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蓄电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766991阅读:336来源:国知局
一种蓄电池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蓄电池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蓄电池盖为双层的蓄电池。
【背景技术】
[0002]电池槽和电池槽盖是蓄电池的外壳,也是组成蓄电池的重要部件之一,起到盛装电解液,保护电池极群组的作用。目前的蓄电池包括设有多个电解液槽的电池槽和装在该电解槽上部的电池槽盖,所述电池槽盖近电解液侧的内表面为一平面,在该平面上设有排气盒。这种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如下不足:由于电池槽盖的内表面是平滑的平面,蓄电池在使用及充、放电过程中会有热量产生,电解液中的水分受热会变为水蒸气,当排气盒开启时,大量的水蒸气会随着气体排到蓄电池外,会造成电解液中水的损失速率过快,致使蓄电池的寿命缩短。

【发明内容】

[0003]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新的蓄电池盖的蓄电池。
[0004]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蓄电池,包括电池槽和覆盖所述电池槽的蓄电池盖,所述蓄电池盖包括第一盖体和第二盖体,所述第一盖体覆盖所述电池槽且所述第一盖体上设置有与所述电池槽相通的回流孔,所述第二盖体位于所述第一盖体的上方,在所述第二盖体与所述第一盖体之间设置有固定在所述第二盖体上的导流板;所述导流板整体呈锥状,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靠近所述第一盖体。
[0005]其中,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与所述第一盖体之间的距离为5_至20_。
[0006]其中,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在所述第一盖体上的投影位于所述回流孔中。
[0007]其中,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位于所述第一盖体和所述第二盖体之间。
[0008]其中,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位于所述电池槽的内部,且所述锥状导流板与所述电池槽的液面之间存在预设间隙。
[0009]其中,所述锥状导流板与所述回流孔之间存在预设间隙。
[0010]其中,所述锥状导流板在所述第一盖体上的截面的直径与所述回流孔的直径之比为1:1.2?1.8。
[0011]其中,在所述导流板上还设置有漏水孔,所述漏水孔在所述第一盖体上的投影位于所述回流孔中。
[0012]其中,所述漏水孔位于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
[0013]其中,所述第一盖体的靠近回流孔的部分表面向所述回流孔的中心倾斜设置。
[0014]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蓄电池的蓄电池盖采用了双层结构,且在两层电池盖之间设置有锥状导流板,产生的水蒸气沿着锥状导流板流动,水蒸气在沿着锥状导流板上升的过程中,部分水蒸气会重新凝结成水经回流孔重新流入电池槽中,从而降低了电解液中水的损失速率,使用寿命平均提高7%。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发明的蓄电池的蓄电池盖的一个实施例的整体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蓄电池盖的一个实施例的整体示意图;
图3为图2中所示的锥状导流板的俯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为了使本发明的蓄电池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7]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0018]参见图1和图2,本发明提供一种蓄电池,包括电池槽(未示出)和覆盖所述电池槽的蓄电池盖100,所述蓄电池盖包括第一盖体110和第二盖体120,所述第一盖体110覆盖所述电池槽,所述第二盖体120位于所述第一盖体110的上方,在所述第二盖体的两侧还设置有排气盒200。请进一步参见图2,在所述第二盖体120与所述第一盖体110之间设置有固定在所述第二盖体120上的锥状导流板130;所述第一盖体110上设置有回流孔111,所述导流板130在所述第一盖体110上的投影覆盖所述回流孔111。所述导流板整体呈锥状,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O靠近所述第一盖体。
[0019]本实施例中的第一盖体覆盖电池槽,当电池槽中有多个容纳电解液的电解槽时,第一盖体可以设置为一个整体覆盖整个电池槽,第二盖体也设置为一个整体,同时第二盖体的面积可以小于第一盖体的面积,第二盖体只要能覆盖第一盖体的所有回流孔即可。蓄电池在使用及充、放电过程中会有热量产生,电解液中的水分受热会变为水蒸气,这些水蒸汽从第一盖体的回流孔中排出进入第一盖体和第二盖体之间的空间,本发明在第一盖体和第二盖体之间设置了锥状导流板,因此水蒸汽会沿着锥状导流板的表面流动,由于锥状导流板的存在,延缓了水蒸汽的上升速度,增加了水蒸汽的行程,从而使得部分水蒸汽在锥状导流板的表面上凝结成水滴后通过回流孔流入电池槽,由此降低了电解液中水的损失速率,通过实验证明增加了导流板后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平均提高7%。。
[0020]进一步的,本实施例限定锥状导流板整体呈圆锥状,这样设置更方便凝结水流动。
