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区,走线区,以及连接所述显示区与所述走线区的弯折区;其中,
所述弯折区包括:第一边缘和第二边缘;
所述第一边缘为所述弯折区与所述显示区或所述走线区连接的边缘;所述第二边缘为所述弯折区除所述第一边缘以外的边缘;
至少一个所述第二边缘包括拐点,且所述第二边缘在所述拐点处凹向所述弯折区的内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区的两个所述第二边缘均包括拐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区的两个所述第二边缘相对于所述弯折区的第一中心轴线对称。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一个所述第二边缘中,存在一个所述拐点位于所述弯折区的第二中心轴线上;所述第一中心轴线与所述第二中心轴线相互垂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区的两个所述第二边缘相对于所述弯折区的第二中心轴线对称。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区的两个所述第二边缘为弧线,折线或由弧线和折线连接而构成的曲线。
7.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在显示面的一侧设有缓冲层,以及在背离所述显示面的一侧设有保护层;
所述缓冲层在所述显示面板上的正投影与所述弯折区具有交叠区域,所述保护层包括凹槽结构,所述凹槽结构在所述显示面板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弯折区内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层上设有用于缓冲所述弯折区的弯折应力的缓冲结构。
9.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为柔性显示面板。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