金属片4、金属触点5、安装座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杀青机分开式双温控装置,包括第一温控机构1和第二温控机构2,第一温控机构1与第二温控机构2串联,第一温控机构1为电子式温控器,第二温控机构2为机械式温控器,第一温控机构1上设有显示屏11和调节按钮12,第一温控机构1内设有PLC 13,显示屏11和调节按钮12与PLC 13电连接,PLC 13内连接有热敏传感器14和输出模块15,第二温控机构2包括外壳21,外壳21上设有通孔22,通孔22内安装有支架23,支架23内安装有连接机构3,PLC 13与连接机构3通过导向连接,连接机构3包括连接杆32和连接筒34,连接筒34安装于支架23内,连接筒34内设有内凸缘36,连接杆32插设于连接筒34内,且连接杆32与内凸缘36之间连接有弹簧35,连接杆32顶部安装有连接板31,连接板31延伸至杀青机内,并且在弹簧35的作用下,连接板31与杀青机内部部件相抵,确保导热效果,连接杆32上安装有连接环33,连接环33与连接筒34过盈配合,连接机构3采用金属导热材料制成,连接筒34底部连接有双金属片4,外壳21内设有安装座6,安装座6内设有金属触点5,该装置由电子式温控器和机械式温控器组成,第一温控机构1与第二温控机构2串联,第二温控机构2通过导线与外部电源连接,第一温控机构1的输出模块15延伸至杀青机内,并且对杀青机内部温度进行控制,第二温控机构2起控制第一温控机构1的作用,若第一温控机构1不能控制杀青机的最高温度,杀青机内部温度通过连接机构3传递给双金属片4,双金属片4产生形变,双金属片4与金属触点5断开,避免杀青机内部温度过高。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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