[0021]参见图2,所述锥状导流板130的顶点与所述第一盖体110之间的距离为5mm至20mm。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锥状导流板的顶点可以位于第一盖体的上方,也可以位于第一盖体的下方。
[002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参见图2,所述锥状导流板130的顶点位于所述第一盖体110和所述第二盖体120之间。此时,锥状导流板整体均位于第一盖体110的上方。
[0023]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锥状导流板130的顶点位于所述电池槽的内部,且所述锥状导流板130与所述电池槽的液面之间存在预设间隙。此时,锥状导流板部分位于第一盖体的上方,另一部分尤其是锥状导流板的顶点位于第一盖体的下方。这样设置能够更好的导流水蒸汽。本实施例中锥状导流板的顶点不能接触电解液的液面。
[0024]当锥状导流板的顶点第一盖体的下方时(即锥状导流板的顶点位于电池槽中),所述锥状导流板与所述回流孔之间存在预设间隙。也就是说锥状导流板与回流孔不接触。较优的,所述锥状导流板在所述第一盖体上的截面的直径与所述回流孔的直径之比为1: 1.2?1.8。
[0025]进一步的,所述锥状导流板130的顶点在所述第一盖体110上的投影位于所述回流孔中。
[0026]进一步的,在所述锥状导流板130上还设置有漏水孔131,所述漏水孔131在所述第一盖体110上的投影位于所述回流孔中。这样设置是使导流板的靠近第二盖体的内表面的凝结水回流至电池槽中。
[0027]较优的,参见图3,所述漏水孔位于所述导流板130的顶点。
[0028]作为一种较佳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盖体110的靠近回流孔111的部分表面向所述回流孔的中心倾斜设置。这样设置方便滴落在第一盖体的表面的凝结水回流至电池槽中。
[0029]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池槽中设置有多个容纳电解槽液的电解槽,所述第一盖体上设置有的回流孔与所述电解槽一一对应,所述锥状导流板与所述回流孔一一对应。如图1所示,电池槽中设置有6个电解槽,相应的设置有6个回流孔和6个锥状导流板。
[0030]更优的,本实施例中的第二盖体和锥状导流板可以一体成型。
[0031]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蓄电池,包括电池槽和覆盖所述电池槽的蓄电池盖,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盖包括第一盖体和第二盖体,所述第一盖体覆盖所述电池槽且所述第一盖体上设置有与所述电池槽相通的回流孔,所述第二盖体位于所述第一盖体的上方,在所述第二盖体与所述第一盖体之间设置有固定在所述第二盖体上的导流板;所述导流板整体呈锥状,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靠近所述第一盖体。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与所述第一盖体之间的距离为5mm至20mm。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在所述第一盖体上的投影位于所述回流孔中。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位于所述第一盖体和所述第二盖体之间。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位于所述电池槽的内部,且所述锥状导流板与所述电池槽的液面之间存在预设间隙。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锥状导流板与所述回流孔之间存在预设间隙。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锥状导流板在所述第一盖体上的截面的直径与所述回流孔的直径之比为1: 1.2?1.8。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池,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导流板上还设置有漏水孔,所述漏水孔在所述第一盖体上的投影位于所述回流孔中。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水孔位于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盖体的靠近回流孔的部分表面向所述回流孔的中心倾斜设置。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蓄电池,包括电池槽和覆盖所述电池槽的蓄电池盖,所述蓄电池盖包括第一盖体和第二盖体,所述第一盖体覆盖所述电池槽且所述第一盖体上设置有与所述电池槽相通的回流孔,所述第二盖体位于所述第一盖体的上方,在所述第二盖体与所述第一盖体之间设置有固定在所述第二盖体上的导流板;所述导流板整体呈锥状,所述锥状导流板的顶点靠近所述第一盖体。本发明的蓄电池的蓄电池盖采用了双层结构,且在两层电池盖之间设置有锥状导流板,产生的水蒸气沿着锥状导流板流动,水蒸气在沿着导流板上升的过程中,部分水蒸气会重新凝结成水经回流孔重新流入电池槽中,从而降低了电解液中水的损失速率,使用寿命平均提高7%。
【IPC分类】H01M2/10, H01M2/04
【公开号】CN105529414
【申请号】CN201610002225
【发明人】魏兴虎, 矫坤远, 许树奎, 马秀中, 方婷婷
【申请人】浙江汇同电源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27日
【申请日】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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