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摔车侦测装置,设置于自行车的后下叉,其特征在于,该摔车侦测装置包含:
踏频侦测模块,用以侦测该自行车行进时的踏频;
速度侦测模块,用以侦测该自行车行进时的车速;
重力感测模块,用以侦测该自行车行进时的倾斜角度,并判断该倾斜角度系的正常角度或摔车角度;
无线通信模块,用以与配对装置远程连接,其中,该配对装置包含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用以启动摔车模式及设定多个联系人;以及
控制设定模块,与该踏频侦测模块、该速度侦测模块、该重力感测模块及该无线通信模块电连接,其中,摔车模式用以在启动时,当在感应时间内感测到该踏频侦测模块或该速度侦测模块运转,表示为骑行状态;当该重力感测模块侦测该自行车呈该摔车角度,且持续判断时间,该自行车未恢复该正常角度时,该无线通信模块连接该应用程序,传送求救信号通知联系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应用程序具有失车协寻模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应用程序更具有ID标识符,该失车协寻模式用以搜寻该ID标识符。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应用程序更具有取消单元,用以取消该求救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求救信号为短信、电子邮件、显示于该应用程序的推送其中的一种或其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感应时间小于或等于该判断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感应时间为1至3秒钟。
8.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判断时间为2至5秒钟。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正常角度小于该摔车角度,该摔车角度系25度至45度,该摔车角度为该自行车的前轮与地面间的夹角。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正常角度小于该摔车角度,该摔车角度为35至55度,摔车角度为该自行车的后轮与地面间的夹角。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正常角度大于该摔车角度,该摔车角度为35至55度,摔车角度为该自行车的左右侧与地面间的夹角。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摔车侦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配对装置为智能移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