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40694阅读:16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在使用脸部特征辨识技术的用于车辆内驾驶者的现有检测系统中,一预定脸部辨识门限值是用做一固定脸部辨识标准,其可判定驾驶者是否正处于适当的驾驶条件中。该现有检测系统基于该固定脸部辨识标准,判定驾驶者的脸部是否朝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 以及驾驶者的眼睛是否是闭阖的。然而,对于不同驾驶者以及车辆内的各种环境情况(如不同亮度及不同光源)而言,该现有检测系统在使用固定脸部辨识标准的情况下,并无法确保正确的检测结果。由此可见,上述现有的检测系统在结构与使用上,显然仍存在有不便与缺陷,而亟待加以进一步改进。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相关厂商莫不费尽心思来谋求解决之道, 但长久以来一直未见适用的设计被发展完成,而一般产品又没有适切结构能够解决上述问题,此显然是相关业者急欲解决的问题。因此如何能创设一种新型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及系统,实属当前重要研发课题之一,亦成为当前业界极需改进的目标。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及系统,与前述现有检测系统比较下,可提供增强的检测效果。本发明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依据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包含下列步骤a)持续撷取该车辆内该驾驶者的影像,以产生一连串影像图框;b)当该车辆移动时,基于a)步骤中产生的所述影像图框,产生与该车辆内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一脸部辨识标准;c)在该车辆移动时,判定该环境情况是否发生变化;d)当判定该环境情况发生变化时,利用一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更新该脸部辨识标准,其中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对应至该发生变化的环境情况,且是基于在该发生变化的环境情况下,在步骤a)中所产生的影像图框而产生;以及e)基于该经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以及在产生该经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后所产生的影像图框,判定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是否为危险状态,其中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或者该驾驶者的脸部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该驾驶者的至少一个眼睛是闭阖的。本发明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进一步实现。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中还包含f)当在步骤e)中判定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为危险状态时,产生一警示输出。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中该环境情况的变化包括相对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车辆内的亮度的变化以及一外部光源的方向的变化中至少一者。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中该步骤e)还包括下列子步骤e-Ι)当产生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时,产生在步骤a)中所产生的一数量的所述影像图框中的脸部检测结果;以及e-幻判定子步骤e-Ι)中所产生的脸部检测结果是否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其中当判定该脸部检测结果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无法相匹配时,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正处于危险状态。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中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与对应于具有眼睛、鼻子及嘴巴中至少一者的驾驶者的脸部的一部分的驾驶者的一脸部特征相关联。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中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包括一第一门限值,该第一门限值是从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该部分相对应的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分数而获得;该脸部检测结果包括一第一检测值,该第一检测值为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该部分相对应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分数的一平均值;以及当该第一检测值小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一门限值时,该脸部检测结果并未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且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中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还与一预定开眼影象样本相关联。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中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还包括一第二门限值,该第二门限值是从与一驾驶者眼睛相对应的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以及该预定开眼影象样本间的相关系数而获得;该脸部检测结果还包括一第二检测值,该第二检测值为与该驾驶者的眼睛相对应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以及该预定开眼影象样本间的相关系数的一平均值;以及当该第一检测值大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一门限值,但是该第二检测值小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二门限值时,该脸部检测结果并未与该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且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该驾驶者的眼睛是闭阖的。本发明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依据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包含一影像撷取单元,用以持续撷取该车辆内该驾驶者的影像,以产生一连串影像图框;一处理单元,耦接至该影像撷取单元、从该影像撷取单元接收所述影像图框,以及当该车辆移动时,可操作来处理所述影像图框,以建立与该车辆内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一脸部辨识标准;以及一检测单元,耦接至该处理单元, 且用以在该车辆移动时,检测该环境情况,该检测单元在检测到该环境情况发生变化时,输出一触发信号至该处理单元;其中该处理单元在接收来自该检测单元的触发信号时,基于来自该影像撷取单元的影像图框,产生与该发生变化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一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利用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更新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基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以及来自该影像撷取单元的影像图框,判定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是否为危险状态,其中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或者该驾驶者的脸部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该驾驶者的至少一个眼睛是闭阖的。本发明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进一步实现。
