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得到在汽车前灯中的彩色外观的灯和前灯照明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553355阅读:359来源:国知局
用于得到在汽车前灯中的彩色外观的灯和前灯照明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在汽车前灯中使用的灯和机动车辆的前灯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0002]不同类型的灯被已知在汽车前灯中使用。本发明涉及白炽灯,即其中从布置在透明灯容器内的一个或多个灯丝产生光的灯。
[0003]已知的灯类型包括灯,其中遮光罩布置成相邻于灯丝,使得从灯丝发射的光部分地被阻挡,以及使得角形被遮光区被得到,没有来自灯丝的直射光被发射到该被遮光区内。所得到的照射光束包括由遮光罩引起的明/暗截止,其可用于在反射器中形成具有明/暗截止的照射光束型式,该型式可用于例如低光束照射。双灯丝灯的例子是H4灯,其中遮光罩设置成相邻于灯丝之一。其它灯一一特别是单灯丝灯例如H7灯一一不提供遮光罩。
[0004]汽车法规涵盖汽车灯的几何参数,例如灯丝的位置和尺寸以及功能参数例如所发射的光的颜色。这样的法规提供了从用于照射机动车辆前方的道路的目的的灯发射的光的照射光束需要有白色,即所发射的光的颜色必须在颜色坐标的规定白场内。
[0005]DE 10 2010 002 084 A1描述了用于车辆前反射器的卤素白炽灯,其在一个实施例中包括具有两个灯丝的灯容器,其中用于低光束照明的一个灯丝布置成相邻于遮光罩。灯容器包括滤光器以得到所发射的光的紫色着色。在不同的实施例中,滤色器可应用于没有遮光罩的单灯丝灯,且灯容器可以全部或部分地被滤色器覆盖。从灯发射的光在ECE法规的白场内,但具有紫色着色,使得车辆可通过光颜色被识别出。在特定的实施例中,公开了灯容器的部分不被滤色器覆盖,导致光束的未着色中央部分和光束的着色边缘区。光束的部分因此是着色的。光束的这个部分的着色也应保持有由法规设置的边界,且因此只有有限的颜色变化是可能的。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的目的可被认为是提供适合于汽车前灯的改进的灯,特别是提供实质上白色的照射光束的灯,所述光束仍然被感知为具有令人愉快的光颜色。
[0007]这个目的由根据权利要求1的灯和由根据权利要求12的前灯照明装置实现。从属权利要求指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
[0008]本发明人考虑到,对于安装在汽车前灯中的灯的光学彩色外观,可能不一定得到不同地着色的照射光束(即从灯发射的光通量的主要部分,其被发射到主照射方向内并在前灯照明反射器中用于形成在机动车辆前方的道路上的照射光束)。相反,为了改变外观,即从前灯发射的光如何被感知,改变仅光的外围部分(即从灯发射到在主照射方向的外围(或甚至外部)的方向内的光)的颜色可能就足够了。这可导致一种灯和前灯照明装置,其可得到强烈地着色的外观,同时实际照射光束仍然是白色的,即在相应的法规中定义的白场内。
[0009]根据本发明,提出了具有在透明灯容器内的至少一个灯丝的灯。优选地,灯是卤素灯。
[0010]灯容器包括部分滤色器,即设置有滤色部分。这个滤色部分具有光学特性,使得穿过它的光在颜色变化的情况下被发射。滤色部分可被设置为灯容器上的滤色涂层。
[0011]因为灯只包括部分滤色器,灯容器还包括颜色透明部分,光穿过该颜色透明部分被发射而没有颜色变化。应注意,本发明主要涉及照射和外观,使得上述内容适用于光的可见光谱,使得例如灯容器的一部分仍然被视为颜色透明的,如果它只包括紫外或红外滤色器的话。
[0012]颜色透明部分和滤色部分被布置在关于灯丝的位置和从其发射的光的方向特别选择的灯容器的位置上。因为照射光束,即如上所解释的光通量的主要部分应保持至少实质上在由法规定义的白场内,它至少主要穿过灯容器的颜色透明部分被发射。因此,无着色照射被实现,即具有在由相应的法规一一特别是与卤素灯有关的ECE法规一一设置的边界内的白色的照射光束。
