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式电力线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90368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式电力线夹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工工具,尤其是涉及一种可调式电力线夹。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一种电力线夹,其壳体上的安装孔大小与螺栓尺寸大小适配,在安装的电线规格相差太大时,不能及时调节螺栓的固定锁紧位置,给安装带来了不便;且大多线夹的锁固面较窄,在安装时比较麻烦;其线槽的圆弧面都是光滑面,在锁紧电线时不够牢固,久而久之电线脱离线夹;碰到下雨天外出作业时,由于线夹表面较光滑,沾水后很滑,很容易从人们手中脱离。针对上述缺点,有待于相关从业人员做出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之不足,提供一种方便安装、固定锁紧位置可调,且牢固可靠、防滑防脱落的电力线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可调式电力线夹,包括壳体、铰接夹块、螺栓、螺母,所述壳体两端均向内弯曲形成第一弧形槽和第二弧形槽,所述铰接夹块包括铰接为一体的左夹块和右夹块,所述铰接夹块两端设置有第三弧形槽和第四弧形槽,所述铰接夹块上端还设置有一安装垫,所述安装垫下端面呈圆弧面,所述圆弧面与铰接夹块紧密贴合,所述壳体中部设置有长条孔,所述左夹块上设置有第一贯穿孔,所述右夹块上设置有第二贯穿孔,所端还设置有第一调节螺丝和第二调节螺丝,所述第一调节螺丝和第二调节螺丝的下端分别伸入第一导线槽和第二导线槽内,所述壳体的第二弧形槽内壁设置有第一防滑齿,所述夹块二的第四弧形槽内壁设有第二防滑齿。

进一步,所述壳体中部设置有长条孔,所述第二弧形凸起上设置有第一贯穿孔,所述第三弧形槽的槽壁上端设置有第二贯穿孔,所述螺栓依次穿过长条孔、第一贯穿孔、第二贯穿孔,并由螺母固定锁紧。

进一步,所述第一贯穿孔和所述第二贯穿孔均为长条孔。

进一步,所述夹块一的第一弧形凸起与所述壳体的第一弧形槽铰接配合,所述夹块一的第二弧形凸起与所述夹块二的第三弧形槽铰接配合。

进一步,所述壳体的第二弧形槽与所述夹块二的第四弧形槽相配合形成主线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首先,在第一弧形槽的槽壁上端还设置有第一调节螺丝和第二调节螺丝,当两根导线分别穿过第一导线孔和第二导线孔伸入到第一导线槽和第二导线槽内,将第一调节螺丝和第二调节螺丝向下旋进后,能进一步的对导线加强夹紧作用;其次,在于壳体的第二弧形槽内壁设置的第一防滑齿和第四弧形槽上设置的第二防滑齿,在对主线进行锁紧时,第一防滑齿和第二防滑齿相互配合,使得线夹对主线的锁紧能力加强;再次,在壳体中部设置的长条孔,在安装和拆卸时不需要将螺母从螺栓上分离,安装夹块一时只需要将螺栓移动到长条孔最右端,待夹块一安装好之后,将螺栓移动到长条孔最左端,再进行夹块二的安装,拆卸过程也是如此,这样的使用方法为安装和拆卸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电表箱线夹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电表箱线夹的夹块一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电表箱线夹的壳体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电表箱线夹的壳体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电表箱线夹的夹块二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电表箱线夹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给出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至图6所示,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电表箱线夹实施例,其包括壳体1、铰接夹块2、螺栓3、螺母4,所述壳体1两端均向内弯曲形成第一弧形槽5和第二弧形槽6,所述铰接夹块2包括相互铰接为一体的夹块一21和夹块二22,所述夹块一21两端设置有第一弧形凸211起和第二弧形凸起212,所述夹块二22两端设置有第三弧形槽7和第四弧形槽8,所述第一弧形槽5的槽壁上设置有第一导线孔51和第二导线孔52,所述夹块一21的第一弧形凸211起上设置有第一导线槽9和第二导线槽10,所述第一弧形槽5的槽壁上端还设置有第一调节螺丝11和第二调节螺丝12,所述第一调节螺丝11和第二调节螺丝12的下端分别伸入第一导线槽9和第二导线槽10内,所述壳体1的第二弧形槽6内壁设置有第一防滑齿61,所述夹块二22的第四弧形槽8内壁设有第二防滑齿81。

优选的,所述壳体1中部设置有长条孔13,所述第二弧形凸212起上设置有第一贯穿孔14,所述第三弧形槽7的槽壁上端设置有第二贯穿孔15,所述螺栓3依次穿过长条孔13、第一贯穿孔14、第二贯穿孔15,并由螺母4固定锁紧。

优选的,所述第一贯穿孔14和所述第二贯穿孔15均为长条孔。

优选的,所述夹块一21的第一弧形凸211起与所述壳体1的第一弧形槽5铰接配合,所述夹块一21的第二弧形凸212起与所述夹块二22的第三弧形槽6铰接配合。

优选的,所述壳体1的第二弧形槽6与所述夹块二22的第四弧形槽8相配合形成主线槽16。

以上所述者,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大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实用新型说明内容所作的简单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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