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可快速拆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36106发布日期:2020-03-31 17:30阅读:369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可快速拆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新能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可快速拆装装置。



背景技术:

在能源危机背景下,电动汽车使用的是电能这一干净的能源,因此符合节能减排的现代化生活,随着价格的下降,电动汽车也逐渐打入到主流的汽车市场中,各国都在大力发展电动汽车,但是纯电动汽车有两大因素一直联合制约着它的产业化发展,那就是续驶里程和充电时间的制约,目前大多数纯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因所用电池种类不同而已,一般是100-200公里,而充电时间一般为7-8个小时,目前纯电动汽车的设计一般是电池组在汽车出厂时就已经预安装,拆卸不方便,当电池能力耗尽时,无法快速拆装电池,需把电动汽车停车充电,待充电完毕后方可重新运行,不能保证纯电动汽车像汽油车那样只要在加油站加入汽油就可连续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电池拆卸麻烦以及电池拆装困难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可快速拆装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可快速拆装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内设有电池槽,所述电池槽内设有底板,所述底板与电池槽滑动连接,所述底板顶部设有若干连接杆,所述连接杆均固定连接在底板上,所述连接杆远离底板的远端设有顶盖,所述连接杆均与顶盖固定连接,所述底板上设有蓄电池组,所述蓄电池组搭设在底板上,所述蓄电池组的上方设有若干滑轮,所述滑轮上方均设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均固定连接在顶盖上,所述滑轮与相对应的固定座转动连接,所述固定座上均设有减震弹簧,所述减震弹簧固定连接在相对应的固定座上,所述壳体上设有与顶盖相匹配的盖槽,所述顶盖的顶部设有若干固定螺栓,所述固定螺栓均与顶盖固定连接,所述壳体的内部设有若干容纳槽,所述容纳槽内均设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固定连接在相对应的容纳槽内,所述伸缩杆的输出端均与顶盖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盖槽内设有与固定螺栓相匹配的螺纹孔。

优选的,所述连接杆的数量为四根且分别位于底板的四角。

优选的,所述伸缩杆为液压式伸缩干。

优选的,所述电池槽内设有与底板相匹配的滑槽。

优选的,所述壳体上设有与伸缩杆相对应的控制器。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可快速拆装装置,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的伸缩杆、底板和顶盖的设计,作用在于当需要拆装电池时可以通过控制伸缩杆上升,然后底板会将蓄电池组带出;滑轮的作用主要是取放蓄电池组时减少摩擦力,从而使得电池拆装迅速。本实用新型的好处电池拆装简单且迅速,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可快速拆装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可快速拆装装置的底板和顶盖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壳体1、底板2、电池槽3、连接杆4、顶盖5、盖槽6、容纳槽7、伸缩杆8、固定螺栓9、蓄电池组10、固定座11、减震弹簧12、滑轮1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可快速拆装装置,包括壳体1,壳体1内设有电池槽3,电池槽3内设有底板2,电池槽3内设有与底板2相匹配的滑槽,底板2与电池槽3滑动连接,底板2顶部设有若干连接杆4,连接杆4均固定连接在底板2上,连接杆4的数量为四根且分别位于底板2的四角,连接杆4远离底板2的远端设有顶盖5,连接杆4均与顶盖5固定连接,底板2上设有蓄电池组10,蓄电池组10搭设在底板2上,蓄电池组10的上方设有若干滑轮13,滑轮13上方均设有固定座11,固定座11均固定连接在顶盖5上,滑轮13与相对应的固定座11转动连接,滑轮13的作用主要是在取放蓄电池组10时减少摩擦力,从而使得电池拆装迅速。

固定座11上均设有减震弹簧12,减震弹簧12固定连接在相对应的固定座11上,壳体1上设有与顶盖5相匹配的盖槽6,盖槽6内设有与固定螺栓9相匹配的螺纹孔,顶盖5的顶部设有若干固定螺栓9,固定螺栓9均与顶盖5固定连接,壳体1的内部设有若干容纳槽7,容纳槽7内均设有伸缩杆8,伸缩杆8为液压式伸缩干,伸缩杆8固定连接在相对应的容纳槽7内,壳体1上设有与伸缩杆8相对应的控制器,伸缩杆8的输出端均与顶盖5固定连接,伸缩杆8、底板2和顶盖5的设计,作用在于当需要拆装电池时可以通过控制伸缩杆8上升,然后底板2会将蓄电池10组带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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