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电气设备技术领域,具体讲就是涉及一种带陶瓷灭弧件直流接触器。
背景技术:
接触器是指利用线圈流过电流产生磁场,使触头闭合,实现有效的动力传递。常用的接触器由电磁系统(动铁芯,静铁芯,电磁线圈)、触头系统和灭弧装置组成。当接触器的电磁线圈通电后,会产生很强的磁场,使静铁芯产生电磁吸力吸引动铁芯,并带动触头动作,触头闭合;当线圈断电时,电磁吸力消失,动铁芯在释放弹簧的作用下释放,触头复原,触头断开。
触头在通断过程中会产生电弧,电弧产生的高温能使触头烧黑、烧焦、烧毛而产生金属颗粒,直接影响电流接触器的使用寿命。一般的高压直流接触器普遍用于新型能源汽车,逆变电源等领域,电流可以达到200A或更高,电压则在500V-900V间,当电压越来越高时,电弧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解决电弧的方法之一是采用密封方式的磁吹灭弧,通常两个导磁板(永磁体)产生的磁场与两个触头的连线方向是垂直的,同时采用密封工艺将灭弧室与外界隔离并充入绝缘灭弧气体,以达到良好的灭弧效果。
现有直流接触器主回路灭弧室分为陶瓷和塑料两种,全陶瓷接触器工艺复杂,要通过800℃真空钎焊,激光束焊等复杂的封装工艺,生产周期长,成本高,但是其产品性能好;另一种是全塑料的主回路灭弧室,塑料灭弧室一般为阻燃PA66,虽然现有结构增加了磁吹灭弧装置,密闭内腔充满氮气或氢气来提高灭弧性能,但是由于这类直流接触器一般多用在高压大电流的场合,电弧还是会被拉到侧壁上,阻燃PA66在高温电弧条件下会被碳化或者烧穿,最终电弧通过屏蔽壳连通发生短路,在短时间内使内腔温度急剧上升,封闭的气体急剧膨胀,产生的内压超过环氧树脂的附着力导致接触器顶盖炸开,使产品失效。同时塑料的导热性不好,电弧产生的的热量散不出去,导致灭弧时间延长,最终影响接触器的电气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的直流接触器的热量不好疏导,导致灭弧时间长,降低接触器电气性能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带陶瓷灭弧件直流接触器,陶瓷灭弧件直接和屏蔽壳接触,提高了散热效果,灭弧件内部加了横筋,对电弧产生切割,提高了灭弧效果。
技术方案
为了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设计的一种带陶瓷灭弧件直流接触器,它包括外壳体,屏蔽壳装在所述外壳体的内腔中,基座固定装在所述外壳体的内腔中位于所述屏蔽壳的上方,其特征在于:陶瓷灭弧件卡装在所述基座的卡槽内,所述陶瓷灭弧件的外侧面与所述屏蔽壳的内壁贴合。
进一步,所述陶瓷灭弧件为半圆弧形。
进一步,上盖装在所述外壳体的口部密封住所述外壳体,主静触点装在所述基座上从所述上盖中伸出,线圈装在所述屏蔽壳内腔中的底部,动铁芯组件装在所述线圈中。
进一步,所述陶瓷灭弧的内侧面上设有横向筋用于切割电弧。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带陶瓷灭弧件直流接触器,陶瓷灭弧件直接和屏蔽壳接触,提高了散热效果,灭弧件内部加了横筋,对电弧产生切割,提高了灭弧效果;由于电弧直接喷在陶瓷上,避免了塑料件被烧穿,从而导致电弧通过屏蔽壳串联而导致电弧短路,以及塑料件在高温高压下产生气体,使里面的气压增大,导致产品被炸开的缺陷。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产品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陶瓷灭弧件安装位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如附图1和2所示,一种带陶瓷灭弧件直流接触器,它包括外壳体1,屏蔽壳2装在所述外壳体1的内腔101中,基座8固定装在所述外壳体1的内腔101 中位于所述屏蔽壳2的上方,其中,如附图3所示,半圆弧形的陶瓷灭弧件3 卡装在所述基座8的卡槽801内,所述陶瓷灭弧件3的外侧面与所述屏蔽壳2 的内壁贴合,所述陶瓷灭弧件3的内侧面上设有横向筋301用于切割电弧。上盖4装在所述外壳体1的口部密封住所述外壳体1,主静触点5装在所述基座8 上从所述上盖4中伸出,线圈6装在所述屏蔽壳2内腔中的底部,动铁芯组件7 装在所述线圈6中。
本实施例的工作过程是:接触器在分断过程中产生的电弧通过永磁铁的作用被拉到陶瓷灭弧件3的横向筋301上,电弧被横向筋301切断,电弧产生的热量直接通过陶瓷灭弧3片的背面与屏蔽壳2接触散出去,使电弧被迅速冷却,从而提高了产品的电气性能。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带陶瓷灭弧件直流接触器,陶瓷灭弧件直接和屏蔽壳接触,提高了散热效果,灭弧件内部加了横筋,对电弧产生切割,提高了灭弧效果。
本实施例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顺时针”、“逆时针”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