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分别由驻极体材料形成为面状的、沿第一面彼此隔开间隔排列为环状地配置的多个驻极体电极;
沿与所述第一面相对的第二面以与所述多个驻极体电极相对的方式排列为环状地配置的多个相对电极;
能够旋转地被支承的摆陀;和
动力传递机构,其将所述摆陀的旋转产生的动力传递至所述多个驻极体电极和所述多个相对电极的任一者的旋转电极组,通过使该旋转电极组旋转使其相对于另一者的电极组相对移动,
所述动力传递机构包括仅传递所述摆陀的规定的一个方向上的旋转的离合器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力传递机构还包括将所述摆陀的旋转的速度增速后传递的增速机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转电极组固定在一个基板,
所述动力传递机构通过使所述基板旋转来使所述旋转电极组旋转,
在所述基板的外周安装有基板陀。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力传递机构还包括仅将与所述摆陀的所述规定的一个方向相反方向的旋转传递至所述旋转电极组的第二离合器机构。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摆陀从其旋转中心至重心的距离随该摆陀的旋转速度的变动而变化。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驻极体电极形成在所述离合器机构中的与所述相对电极相对的一侧的面。
7.一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发电装置;和
消耗由所述发电装置产生的电力进行工作的负载,
通过该便携式电子设备自身的运动,所述摆陀进行旋转运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接受使用者的手动操作的操作部件;和
将由所述操作部件所接受的操作产生的动力传递至所述旋转电极组的操作动力传递机构。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通过由所述发电装置发电的电力进行驱动的、将由所述发电产生的电压降压后输出的降压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