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展示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8463133阅读:来源:国知局
第一展示装置发送的所述目标展示载体及所述待展示的数据,验证所述待展示的数据是否合法,在验证所述待展示的数据合法后,确定所述待展示数据的展示参数,并将所述展示参数及所述待展示的数据发送给所述第二展示装置,所述展示参数至少包括以下一项:待展示的数据的展示时间、频率及优先权。
[0069]可选地,所述数据管理装置还用于:
[0070]记录所述第二展示装置的状态参数,所述状态参数至少包括展示频率;并将所述状态参数发送给所述第一展示装置。
[0071]本申请所述的展示方法及装置、系统,在第一展示载体上向用户展示第二展示载体的信息,并在第一展示载体上接收用户指定待展示的数据以及从第二展示载体中选择目标展示载体的选择指令,在接收方接收到目标展示载体及待展示的数据后,控制待展示的数据在目标展示载体上进行展示,可见,本申请中,除了第一展示载体外,还可以依据用户的选择,在第二展示载体上展示待展示的数据,因此,对于电子交互平台而言,即使用户不方便浏览第一展示载体,还可以从第二展示载体上获取待展示的数据,因此,扩展了电子交互平台的功能,从而使其更加方便用户的使用。
【附图说明】
[007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73]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一种展示方法的流程图;
[0074]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展示方法的流程图;
[0075]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展示方法的流程图;
[0076]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展示方法的流程图;
[0077]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一种展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78]图6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展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79]图7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一种展示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80]图8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展示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81 ]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0082]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一种展示方法,如图1所述,包括以下步骤:
[0083]SlOl:电子交互平台在第一展示载体上向用户展示第二展示载体的信息;
[0084]本实施例中,第一显示载体可以为显示终端,例如个人电脑等,第二展示载体可以为位于的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
[0085]S102:电子交互平台在第一显示载体上接收用户的选择指令;
[0086]其中,选择指令用于指定待展示的数据以及从第二展示载体中选择的目标展示载体。
[0087]本实施例中,可以通过电子交互平台中的用户交互界面向用户展示第二展示平台的信息,同样,通过此用户交互界面,接收用户输入的选择指令。
[0088]S103:电子交互平台发送目标展示载体及待展示的数据;
[0089]S104:显示控制端在接收到电子交互平台发送的目标展示载体及待展示的数据后,控制所述待展示的数据在所述目标展示载体上进行展示。
[0090]下面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例,对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展示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0091]电子商务平台用于向用户展示商品的信息,以及接收并执行用户的操作指令,完成用户对商品的浏览及购买等操作。目前,电子商务平台只能依赖于用户的浏览、登陆或搜索等向用户展示商品信息,而无法主动向用户推送商品信息,本实施例所述的方法,可以利用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使得电子商务平台(及销售商)可以主动向大众推送商品展示信息。
[0092]如图2所示,一种展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93]S201:电子商务平台在显示终端上、向销售商展示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的信息;
[0094]其中,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的信息可以包括位置信息、类型信息及附加信息中的一项或多项。具体地,位置信息用于指示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所处的位置,类型信息用于指示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的类型,例如,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为哪一种类型的显示器,附加信息用于指示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的附加展示内容,例如,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除了商品信息外,还可以为每一种商品显示一一对应的交易码等信息。
[0095]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施例所述的应用场景下,在显示终端上还可以向销售商展示与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相对应的付费信息,以便于销售商在选定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后,进行付费操作。
[0096]S202:电子商务平台在显示终端上,接收销售商输入的选择指令,选择指令用于指定待展示的商品数据以及从用户从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中选择的目标显示设备;
[0097]S203:电子商务平台发送目标显示设备及待展示的商品数据;
[0098]S204:显示控制设备在接收到目标显示设备及待展示的商品数据后,控制待展示的商品数据在预设时间内、以预设的方式在置于公共场合的目标显示设备上进行显示。
[0099]其中,待展示的商品数据可以为图片、文字、声音和/或视频数据等。
[0100]本实施例中,预设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预设的显示时长、预设的显示频率以及预设的附加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例如,显示控制设备可以控制待展示的商品数据静态或滚动显示。在待展示的数据为图片数据的情况下,预设的方式还可以包括预设的显示速率。
[0101]例如,使用本实施例所述的方法,商品的销售商(数据提供方)可以选择位于某饭店内的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数据显示方),直接(通过数据管理装置)或间接(不通过数据管理装置)显示某食品的数据,而实现无需依赖用户搜索,即可向用户推送广告的目的。
[0102]可见,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展示方法,将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显示功能扩展到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上,即通过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主动向大众显示商品数据,这种便被动为主动的方式,能够实现扩展销售商的广告渠道、扩大商品影响力的目的。
[0103]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展示方法,与上述实施例所述的方法相比,能够对待展示的数据及用户的合法性进行验证,从而提高公共显示的安全性。同样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例,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104]S301:电子商务平台在显示终端上、向销售商展示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的信息;
[0105]S302:电子商务平台在显示终端上,接收销售商输入的选择指令,选择指令用于指定待展示的商品数据以及从用户从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中选择的目标显示设备;
[0106]S303:电子商务平台向销售商展示验证界面;
[0107]S304:电子商务平台接收销售商在验证界面进行的操作;
[0108]S305:电子商务平台在确定销售商在所述验证界面进行合法验证输入后,发送目标展示载体及待展示的商品数据。
[0109]本实施例中,验证界面的作用为接收销售商输入的操作,以确定用户是否为合法用户,本实施例中,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可以看作虚拟商店,其可以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向销售商提供的“摊位”,作为商品向销售商出租。
[0110]因此,本实施例中,验证界面可以为支付界面,即销售商在选择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后,需要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规定的价格,在支付界面上进行支付后,才能被允许使用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
[0111]当然,本实施例中,验证依据并不限于销售商是否进行支付,还可以包括使用验证码进行验证等方式。除了对销售商继续验证之外,电子商务平台还可以对待显示的商品数据进行验证。
[0112]S306:显示控制设备在接收到目标显示设备及待展示的商品数据后,验证待展示的商品数据的合法性;
[0113]S307:显示控制设备在确定待展示的商品数据合法后,控制待展示的商品数据在目标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上进行显示。
[0114]可见,本实施例中,除了扩展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展示功能外,还提高了显示展示的安全性。
[0115]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展示方法,与上述实施例相比,展示控制端可以合理控制待展示的数据,从而提高置于公共场合的显示设备的利用率,本实施例同样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例进行说明,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包括以下步骤:
[0116]S401:电子商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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