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机柜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67825阅读:37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机柜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机柜结构。



背景技术:

机柜是用于电子元器件安装的主要设备,现有技术中的机柜,其内部的电气元件在安装完成后是不可移动的,因此只能通过机柜本体的散热,将机柜内部的热量导出,导出的效率较为低下,因此机柜内部会发生过热,只能停机降温,影响正常使用,而采用送风的形式进行散热,则送风的面积较小,因此散热效率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型机柜结构,本装置可以通过风管进行送风,由于风管穿过设备安装板,因此安装在设备安装板表面的电气元件可以均匀的得到降温,有效避免机柜内部的温度升高,并且散热较为均匀。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机柜结构,包括机柜本体,所述机柜本体的左、右两侧设置有通槽,所述机柜本体的两侧设置有盖板,所述盖板具有配合所述通槽用的密封板,所述机柜本体内部的前、后端面位置处对称设置有卡件,所述卡件与所述机柜本体之间配合有螺丝,在两侧对称设置的所述卡件之间配合有设备安装板,在所述设备安装板的中部位置处设置有第一通槽,在所述机柜本体的顶部中部位置处设置有风管,所述风管穿过所述第一通槽后延伸至所述机柜本体的外部,所述风管的上端设置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与所述机柜本体的顶部之间配合有第一螺丝,所述风管的上端配合有风机,所述风管的管身上设置有出风槽,所述机柜本体的底部对称设置有两个C字形的支架块,所述支架块与所述机柜本体之间配合有第二螺丝。

优选地,所述机柜本体的前、后端面位置处设置有通风槽,所述机柜本体的前、后端面位置处设置有覆盖所述通风槽的防尘网。

优选地,所述风管的下端密封。

优选地,所述机柜本体的外部的四个顶角位置处圆弧过渡。

优选地,所述风管为铝制风管或铜制风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可以通过风管进行送风,由于风管穿过设备安装板,因此安装在设备安装板表面的电气元件可以均匀的得到降温,有效避免机柜内部的温度升高,并且散热较为均匀,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风管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图2、图3和图4所示的一种新型机柜结构,包括机柜本体1,所述机柜本体1的左、右两侧设置有通槽101,所述机柜本体1的两侧设置有盖板2,所述盖板2具有配合所述通槽101用的密封板201,所述机柜本体1内部的前、后端面位置处对称设置有卡件3,所述卡件3与所述机柜本体1之间配合有螺丝301,在两侧对称设置的所述卡件3之间配合有设备安装板4,在所述设备安装板4的中部位置处设置有第一通槽401,在所述机柜本体1的顶部中部位置处设置有风管5,所述风管5穿过所述第一通槽401后延伸至所述机柜本体1的外部,所述风管5的上端设置有连接板501,所述连接板501与所述机柜本体1的顶部之间配合有第一螺丝511,所述风管5的上端配合有风机6,所述风管5的管身上设置有出风槽512,所述机柜本体1的底部对称设置有两个C字形的支架块7,所述支架块7与所述机柜本体1之间配合有第二螺丝701。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机柜本体1的前、后端面位置处设置有通风槽111,所述机柜本体1的前、后端面位置处设置有覆盖所述通风槽111的防尘网112。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风管5的下端密封。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机柜本体1的外部的四个顶角位置处圆弧过渡。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风管5为铝制风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可以通过风管进行送风,由于风管穿过设备安装板,因此安装在设备安装板表面的电气元件可以均匀的得到降温,有效避免机柜内部的温度升高,并且散热较为均匀,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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