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支付处理方法,包括:
接收购买者发起的待支付商品的支付请求,并响应所述支付请求在第一预定时间内监控对应的收款项目接收的支付款项总和是否达到预定金额;
在所述第一预定时间内监控到所述收款项目接收的支付款项总和达到所述预定金额时,获取所述购买者的信息并基于所述购买者的信息创建一订单;
从一平台的第一账户中获取与所述预定金额对应的款项为所述购买者生成对应于所述订单的专属款项;以及
使用所述专属款项对所述订单进行支付,并生成所述购买者的支付信息和物流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处理方法还包括:
在超过所述第一预定时间并且所述收款项目接收的支付款项总和未达到所述预定金额时,将所述收款项目接收的支付款项退回到相应的支付账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购买者发起的待支付商品的支付请求包括:
在接收到所述支付请求时,将所述支付请求发布至多个客户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平台的第二账户中存放所述收款项目接收的支付款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定时间为24小时或48小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处理方法还包括:
在第二预定时间内监控到所述收款项目接收的支付款项总和未达到所述预定金额时,向所述购买者发送第一提示信息,所述第二预定时间小于所述第一预定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提示信息包括提示所述购买者补全剩余金额的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处理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第一预定时间内监控到所述收款项目接收的支付款项总和达到所述预定金额时,向所述购买者发送第二提示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提示信息包括提示所述购买者填写或补充以下信息的至少一种:实名认证信息、收获地址的信息和购买者的通信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处理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订单的信息、所述支付信息以及所述物流信息发送至海关系统。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购买者的信息包括所述购买者的实名认证信息、所述购买者的默认收货地址以及所述购买者的通信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
1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付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处理方法还包括:
在第三预定时间内监控到所述收款项目接收的支付款项总和未达到所述预定金额时,向所述多个客户端发送第三提示信息,所述第三预定时间小于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所述第三提示信息包括剩余金额的信息。
13.一种支付处理设备,包括:
监控单元,用于接收购买者发起的待支付商品的支付请求,并响应所述支付请求在第一预定时间内监控对应的收款项目接收的支付款项总和是否达到预定金额;
订单创建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预定时间内监控到所述收款项目接收的支付款项总和达到所述预定金额时,获取所述购买者的信息并基于所述购买者的信息创建一订单;
专属款项生成单元,用于从一平台的第一账户中获取与所述预定金额对应的款项为所述购买者生成对应于所述订单的专属款项;以及
信息生成单元,用于使用所述专属款项对所述订单进行支付,并生成所述购买者的支付信息和物流信息。
14.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