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机快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18195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一体机快拆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脑组件,尤其是涉及一种一体机快拆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一体机快速拆装盖子都是直接使用卡勾卡死在固定板上,或者通过螺丝锁附在固定板上,但这样在拆卸盖子过程中十分费力。

其缺点如下:利用盖子卡勾直接卡死在固定板上时,拆装费时费力,必要时还需要特制工具进行拆装;另外,将盖子卡死在固定板上时,手感难控制,产线作业时对人工智能要求高,也会造成人工疲劳感;通过螺丝锁附的快拆盖子,则需要在盖子上增加螺丝孔位以方便和固定板对接,影响视觉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快速拆卸盖子及自动卡紧的一体机快拆装置,使得整个拆装过程简单且省时省力。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一体机快拆装置,其包括前面板、后面板及后盖板,所述前面板与后面板对接设置,所述后面板设置有面板本体及面板架,所述面板本体与面板架一体成型设置,所述后盖板贴附设置在面板本体下端;所述面板架与面板本体之间围设形成有一卡槽,所述面板架两侧分别开设有限位槽,所述卡槽内卡持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设置有基板,所述基板上端两侧向前凸伸设有按压键,所述按压键下端一侧设置有第一斜面部;所述后盖板上设置有导向块,所述导向块设置有第二斜面部,所述导向块容置在限位槽内,所述导向块设置在按压键下方,所述第二斜面部与第一斜面部匹配对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按压键下端部设置有第二限位柱,所述限位槽底端开设有限位孔,所述限位孔与第二限位柱对接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卡槽底端部设有卡持槽部及不同于卡持槽部的卡孔,所述面板架于卡槽两端处设置有第一卡持部,所述基板下端向下凸伸设有第一限位柱及第一卡持臂,所述基板两侧设置有第二卡持臂,所述第一限位柱卡持在卡孔内,所述第一卡持臂卡接于卡持槽部内,所述第二卡持臂卡持于第一卡持部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面板架靠近卡槽一侧凸伸设有第一夹持板及第二夹持板,所述第一夹持板及第二夹持板靠近卡槽设置,所述第一夹持板与第二夹持板之间设置有夹持槽,所述第一夹持板靠近卡槽一侧壁开设有第一定位槽,所述第二夹持板靠近卡槽一侧开设有第二定位槽;所述后盖板前端中部向下凸伸有定位块,所述后盖板前端部于定位块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定位臂及第二定位臂,所述定位块卡设在夹持槽内,所述第一定位臂卡持在第一定位槽内,所述第二定位臂卡持在第二定位槽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面板架于限位槽一侧凸伸设有第二卡持部,所述第二卡持部设置在面板架上端,所述第一定位臂及第二定位臂一侧分别设置有第三定位臂,所述第三定位臂卡持在第二卡持部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卡持部、第一定位槽及第二定位槽处于同一水平面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定位臂设置有弹性部,所述弹性部末端设置有倒勾部,所述倒勾部与第二卡持部对接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后盖板盖设在面板架上,所述面板本体下端侧缘设有若干卡块,所述后盖板下端侧缘凸伸设有若干卡臂,所述卡臂与卡块匹配对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按压键上端部凹设有按压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按压键为塑胶材质构造。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一体机快拆装置通过在连接板上设置按压键,配合在后盖板上端设置的导向块,利用按压键的第一斜面部抵压导向块的第二斜面部,进而使得后盖板上端能向下移位脱离出面板架的限位作用,轻松完成对后盖板的拆装,方便省力,满足客户对产品内部电元器件的快速更换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体机快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体机快拆装置拆卸后盖板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体机快拆装置的结构分解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连接板的部分放大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后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后面板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图6所示后面板的局部放大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后盖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后盖板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技术手段以及所达到的具体目的、功能,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至图9所示,本实用新型一体机快拆装置包括前面板100、后面板200及后盖板300,所述前面板100前端部安设有显示屏(图未示),所述前面板100与后面板200对接设置,所述后面板200设置有面板本体210及面板架220,所述面板架220固定设置在面板本体210的下端,所述面板本体210与面板架220一体成型设置,所述后盖板300贴附设置在面板本体210下端。

