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54008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一种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防盗报警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报警装置。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在人群聚集较多的广场、公交车、地铁等公共场合手机和钱包极容易丢失。对于手机丢失的情况,现有技术通常采用手机中预设的定位系统对丢失的手机进行定位,但采用定位系统对手机进行定位通常需要在手机处于开机的状态下进行,并不能及时地将手机寻回。对于钱包丢失的情况,目前尚未有解决办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报警装置,以解决于上述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报警装置,应用于随身物品,所述报警装置包括报警器和遥控器,所述报警器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随身物品;所述遥控器包括第一处理器和第一通信装置,所述第一处理器和所述第一通信装置电性连接,所述报警器包括第二处理器、报警部件和第二通信装置,所述报警部件和第二通信装置分别与所述第二处理器电性连接,所述第一通信装置和所述第二通信装置通信连接;

所述第一处理器用于接收用户输入的控制信号,并在接收到所述控制信号后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装置向所述第二通信装置发送触发信息,所述第二通信装置用于接收所述触发信息,并将所述触发信息发送到所述第二处理器,以使所述第二处理器控制所述报警部件报警。

优选地,所属随身物品为手机或钱包。

优选地,当所述随身物品为手机时,所述报警器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手机内部,并与手机的电池电性连接,或者,所述报警器可拆卸地设置于手机的手机套内部。

优选地,当所述随身物品为钱包时,所述报警器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钱包内部。

优选地,所述报警器还包括纽扣电池,所述纽扣电池与所述第二处理器电性连接。

优选地,所述报警部件为微型发声器。

优选地,所述遥控器还包括震动器,所述震动器与所述第一处理器电性连接,用于在所述第一通信装置与所述第二通信装置断开连接时产生震动。

优选地,所述第一通信装置包括第一射频组件,所述第二通信装置包括第二射频组件,所述第一射频组件与所述第二射频组件通信连接。

优选地,所述遥控器的外接圆的直径为20到30毫米。

优选地,所述遥控器设置有连接件,所述遥控器通过所述连接件可拆卸地固定于用户。

本发明提供的报警装置将报警器设置于随身物品,当该随身物品被盗时,用户通过遥控器输入控制信号控制该报警器报警。通过上述设计,用户能够在发现手机被盗时根据报警器的报警信号及时地知晓盗窃者逃跑的方向,从而及时将被盗的随身物品追回。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报警装置的连接框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遥控器的连接框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第一通信装置和第二通信装置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第一通信装置和第二通信装置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图标:100-报警装置;110-遥控器;111-第一处理器;112-第一通信装置;1121-第一射频组件;1122-第一蓝牙收发器;113-震动器;120-报警器;121-第二处理器;122-第二通信装置;1221-第二射频组件;1222-第二蓝牙收发器;123-报警部件;200-随身物品。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发明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发明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请参阅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报警装置100,所述报警装置100应用于随身物品200。如图1所示,所述报警装置100包括报警器120和遥控器110,所述报警器120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随身物品200。

请参阅图2,所述遥控器110包括第一处理器111和第一通信装置112,所述第一处理器111与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电性连接。所述报警器120包括第二处理器121、第二通信装置122和报警部件123,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和报警部件123分别与所述第二处理器121电性连接。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和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通信连接。

所述第一处理器111用于接收用户输入的控制信号,并在接收到所述控制信号后控制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向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发送触发信息,以触发所述第二处理器121控制所述报警部件123报警。

需要说明的是,经大量实践统计,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合用户的随身物品200被盗的时刻与用户发现该随身物品200被盗的时刻之间相差的时长不超过一分钟。

因而,在实际应用中,当用户发现随身物品200被盗后,可以通过遥控器110输入控制信号,以控制报警器120报警。通过上述设计,能够及时查找出被盗的随身物品200的位置。

可选地,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将所述触发信息作为一个开关信号,用以开启所述报警器120。也即,当所述第二处理器121接收到所述触发信息后,即控制所述报警部件123持续报警。

实施时,当用户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合丢失随身物品200时,所述第一处理器111可以实时检测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与第二通信装置122的通信连接的状况,以使丢失随身物品200的用户能够及时地掌握盗窃者及被盗的随身物品200与自己的距离,从而调整自己的追踪速度。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选地,所述遥控器110还可以包括震动器113,所述震动器113与所述第一处理器111电性连接,所述震动器113用于在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与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断开连接时产生震动。

根据实际需求,当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与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建立连接后,所述第一处理器111控制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每间隔第一预设时长向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发送一个请求信息,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在接收到所述请求信息后返回一个应答信息。当所述第一处理器111第二预设时长未接收到所述应答信息时,判定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与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断开连接,即可控制所述震动器113进行震动,以提示用户。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优选地,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可以为第一预设时长的整数倍,例如,所述第一预设时长为20秒,所述第二预设时长为40秒。

可选地,所述第一处理器111中可以存储有信号强度阈值,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实时监测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的信号强度,并发送到所述第一处理器111进行检测。

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的信号强度越弱,所述随身物品200距离用户的距离越远,因此可以通过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的强度来判断该随身物品200的大致位置。因此,当所述第一处理器111检测到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的信号强度低于所述信号强度阈值时,即可控制所述震动器113报警。

可选地,所述遥控器110可以设置有用于输入控制信号的按键,所述按键与所述第一处理器111电性连接。根据实际需求,所述按键可以为机械按键,也可以为触控式按键,本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制。当用户发现随身物品200被盗时,即可按下所述按键控制所述报警器120报警。

