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基础式组装支架光伏阵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16947阅读:428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基础式组装支架光伏阵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伏发电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基础式组装支架光伏阵列。



背景技术: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主要由太阳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主要部件由电子元器件构成。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为了保证光伏板的安装角度,现有技术中的光伏发电阵列均需要设置固定式的支架,需要破坏屋顶的结构,而且受屋顶原有结构干扰较大,不方便安装维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不方便安装维护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无基础式组装支架光伏阵列。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无基础式组装支架光伏阵列,包括多排光伏板,每排所述光伏板的上端通过第一横向连接钢梁连接在一起,每排所述光伏板的下端通过第二横向连接钢梁连接在一起,所述第一横向连接钢梁和第二横向连接钢梁均通过连接机构与光伏板连接;

还包括等距且保持水平的多个纵向连接钢梁,所述纵向连接钢梁与横向连接钢梁相互垂直,所述纵向连接钢梁上等距设有多个基座,所述基座上连接有连杆,所述第二横向连接钢梁固定在连杆的端部,相邻所述基座之间设有混凝土压块和支座,所述混凝土压块放置在纵向连接钢梁上,所述支座固定在纵向连接钢梁上,所述支座上方设有连接座,所述连接座与支座之间连接有顶杆,所述第一横向连接钢梁固定在连接座上。

优选的,所述光伏板与水平面夹角为30°。

优选的,所述混凝土压块底部设有U形槽,所述纵向连接钢梁卡在U形槽内。

优选的,所述连接机构包括连接销和U形的连接件,所述第一横向连接钢梁和第二横向连接钢梁的两侧均直角翻折形成折边,所述光伏板的底部向内两次直角翻折形成勾边,所述连接销贯穿连接件、勾边和其中一个折边。

优选的,所述纵向连接钢梁、第一横向连接钢梁和第二横向连接钢梁均为不锈钢梁。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无基础式组装支架光伏阵列,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横向连接钢梁将光伏板连接成排,方便组装,然后通过纵向连接钢梁对位置进行固定,并通过混凝土压块进行压着固定,无需破坏屋顶结构,能够根据需要灵活组装、不干扰屋顶原有的构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无基础式组装支架光伏阵列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无基础式组装支架光伏阵列的图1中A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无基础式组装支架光伏阵列的俯视图。

图中:第一横向连接钢梁1、光伏板2、支座3、基座4、纵向连接钢梁5、混凝土压块6、勾边7、连接件8、连接座9、顶杆10、连接销11、折边12、连杆13、第二横向连接钢梁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无基础式组装支架光伏阵列,包括多排光伏板2,光伏板2与水平面夹角为30°。每排光伏板2的上端通过第一横向连接钢梁1连接在一起,每排光伏板2的下端通过第二横向连接钢梁14连接在一起,第一横向连接钢梁1和第二横向连接钢梁14均通过连接机构与光伏板2连接。光伏板2倾斜设置便于接收太阳光照射,采用第一横向连接钢梁1和第二横向连接钢梁14将每排光伏板2连接,提高整体结构强度,同时便于整体固定安装。

连接机构包括连接销11和U形的连接件8,第一横向连接钢梁1和第二横向连接钢梁14的两侧均直角翻折形成折边12,光伏板2的底部向内两次直角翻折形成勾边7,连接销11贯穿连接件8、勾边7和其中一个折边12。折边12增加了钢梁的结构强度,通过连接件8将折边12和勾边7卡在一起然后通过连接销11连接,安装方便,连接牢靠。

还包括等距且保持水平的多个纵向连接钢梁5,纵向连接钢梁5与横向连接钢梁1相互垂直,纵向连接钢梁5、第一横向连接钢梁1和第二横向连接钢梁14均为不锈钢梁。纵向连接钢梁5上等距设有多个基座4,基座4上连接有连杆13,第二横向连接钢梁14固定在连杆13的端部,相邻基座4之间设有混凝土压块6和支座3,混凝土压块6放置在纵向连接钢梁5上,支座3固定在纵向连接钢梁5上,混凝土压块6底部设有U形槽,纵向连接钢梁5卡在U形槽内。支座3上方设有连接座9,连接座9与支座3之间连接有顶杆10,第一横向连接钢梁1固定在连接座9上。纵向连接钢梁5用于对光伏阵列的位置进行固定,采用不锈钢梁提高整体的使用寿命,基座4用于控制各排光伏板2之间的距离,采用混凝土压块6压着的方式对位置进行固定,不干扰屋面原有的构造层次,安装维护都十分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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