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89274发布日期:2018-10-30 23:28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一种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飞机线束敷设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



背景技术:

飞机上挂点电缆敷设时,经常遇到需要留余量的高频电缆,这些电缆平时将余量捆扎固定在挂点口盖内,当挂装某些预定设备时,需要将此电缆从口盖伸出并穿过飞机挂点过渡梁与设备挂架连接,实现传输信号的作用。

目前常用的方式是用尼龙系带或者涤丝绳将最后一个卡箍到连接器固定点之间多余的电缆打圈绑扎,但是,这种连接方式至少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最后一个固定点与终点连接器之间的成捆电缆较重,在飞行振动过程中容易把连接器拉损;挂点口盖内空间狭小,高频电缆转弯半径不易保证,电缆易损坏;打圈电缆无固定,飞行振动引起电缆晃动,容易与其他机构相磨;绑扎敷设固定形式不统一,较乱,不整洁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至少一个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包括:

安装底板,设置有翻边结构,所述翻边结构上安装有卡箍,所述安装底板固定安装在结构肋板上,且在所述安装底板上开设有通孔;

多个弹簧卡箍,安装在所述安装底板上,用于敷设电缆;

电缆插座,安装在所述安装底板的通孔上,所述电缆插座用于电缆插头的固定。

可选地,通过固定螺栓配合托板螺母将所述卡箍安装在所述安装底板的所述翻边结构上。

可选地,所述安装底板为铝制板。

可选地,所述弹簧卡箍以及所述电缆插座均通过铆接的形式固定在所述安装底板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采用本实用新型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高频电缆固定稳固,转弯半径可控,有效减少因敷设引起的飞机安全隐患;卡箍结构可方便高频电缆的解开使用及用后固定,大大减少维护时间;整个集纳装置简洁方便,电缆固定好以后可保证敷设的整洁性;适用性广,具备拓展性。

附图说明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

图1是本实用新型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总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安装底板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包括:安装底板1、弹簧卡箍2以及电缆插座3。

具体的,安装底板1设置有翻边结构,翻边结构上安装有卡箍5,安装底板1固定安装在结构肋板8上,且在所述安装底板上开设有通孔。本实施例中,安装底板1优选采用常用的铝制板,通过固定螺栓6配合托板螺母7将卡箍5安装在安装底板1的翻边结构上,优选通过铆钉将安装底板1与结构肋板8固定安装,其中,结构肋板8可以是挂点口盖处任何适合的机体结构肋板。

有利的是,安装底板1的形状可以根据敷设环境进行特殊设计。

有利的是,在安装底板1上开设通孔,可以使安装底板1作为其它连接器的对接板。

弹簧卡箍2包括多个,弹簧卡箍2安装在安装底板1上,用于敷设电缆4,弹簧卡箍2的个数、位置以及方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实施例中,优选设置四个型号为HB3-42的弹簧卡箍2,该卡箍拆卸便捷,可方便高频电缆的解开使用及用后固定,较之普通卡箍固定大大减少维护时间。

进一步,电缆插座3安装在安装底板1的通孔上,电缆插座3用于电缆4终端插头的固定。电缆插座3在安装底板1的位置可调整。本实施例中,弹簧卡箍2以及电缆插座3均通过铆接的形式固定在安装底板1上。

本实用新型的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安装完成后,电缆4从卡箍5敷设至弹簧卡箍2,通过绕圈的形式将余量进行敷设,最后接向电缆插座3。需要高频电缆与相应设备对接时,将电缆插头从电缆插座3上拧下并打开4个弹簧卡箍就可取出电缆,通过相反的操作可快速还原电缆敷设。

本实用新型的飞机挂点高频电缆集纳装置,高频电缆固定稳固,转弯半径可控,有效减少因敷设引起的飞机安全隐患;集纳装置的四个快卸式卡箍可方便高频电缆的解开使用及用后固定,较之普通卡箍固定大大减少维护时间;整个集纳装置简洁方便,电缆固定好以后可保证敷设的整洁性;采用常用的铝制板材,形状可以根据敷设环境进行特殊设计,并可以在安装底板上打孔作为其它连接器对接板。可以将此设计形式应用到多个机型,多个挂点,适用性广,具备拓展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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