为了方便随身携带,所述遥控器110的外接圆的直径可以为20毫米到30毫米。由于所述遥控器110的体积较小,随身携带时不容易找到。因而,可选地,所述遥控器110还可以包括连接件,所述连接件用于将所述遥控器110固定于用户。

例如,所述连接件可以为别针,实施时所述遥控器110可以通过所述别针固定于用户的衣物。又例如,所述连接件可以为钥匙圈,所述遥控器110通过所述钥匙圈固定于用户随身携带的任意有孔的物品如背包、皮带等。又例如,所述连接件还可以为粘扣,所述遥控器110可以通过所述粘扣固定于用户。

可选地,所述报警器120还可以包括固定件,所述报警器120通过所述固定件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随身物品200。通过上述设计,当报警器120出现故障时,可以将所述报警器120拆卸下来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不同的随身物品200,所述报警器120所设置的位置不同。根据实际需求,所述随身物品200为手机或者钱包,除此之外,所述随身物品200还可以为腕表或者手链,本实施例对此并不作为限制。

当所述随身物品200为手机时,所述报警器120可以通过所述固定件可拆卸地设置于手机的内部。例如,手机的电池槽可以开设一缺口,所述缺口的大小与所述报警器120相契合,以使所述报警器120能够放置于所述缺口并通过所述固定件进行固定。又例如,所述报警器120可以通过所述固定件设置于手机的手机盖内侧。

根据实际需求,当所述报警器120设置于手机的内部时,所述第二处理器121与手机的电池电性连接,以使所述手机的电池能够为所述报警器120供电。

可选地,当所述随身物品200为手机时,所述第二处理器121还可以与手机的处理器电性连接,当所述第二处理器121接收到所述触发信息时,可以向手机的处理器发送一控制信号,以控制该手机锁机,避免盗窃者在盗取手机后进行关机或者静音操作。

此外,由于用户大多会为手机配备手机套,可选地,所述报警器120也可以通过所述固定件可拆卸地设置于手机的手机套内部。当所述报警器120设置于所述手机套内部时,所述报警器120还可以包括纽扣电池,所述纽扣电池与所述第二处理器121电性连接,用于为所述报警器120供电。

可选地,所述固定件可以为粘扣。通过上述设计,当所述报警器120出现故障时,可以将所述报警器120拆卸下来进行维修或者更换,以及,当用户更换手机套时,可以将所述报警器120拆卸下来进行更换。

当所述随身物品200为钱包时,所述报警器120可以通过所述固定件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钱包的内部。可选地,所述固定件可以为粘扣。当需要更换钱包或者报警器120时,可以将所述报警器120拆卸下来。此时,所述报警器120也可以采用纽扣电池进行供电。所述纽扣电池与所述第二处理器121电性连接。

根据实际需求,可选地,所述报警装置100可以包括多个所述报警器120,优选地,所述报警器120可以为三个,三个所述报警器120分别设置于手机的内部、手机套内部以及钱包的内部。需要说明的是,当报警器120设置于不同的位置时,采用不同的供电方式。三个所述报警器120由所述遥控器110统一控制。

当所述报警器120设置于手机的内部时,采用手机的电池进行供电。当所述报警器120设置于手机套内部或者钱包的内部时,采用纽扣电池进行供电。

本发明实施例对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和第二通信装置122之间的通信方式不作限制,只要能实现通信即可。

可选地,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和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可以采用射频通信方式。其中,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包括第一射频组件1121,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包括第二射频组件1221。

当所述第一处理器111接收到用户输入的控制信号时,控制所述第一射频组件1121向所述第二射频组件1221发送触发信息,所述第二射频组件1221将所述触发信息发送到所述第二处理器121,以使所述第二处理器121控制所述报警部件123报警。

当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和第二通信装置122采用射频通信时,所述报警器120可以不必设置供电电源。由于第一射频组件1121和第二射频组件1221之间的信号传递以交变电磁场的形式进行,因此,当所述第二射频组件1221位于所述第一射频组件1121的感应范围内时,所述第二射频组件1221会产生感应电流,以供所述报警器120工作。

可选地,所述第一射频组件1121和第二射频组件1221还分别设置有声表谐振器,所述声表谐振器用于稳定频率,以使所述第一射频组件1121和第二射频组件1221在使用过程中无需调整频点。

根据实际需求,所述第一射频组件1121和第二射频组件1221的工作频率可以为,但不限于,315MHZ。

根据实际需求,如图4所示,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和第二通信装置122之间还可以采用蓝牙通信方式。其中,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为第一蓝牙收发器1122,所述第二通信装置122为第二蓝牙收发器1222。此时,所述第一处理器111和第二处理器121为蓝牙芯片,所述蓝牙芯片内嵌有蓝牙协议栈。

此外,所述第一通信装置112和第二通信装置122之间的通信方式还可以为WiFi、ZigBee等。

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报警装置100通过设置于随身物品200的报警器120以及能够与所述报警器120通信的遥控器110,当遥控器110接收到用户输入的控制信号时,即可通过第一通信装置112和第二通信装置122向第二处理器121发送触发信息,以使第二处理器121控制报警部件123报警。通过上述设计,当用户发现随身物品200被盗时,立即通过所述遥控器110控制报警器120进行报警,能够及时查找出被盗的随身物品200的位置。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发明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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