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中该处理单元可操作来当判定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为危险状态时,产生一警示输出,该系统还包含一耦接至该处理单元的警示单元,用以接收并再生来自该处理单元的警示输出。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中该环境情况的变化包括相对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车辆内的亮度的变化以及一外部光源的方向的变化中至少一者。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中该处理单元可操作来当产生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时,产生来自该影像撷取单元的一数量的所述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结果,以及判定该脸部检测结果是否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以及当该处理单元判定该脸部检测结果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无法相匹配时,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为危险状态。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中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与具有眼睛、鼻子及嘴巴中至少一者的驾驶者的脸部的一部分的驾驶者的一脸部特征相关联。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中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包括一第一门限值,该第一门限值是与对应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该部分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分数相关联;该脸部检测结果包括一第一检测值,该第一检测值为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该部分相对应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分数的一平均值;以及当该第一检测值小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一门限值时,该脸部检测结果并未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且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中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还与一预定开眼影象样本相关联。较佳地,前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中该处理单元是可操作的,使得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还包括一第二门限值,该第二门限值是从与一驾驶者眼睛相对应的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以及该预定开眼影象样本间的相关系数而获得;该脸部检测结果还包括一第二检测值,该第二检测值为与该驾驶者的眼睛相对应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以及该预定开眼影象样本间的相关系数的一平均值;以及当该第一检测值大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一门限值,但是该第二检测值小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二门限值时,该脸部检测结果并未与该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且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该驾驶者的眼睛是闭阖的。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借由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及系统至少具有下列优点及有益效果本发明的脸部辨识标准可针对不同驾驶者而建立,且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可针对车辆内的各种环境情况而产生。因此,本发明的系统与前述现有检测系统比较下,可提供增强的检测效果。综上所述,本发明在车辆移动时,该方法及系统基于借由持续撷取驾驶者影像而产生的一连串影像图框,建立与车辆内环境情况相对应的脸部辨识标准。当检测到车辆移动中的环境情况变化时,该脸部辨识标准利用与该发生变化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一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来更新。该方法及系统基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以及所述影像图框而判定出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是否为危险状态,其中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或者驾驶者的脸部虽朝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驾驶者的至少一个眼睛却是闭阖的。本发明在技术上有显著的进步,并具有明显的积极效果,诚为一新颖、进步、实用的新设计。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 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发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图1是一示意性电路方块图,说明根据本发明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的较佳实施例;以及图2是一流程图,说明借由该较佳实施例来执行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
具体实施例方式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发明提出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及系统其具体实施方式
、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要注意的是,在以下的说明内容中,类似的元件是以相同的编号来表示。参阅图1,根据本发明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的较佳实施例包括一影像撷取单元1、一处理单元2、一检测单元3、一警示单元4,以及一显示单元5。该影像撷取单元1持续撷取车辆内驾驶者的影像,以在车辆启动时产生一连串影像图框。在本较佳实施例中,该影像撷取单元1包括一个(XD/CM0S视讯摄影机。该处理单元2耦接至该影像撷取单元1,且接收来自影像撷取单元1的影像图框。 当车辆移动时,该处理单元2可操作来处理所述影像图框,以建立与车辆内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一脸部辨识标准。该脸部辨识标准与具有眼睛、鼻子及嘴巴中至少一者的驾驶者的脸部的一部分的驾驶者的一脸部特征,以及一预定开眼影象样本相关联。在本实施例中,驾驶者的脸部特征与具有眼睛、鼻子及嘴巴的驾驶者的脸部的一部分相对应。该脸部辨识标准包括一第一门限值以及一第二门限值。该第一门限值是从来自影像撷取单元1的一预定数量的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分数而获得,其与驾驶者的脸部的该部分相对应,且是利用已知脸部检测技术而产生。该第二门限值是从与一个驾驶者眼睛相对应的该预定数量的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中的每一者以及该预定开眼影象样本间的相关系数而获得。例如,该第一门限值可借由运算所述脸部检测分数的一平均值减去所述脸部检测分数的一可变参数(η)与一标准差的乘积而获得,且该第二门限值可借由运算所述相关系数的一平均值减去所述相关系数的一可变参数(n’ )与一标准差的乘积而获得,其中η与η’ 可根据系统需求而加以调整。该检测单元3耦接至该处理单元2,且用以在车辆移动时检测环境情况。该检测单元3在检测到环境情况发生变化时,输出一触发信号至该处理单元2。