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配件及显示系统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652321阅读:来源:国知局
一步的额,所述显示配件20还可包括光阻挡层,且所述光阻挡层远离所述承载结构21的承载表面,所述分光器件26相对所述光阻挡层靠近所述承载表面。由于分光器件26的设置,使得二维显示设备也可播放3D显示内容,从而观看到3D显示图像。
[0027]上述实施例中,当活动连接结构为普通的实现开合功能的铰链结构时,所述图像显示器件的光反射层面向所述承载结构的承载表面;当活动连接结构为双向铰链结构时,可以通过转动180度的方式,使得图像显示器件的光反射层面向所述承载结构的承载表面。由此可见,只要显示配件在辅助进行空间显示时,图像显示器件的光反射层面向所述承载结构的承载表面即可。
[0028]请参阅图5和图2,本实用新型另一种实施例的显示配件20,用于与具有显示屏11和驱动电路(图未示)的显示设备10进行配合显示以形成在空间中供观看的图像,所述图像显示器件10包括具有触控电路的触控板211、设置在触控板211 —面的光反射层212以及设置在触控板211另一面并与光反射层212相对的光透射层213,所述触控电路用于与所述驱动电路连接,所述图像显示器件21的光反射层212用于在显示配件20进行配合显示时反射显示屏11发出的光线,所述显示配件20包括连接部件24和设置在连接部件42的用于与显示设备10连接的连接头241,所述连接头241用于将图像显示器件21的触控电路和显示设备的驱动电路连接,所述图像显示器件21固定于所述连接部件24。
[0029]其中,所述连接部件可以为活动连接部件,使得图像显示器件可以相对显示屏呈预定的锐角,也可以是固定连接部件,使得图像显示器件与显示屏成固定的锐角。
[0030]同理,图5所示的实施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具有透射反射功能的图像显示器件21通过连接结构24能够使得图像显示器件21与显示屏呈锐角,从而使得显示配件20与显示设备连接后实现空间显示的技术效果;同时,由于图像显示器件21具有触控板,且该触控板211可通过触控电路与显示设备10的的驱动电路连接,因而,可通过在图像显示器件21上进行对显示设备10的触控操作,当图像显示器件21相对显示屏呈锐角时,也可以在触控板上进行触控操作,当图像显示器件21通过可活动的连接部件盖合于显示设备10的显示屏11上时,也可以在触控板211上进行对显示设备10的触控操作。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的图像显示器件同时实现了空间显示和触控的功能,极大提升了用户体验。
[0031]本实用新型的显示系统,通过使得图像显示器件具备触控功能,在当图像显示器件与显示设备的显示面成一定角度时,将显示设备的图像形成在空间中供观看,且此时,观看者可以直接通过触控图像显示器件而实现对显示设备的控制。可选择的,观看者也可以将图像显示器件盖合于所述显示设备的显示屏上后再执行触控操作。
[0032]补充说明,上述各实施例中的图像显示器件的触控板厚度大于O毫米。当触控板厚度大于O毫米小于等于2毫米时,光线经过图像显示器件各层所造成的光线的折射很小,对图像显示的影响也很小,因此,此时上述各实施例中的透射层可以省略。当触控板厚度大于2毫米时,优选触控板一面设置有反射层,另一面相对反射层设置透射层,解决由于光线经图像显示器件各层由于光的折射造成重影的问题。
[0033]进一步的,上述各种实施例或补充说明中的所述反射层的反射率在40%到70%之间,优选45%到70%之间,此时,画面显示质量最好,环境光线对画面显示的影响也最小。当然,也可以进一步优选反射率在50%到60%之间。
[0034]上述反射层和/或透射层是通过真空磁控溅射或电镀或贴膜等方式设置于触控板表面。其中,反射层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钛或铬;透射层主要成分为氟化镁或氧化铝等材料。
[0035]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主权项】
1.一种显示配件,用于与具有显示屏和驱动电路的显示设备进行配合显示以形成在空间中供观看的图像,所述显示配件包括图像显示器件、用于承载所述显示设备的承载结构和将所述图像显示器件及承载结构连接的连接结构,所述承载结构具有承载表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显示器件包括具有触控电路的触控板、设置在触控板一面的光反射层,所述触控电路用于与所述驱动电路连接;所述图像显示器件的光反射层在显示配件进行配合显示时面向所述承载结构,且所述图像显示器件与所述承载结构的承载表面呈锐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板的厚度大于O,且小于等于2毫米。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显示器件还包括设置在触控板另一面并与光反射层相对的光透射层。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板的厚度大于2毫米。
5.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反射层的光反射率大于等于40 %,且小于等于70 %。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结构为活动连接结构,所述图像显示器件通过所述活动连接结构活动连接于所述承载结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连接结构包括固定框架和铰链结构,所述图像显示器件固设于所述固定框架,所述铰链结构活动连接所述承载结构和固定框架。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结构具有用于显露出所述显示屏的开口部或透明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配件还包括光阻挡层,所述光阻挡层盖设于所述开口部或透明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配件还包括分光器件,所述分光器件固设于所述开口部或透明部,且所述光阻挡层远离所述承载结构的承载表面,所述分光器件相对所述光阻挡层靠近所述承载表面。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配件还包括分光器件,所述分光器件固设于所述开口部或透明部。
12.—种显示配件,用于与具有显示屏和驱动电路的显示设备进行配合显示以形成在空间中供观看的图像,所述显示配件包括图像显示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显示器件包括具有触控电路的触控板、设置在触控板一面的光反射层,所述触控电路用于与所述驱动电路连接,所述图像显示器件的光反射层用于在显示配件进行配合显示时反射显示屏发出的光线,所述显示配件包括连接部件和设置在连接部件的用于与显示设备连接的连接头,所述连接头用于将所述触控电路和所述驱动电路连接,所述图像显示器件固定于所述连接部件。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板的厚度大于0,且小于等于2毫米。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显示器件还包括设置在触控板另一面并与光反射层相对的光透射层。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板的厚度大于2毫米。
16.如权利要求12至1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反射层的光反射率大于等于40 %,且小于等于70 %。
17.一种显示系统,包括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到12任一一项所述的显示配件。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设备为具有数据处理功能的显示设备或所述显示设备为仅具有显示功能的设备。
19.如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设备为二维显示设备或三维显示设备。
2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设备为裸眼三维显示设备,所述显示系统包括对象跟踪装置、处理装置及像素重排装置,所述对象跟踪装置将跟踪到的对象信息发送给处理装置,所述处理装置根据对象信息得出像素重排信息并控制所述像素重排装置进行像素重排。
21.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系统显示时,所述图像显示器件与所述显示屏成30度到60度之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显示配件,用于与具有显示屏和驱动电路的显示设备进行配合显示以形成在空间中供观看的图像,所述显示配件包括图像显示器件、支撑所述显示设备的承载结构和将所述图像显示器件及承载结构连接的连接结构,所述承载结构具有承载表面,所述图像显示器件包括具有触控电路的触控板、设置在触控板一面的光反射层,所述触控电路用于与所述驱动电路连接;所述图像显示器件的光反射层在显示配件进行配合显示时面向所述承载结构,且所述图像显示器件与所述承载结构的承载表面呈锐角。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显示系统。
【IPC分类】G06F3-041
【公开号】CN204360345
【申请号】CN201420732300
【发明人】陈昭宇, 宋磊
【申请人】深圳创锐思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27日
【申请日】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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