[0013]滤色部分布置成使得光的外围和/或散射部分穿过滤色部分被发射。如将结合优选实施例变得清楚的,光的外围部分可在照射光束的外围处的方向之下被发射。此外,光的散射部分可从灯发射到所有方向内,不仅到照射光束的方向内。
[0014]技术人员因此认识到,穿过灯容器的滤色部分的光的这些散射和/或外围部分将实质上对照射光束无贡献。相反,它们将从灯被发射到不同的方向内作为散射光和/或发射到照射光束的外围区内。
[0015]令人惊讶地,发明人发现,经历在滤色部分处的颜色改变的光的这些散射和/或外围部分足以得到在反射器内操作的灯的彩色外观。也就是说,因为照射光束以定向方式从反射器反射到接近光轴的定义方向内,前灯如果在与光轴(即主照射方向的中心)的较大角度下被观察则由于着色的外围/散射光部分而可被感知为发射着色光束。
[0016]因此,本发明允许得到具有未着色(在例如ECE法规的意义上是白色)光照的灯,SP尽管被感知为对在操作中时的前灯给出彩色外观。
[0017]在优选实施例中,灯包括不透明、S卩非透明顶盖,其可例如被设置为在灯的顶部上、即在与电连接相对的轴向端上的涂层。根据优选实施例,顶盖具有着色表面。这可以是内表面或外表面或这两者。在优选实施例中,提供在顶盖的外表面处的彩色涂层就足够了。表面的颜色对应于穿过滤色部分从灯丝发射的光的颜色。例如,如果经过滤的光被感知为绿色的,则不透明顶盖也可有利地以绿色被提供。这增强彩色外观且实质上不影响照射光束。然而,例如在灯内(在内着色表面的情况下)或在灯的外部(在外着色表面的情况下)反射的任何散射光部分将被感知为具有与经过滤的光相同的颜色。因此,着色效果增强了。此夕卜,着色外表面可在前灯中被感知,即使灯被关掉。
[0018]根据一个实施例,遮光罩可布置成相邻于灯丝,使得从灯丝发射的光被部分地阻挡。如将在另外的优选实施例的讨论中变得清楚的,相邻于相关遮光罩的灯丝可用于低光束照明,且可以有特别是用于高光束照明的、布置在灯容器内的另一灯丝。于是优选地,滤色部分的至少一部分布置在角形遮光区中,即在遮光罩后面的角形区中。可定义这样的角形区,其具有来自位于垂直于灯的纵轴的中心平面内的灯丝的中心的径向方向。
[0019]入射在这个遮光区中的光将不是来自灯丝的中心部分的直射光,但将包括散射在灯容器处或在布置在灯容器内用于固定灯丝和/或遮光罩的保持线处的光部分。除了这些散射光部分以外,滤色部分的一部分也可接收来自灯丝的直射光,如从优选实施例可见的那样。然而,这将优选地对应于外围光部分,即在照射光束的角范围之外。通常,优选地,滤色部分的最大部分布置在遮光区内。
[0020]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优选实施例,滤色部分被形成为在至少与角形遮光区一样宽的角形区之上的部分圆柱体表面。进一步优选地,滤色部分的角形区可以比角形遮光区稍微更宽,即,使得滤色部分布置在整个角形遮光区之上并在某个有限的程度上与非遮光区的边缘重叠。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穿过在遮光区内的滤色部分的散射光部分以外,还将有从灯丝发射的光的外围部分,该外围部分穿过滤色部分被直接发射。然而,这些外围部分将出现前灯中在因而产生的照射光束的外围角之下。例如,滤色部分可具有是角形遮光区的宽度的120 - 160%的角宽度,即以便可以有例如在一侧或两侧上的1 - 30%重叠。
[0021]优选地,滤色部分可相对于遮光罩非对称地布置。特别是,在遮光罩的两个相对侧边缘处可以有在滤色部分和不同尺寸的非遮光区之间的重叠。
[0022]在纵向延伸和位置中,滤色部分优选地布置成相邻于灯丝和/或遮光罩。例如,滤色部分可具有沿着灯的纵轴测量的纵向延伸,其为遮光罩的纵向延伸的50 - 300 %,进一步优选地150 - 250 %。在具有布置在下面的电连接的灯的直立位置上,优选地,滤色部分的下边缘布置在与灯丝的下端实质上相同的纵向位置处,术语“实质上”在这个方面中被理解为包含灯丝长度的大约+/- 10%的偏差。
[0023]照射光束可根据例如相对于垂直于纵轴定向并布置在一个灯丝的中心处的测量平面的角来被定义,在所述角下,形成这个照射光束的光被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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