所述面板架220与面板本体210之间围设形成有一卡槽230,所述卡槽230底端部设有卡持槽部231及不同于卡持槽部231的卡孔232,所述面板架220于卡槽230两端处设置有第一卡持部221,所述卡槽230内卡持有连接板400,所述连接板400设置有基板410,所述基板410下端向下凸伸设有第一限位柱420及第一卡持臂430,所述基板410两侧设置有第二卡持臂440,所述基板410上端两侧向前凸伸设有按压键450,所述按压键450为塑胶材质构造,所述按压键450上端部凹设有按压槽451,以便操作员手指进行按压操作,防止操作员在按压时手指头打滑移位,影响具体操作;所述按压键450下端部设置有第二限位柱460,所述按压键450下端一侧设置有第一斜面部452;所述第一限位柱420卡持在卡孔232内,所述第一卡持臂430卡接于卡持槽部231内,所述第二卡持臂440卡持于第一卡持部221内,使得连接板400能稳定卡持在卡槽230内。

所述面板架220靠近卡槽230一侧凸伸设有第一夹持板221及第二夹持板222,所述第一夹持板221及第二夹持板222靠近卡槽230设置,所述第一夹持板221与第二夹持板222之间设置有夹持槽223,所述第一夹持板221靠近卡槽230一侧壁开设有第一定位槽2211,所述第二夹持板222靠近卡槽230一侧开设有第二定位槽2221;所述面板架220两侧分别开设有限位槽224,所述限位槽224底端设有限位孔2241,所述限位孔2241与第二限位柱460对接设置,以将按压键450进行限位,配合卡槽230将连接板400稳定固持,防止在拆装过程中将连接板400移位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保证了产品的质量;所述面板架220于限位槽224一侧凸伸设有第二卡持部225,所述第二卡持部225设置在面板架220上端,所述第二卡持部225、第一定位槽2211及第二定位槽2221处于同一水平面设置。

所述后盖板300盖设在面板架220上,所述面板本体210下端侧缘设有若干卡块211,所述后盖板300下端侧缘凸伸设有若干卡臂310,所述卡臂310与卡块211匹配对接,以使得后盖板300下端部与面板本体下端部紧密贴合,保证产品的美观性。

所述后盖板300前端中部向下凸伸有定位块320,所述后盖板300前端部于定位块320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定位臂330及第二定位臂340,所述定位块320卡设在夹持槽223内,所述第一定位臂330卡持在第一定位槽2211内,所述第二定位臂340卡持在第二定位槽2221内;所述第一定位臂330及第二定位臂340一侧分别设置有第三定位臂350,所述第三定位臂350卡持在第二卡持部225上,具体地,所述第三定位臂350设置有L型弹性部351,所述弹性部351末端设置有倒勾部352,所述倒勾部352与第二卡持部225对接设置,以避免弹性部351轻易地从第二卡持部225内脱离出来。

所述后盖板300于第三定位臂350一侧设置有导向块360,所述导向块360设置有第二斜面部361,所述导向块360容置在限位槽224内,所述导向块360设置在按压键450下方,所述第二斜面部361与第一斜面部452匹配对接。

本实用新型具体安装时,将后盖板300至下而上与后面板200对接,此时,后盖板300的卡臂310卡持在卡块211上,后盖板300的定位块320卡设在夹槽内,第一定位臂330卡持在第一定位槽2211内,第二定位臂340卡持在第二定位槽2221内,第三卡持臂与第二卡持部225对接,导向块360容置在限位槽224内并设置在按压键450下方,后盖板300轻松地与后面板200完成对接,快速轻松地完成安装工序;当将后盖板300从后面板200上拆卸时,人工使用左右手手指向下轻按按压键450,由于按压键450为塑胶材质构造,使得按压键450能弹性地上下移动,按压键450的第一斜面部452对导向块360的第二斜面部361造成抵压,导向块360在按压键450的抵压作用下向下移位,进而带动整个后盖板300上端部向下移位,此时,第三卡持臂从第二卡持部225的卡接下脱离出来,第一定位臂330及第二定位臂340分别从第一定位槽2211及第二定位槽2221内脱离,后盖板300会自动从后面板200上滑下解锁打开,完成快速拆卸工序,满足客户对产品内部电元器件的快速更换的需求。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一体机快拆装置通过在连接板400上设置按压键450,配合在后盖板300上端设置的导向块360,利用按压键450的第一斜面部452抵压导向块360的第二斜面部361,进而使得后盖板300上端能向下移位脱离出面板架220的限位作用,轻松完成对后盖板300的拆装,方便省力,满足客户对产品内部电元器件的快速更换的需求。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