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圆矩转换器及天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05116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通信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圆矩转换器及天线。



背景技术:

矩形波导和圆形波导是在通信设备领域常用的馈电传输方式,随着人们对通信的速度和容量的需求日益增长,馈电传输的方式更加多样化,在工程上经常需要将圆形波导和矩形波导相互转化。

对于现有的圆矩转换器,通常采用圆形波导模块和矩形波导模块之间设置一光滑过渡模块的结构,其体积大,加工难度大,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圆矩转换器及天线,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圆矩转换器加工成本高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圆矩转换器,其包括同轴设置的矩形波导模块、第一过渡模块、第二过渡模块以及圆形波导模块,其中所述第一过渡模块和所述第二过渡模块设置于所述矩形波导模块和圆形波导模块之间;所述第一过渡模块尺寸为:长度0.6λ~0.8λ、宽度0.3λ~0.5λ、高度0.1λ~0.3λ;所述第二过渡模块长度0.6λ~0.8λ、宽度0.5λ~0.7λ、高度0.2λ~0.4λ,所述λ为所述圆矩转换器中传输信号的波长。

其中,所述第一过渡模块的高度边设置倒角,所述倒角的半径为所述第一过渡模块宽度的一半。

其中,所述第一过渡模块尺寸为:长度0.7λ、宽度0.4λ、高度0.2λ。

其中,所述第二过渡模块的高度边设置倒角,所述倒角的半径小于所述第二过渡模块宽度的一半。

其中,所述第二过渡模块的尺寸为:长度0.7λ、宽度0.6λ、高度0.3λ。

其中,所述圆形波导模块的直径为0.6λ~0.8λ。

其中,所述圆形波导模块的直径为0.7λ。

其中,所述矩形波导模块的频率范围为:9.8GHz~12.25GHz。

其中,所述第一过渡模块和所述第二过渡模块的高度和小于等于14mm。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天线,该天线包括上述圆矩转换器。

本实用新型圆矩转换器包括同轴设置的矩形波导模块、第一过渡模块、第二过渡模块以及圆形波导模块,第一过渡模块和第二过渡模块设置于矩形波导模块和圆形波导模块之间;第一过渡模块尺寸为:长度0.6λ~0.8λ、宽度0.3λ~0.5λ、高度0.1λ~0.3λ;第二过渡模块尺寸为:长度0.6λ~0.8λ、宽度0.5λ~0.7λ、高度0.2λ~0.4λ,λ为圆矩转换器中传输信号的波长。本实用新型圆矩转换器结构简单,加工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圆矩转换器一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图1是本实用新型圆矩转换器一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图1中所示出的圆矩转换器100包括同轴设置的矩形波导模块11、第一过渡模块12、第二过渡模块13以及圆形波导模块14。

第一过渡模块12和第二过渡模块13设置在矩形波导模块11和圆形波导模块14之间。

第一过渡模块12的尺寸为:长度L1为0.6λ~0.8λ、宽度W1为0.3λ~0.5λ、高度H1为0.1λ~0.3λ。具体到本实施方式中,L1=0.7λ、W1=0.4λ、H1=0.2λ,λ为圆矩转换器100中传输信号的波长。且在第一过渡模块12的高度边还设置有倒角,倒角的半径为第一过渡模块12宽度W1的一半。

第二过渡模块13的尺寸为:长度L2为0.6λ~0.8λ、宽度W2为0.5λ~0.7λ、高度H2为0.2λ~0.4λ。具体到本实施方式中,L2=0.7λ、W2=0.6λ、H2=0.3λ。且第二过渡模块13的高度边也设置有倒角,倒角的半径小于第二过渡模块13宽度W2的一半。

对于圆形波导模块14,其直径则为0.6λ~0.8λ,具体来说其直径为0.7λ。

本实施方式中矩形波导模块11为IEC标准矩形波导。下面以本实施方式圆矩转换器100的具体工程应用为例,将IEC R100标准矩形波导转换为直径半波长为19.8的圆形波导。

其中IEC R100标准的矩形波导模块频率范围为9.8GHz~12.25GHz,相对带宽为22.2%,回拨损耗全频段≤-25dB,插入损耗≤-0.2dB/m。

相应的,第一过渡块12和第二过渡块13的总长度小于等于14mm,即H1+H2≤14mm。

本实施方式的圆矩转换器包括同轴设置的矩形波导模块、第一过渡模块、第二过渡模块以及圆形波导模块,第一过渡模块和第二过渡模块设置于矩形波导模块和圆形波导模块之间;第一过渡模块尺寸为:长度0.6λ~0.8λ、宽度0.3λ~0.5λ、高度0.1λ~0.3λ;第二过渡模块长度0.6λ~0.8λ、宽度0.5λ~0.7λ、高度0.2λ~0.4λ,λ为圆矩转换器中传输信号的波长。本实用新型圆矩转换器结构简单,加工成本低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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