该环境情况变化包括相对于驾驶者脸部的车辆内亮度的变化,以及外部光源的方向的变化。在本实施例中,该检测单元3可根据车辆头灯操作上的变换而判定车辆内亮度是否发生变化。或者,该检测单元3包括多个由光敏元件所组成的亮度感测器,诸如光敏电阻器,其等被设置来感测车辆内亮度。因此,该检测单元3可根据流经光敏元件的电流的变化,判定车辆内亮度或者外部光源的方向是否发生变化。此外,当驾驶者借由转动车辆方向盘而使车辆转弯时,相对于驾驶者脸部的固定光源(如太阳光)的方向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该检测单元3可根据方向盘的旋转来判定外部光源的变化。该处理单元2可操作来当收到来自检测单元3的触发信号时,基于在环境情况发生变化下由影像撷取单元1所产生的影像图框,产生与发生变化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包括第一门限值及第二门限值,其等由与产生脸部辨识标准相同的方式来产生。接着,该处理单元2利用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来更新该脸部辨识标准。然后,该处理单元2基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以及来自该影像撷取单元1 的影像图框,判定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是否为危险状态。当驾驶者的驾驶状态为危险状态时, 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或是驾驶者的脸部虽朝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 但是驾驶者的至少一个眼睛却是闭阖的。该处理单元2是可操作的,使得在产生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后,产生来自影像撷取单元1的多个影像图框的一脸部检测结果,且判定该脸部检测结果是否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当处理单元2判定该脸部检测结果未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时,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正处于危险状态。在本实施例中,该脸部检测结果包括一第一检测值以及一第二检测值。该第一检测值为与驾驶者脸部的该部分相对应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分数的一平均值。该第二检测值为与驾驶者眼睛相对应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以及该预定开眼影象样本间的相关系数的一平均值。因此,当该第一检测值小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第一门限值时,该处理单元2判定该脸部检测结果并未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在此情况下,该危险状态表示,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此外,当该第一检测值大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第一门限值,但是该第二检测值小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第二门限值时,该处理单元2判定该脸部检测结果并未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在此情况下,该危险状态表示,驾驶者的脸部虽朝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驾驶者的眼睛却是闭阖的。该处理单元2是可操作的,使得当判定出驾驶者的驾驶状态为危险状态时,产生
一警示输出。该警示单元4耦接至处理单元2,且用以接收并再生来自处理单元2的警示输出。 该警示单元4可包括蜂鸣器或LED中的至少一者。该显示单元5耦接至该处理单元2,且用以显示由该影像撷取单元1所撷取的影像。图2为一流程图,说明借由该较佳实施例来执行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在步骤Sl中,当车辆启动时,影像撷取单元1持续撷取车辆内驾驶者的影像,以产生一连串影像图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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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步骤S2中,当车辆移动时,处理单元2基于来自影像撷取单元1的影像图框,建立与车辆内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脸部辨识标准。在步骤S3中,检测单元3判定环境情况是否发生变化。若判定结果为是,则进行步骤S4。否则,进行步骤S6。在步骤S4中,处理单元2受组配以产生与发生变化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且利用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更新该脸部辨识标准。在步骤S5中,处理单元2受组配以基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判定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是否为危险状态。若判定结果为是,则进行步骤S7。否则,返回步骤S3。在步骤S6中,处理单元2受组配以基于该脸部辨识标准,判定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是否为危险状态。若判定结果为是,则进行步骤S7。否则,返回步骤S3。在步骤S7中,处理单元2受组配以产生由警示单元4再生的一警示输出。综上所述,该脸部辨识标准可针对不同驾驶者而建立,且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可针对车辆内的各种环境情况而产生。因此,本发明的系统与前述现有检测系统比较下,可提供增强的检测效果。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下列步骤a)持续撷取该车辆内该驾驶者的影像,以产生一连串影像图框;b)当该车辆移动时,基于a)步骤中产生的所述影像图框,产生与该车辆内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一脸部辨识标准;c)在该车辆移动时,判定该环境情况是否发生变化;d)当判定该环境情况发生变化时,利用一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更新该脸部辨识标准, 其中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对应至该发生变化的环境情况,且是基于在该发生变化的环境情况下,在步骤a)中所产生的影像图框而产生;以及e)基于该经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以及在产生该经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后所产生的影像图框,判定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是否为危险状态,其中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或者该驾驶者的脸部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该驾驶者的至少一个眼睛是闭阖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含f)当在步骤e)中判定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为危险状态时,产生一警示输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环境情况的变化包括相对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车辆内的亮度的变化以及一外部光源的方向的变化中至少一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步骤e)还包括下列子步骤e-Ι)当产生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时,产生在步骤a)中所产生的一数量的所述影像图框中的脸部检测结果;以及e-2)判定子步骤e-1)中所产生的脸部检测结果是否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其中当判定该脸部检测结果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无法相匹配时,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正处于危险状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与对应于具有眼睛、鼻子及嘴巴中至少一者的驾驶者的脸部的一部分的驾驶者的一脸部特征相关联。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包括一第一门限值,该第一门限值是从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该部分相对应的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分数而获得;该脸部检测结果包括一第一检测值,该第一检测值为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该部分相对应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分数的一平均值;以及当该第一检测值小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一门限值时,该脸部检测结果并未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且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还与一预定开眼影象样本相关联。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还包括一第二门限值,该第二门限值是从与一驾驶者眼睛相对应的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以及该预定开眼影象样本间的相关系数而获得;该脸部检测结果还包括一第二检测值,该第二检测值为与该驾驶者的眼睛相对应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以及该预定开眼影象样本间的相关系数的一平均值;以及当该第一检测值大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一门限值,但是该第二检测值小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二门限值时,该脸部检测结果并未与该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且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该驾驶者的眼睛是闭阖的。
9.一种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含一影像撷取单元,用以持续撷取该车辆内该驾驶者的影像,以产生一连串影像图框;一处理单元,耦接至该影像撷取单元、从该影像撷取单元接收所述影像图框,以及当该车辆移动时,可操作来处理所述影像图框,以建立与该车辆内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一脸部辨识标准;以及一检测单元,耦接至该处理单元,且用以在该车辆移动时,检测该环境情况,该检测单元在检测到该环境情况发生变化时,输出一触发信号至该处理单元;其中该处理单元在接收来自该检测单元的触发信号时,基于来自该影像撷取单元的影像图框,产生与该发生变化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一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利用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更新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基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以及来自该影像撷取单元的影像图框,判定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是否为危险状态,其中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或者该驾驶者的脸部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该驾驶者的至少一个眼睛是闭阖的。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处理单元可操作来当判定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为危险状态时,产生一警示输出,该系统还包含一耦接至该处理单元的警示单元,用以接收并再生来自该处理单元的警示输出。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环境情况的变化包括相对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车辆内的亮度的变化以及一外部光源的方向的变化中至少一者。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处理单元可操作来当产生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时,产生来自该影像撷取单元的一数量的所述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结果,以及判定该脸部检测结果是否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以及当该处理单元判定该脸部检测结果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无法相匹配时,该驾驶者的驾驶状态为危险状态。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与具有眼睛、鼻子及嘴巴中至少一者的驾驶者的脸部的一部分的驾驶者的一脸部特征相关联。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包括一第一门限值,该第一门限值是与对应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该部分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分数相关联;该脸部检测结果包括一第一检测值,该第一检测值为与该驾驶者的脸部的该部分相对应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的脸部检测分数的一平均值;以及当该第一检测值小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一门限值时,该脸部检测结果并未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且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还与一预定开眼影象样本相关联。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处理单元是可操作的,使得该脸部辨识标准以及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中的每一者还包括一第二门限值,该第二门限值是从与一驾驶者眼睛相对应的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以及该预定开眼影象样本间的相关系数而获得;该脸部检测结果还包括一第二检测值,该第二检测值为与该驾驶者的眼睛相对应的所述影像图框的子影像图框以及该预定开眼影象样本间的相关系数的一平均值;以及当该第一检测值大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一门限值,但是该第二检测值小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的该第二门限值时,该脸部检测结果并未与该脸部辨识标准相匹配,且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朝向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该驾驶者的眼睛是闭阖的。
全文摘要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用以检测车辆内驾驶者的驾驶状态的方法及系统,在车辆移动时,该方法及系统基于借由持续撷取驾驶者影像而产生的一连串影像图框,建立与车辆内环境情况相对应的脸部辨识标准。当检测到车辆移动中的环境情况变化时,该脸部辨识标准利用与该发生变化的环境情况相对应的一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来更新。该方法及系统基于该已校正脸部辨识标准以及所述影像图框而判定出驾驶者的驾驶状态是否为危险状态,其中该危险状态表示该驾驶者的脸部并未朝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或者驾驶者的脸部虽朝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但是驾驶者的至少一个眼睛却是闭阖的。
文档编号G06K9/00GK102567710SQ20101061472
公开日2012年7月11日 申请日期2010年12月30日 优先权日2010年12月30日
发明者廖育昇, 陈加增, 陈育菘 申请人:财团法人车辆研究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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