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音响功率放大器外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09865阅读:394来源:国知局
一种音响功率放大器外壳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功率放大器外壳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音响功率放大器外壳。



背景技术:

音响功率放大器简称功放,其实音响系统中最主要的设备,主要是把来自信号源的微弱讯号进行放大以驱动扬声器发出声音。

目前的功放均包括外壳、设置于外壳内的功放组件,且固定安装在音响内部,检查维护时需要将整个电路板拆卸下来,不便于维修,而且目前没有一种有效的冷却装置,来帮助功率放大器进行稳定有效的冷却,一般采用的风机设备,冷却效果并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音响功率放大器外壳,包括壳体、散热管道和盖体,所述壳体采用顶部不封闭式矩形结构,且壳体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和盖体的四角处均设置有定位螺孔,且安装槽内部的定位螺孔与盖体内部的定位螺孔位置正对,所述定位螺孔内部安装有螺栓将安装槽和盖体进行连接,所述盖体的下表面设置有螺旋槽,且散热管道固定安装在螺旋槽内部,所述螺旋槽横跨散热管道的表面设置有固定松紧带,所述散热管道的管口穿过盖体并高于盖体的上表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壳体和盖体均采用铝合金材料。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散热管道内部充入加压液化的空气,且散热管道的底部设置有防潮剂。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壳体的底部的右侧设置有连接槽,且连接槽的内部凹嵌安装有移动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音响功率放大器外壳,通过设置有铝合金壳体,结构轻巧,不易潮湿且具有优良散热性能,其中壳体底部的安装槽用于固定安装音响功率放大器,且通过定位螺孔将壳体和盖体进行封装,起到保护功率放大器的作用,其中壳体内部设置的螺旋槽用于固定散热管道,并采用松紧带进行二次固定,防止其下落,通过盖体表面的管口将加压液化后的冷空气充入管道内部,顺着螺旋管道进行流动,过程中管道内的空气气化吸热从而可以有效的带走功率放大器所产生的热量,且完全不干扰功率放大器的工作过程,通过设置有移动杆可以便于安装在音响的内部,且在需要检查维护时将壳体向右旋转,就可以轻松取出,避免整体拆卸电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盖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散热管道;3-盖体;4-安装槽;5-定位螺孔;6-螺栓;7-螺旋槽;8-松紧带;9-连接槽;10-移动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音响功率放大器外壳,包括壳体1、散热管道2和盖体3,所述壳体1采用顶部不封闭式矩形结构,且壳体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安装槽4,所述安装槽4和盖体3的四角处均设置有定位螺孔5,且安装槽4内部的定位螺孔5与盖体3内部的定位螺孔5位置正对,所述定位螺孔5内部安装有螺栓6将安装槽和盖体3进行连接,所述盖体3的下表面设置有螺旋槽7,且散热管道2固定安装在螺旋槽7内部,所述螺旋槽7横跨散热管道2的表面设置有固定松紧带8,所述散热管道2的管口穿过盖体3并高于盖体3的上表面。

所述壳体1和盖体3均采用铝合金材料;所述散热管道2内部充入加压液化的空气,且散热管道2的底部设置有防潮剂,防止壳体内部空气液化滴水,损坏放大器电路;所述壳体1的底部的右侧设置有连接槽9,且连接槽9的内部凹嵌安装有移动杆10,便于安装拆卸。

该音响功率放大器外壳,通过设置有铝合金壳体1,结构轻巧,不易潮湿且具有优良散热性能,其中壳体1底部的安装槽4用于固定安装音响功率放大器,且通过定位螺孔5将壳体1和盖体3进行封装,起到保护功率放大器的作用,其中壳体1内部设置的螺旋槽7用于固定散热管道2,并采用松紧带8进行二次固定,防止其下落,通过盖体3表面的管口将加压液化后的冷空气充入管道内部,顺着螺旋管道进行流动,过程中管道内的空气气化吸热从而可以有效的带走功率放大器所产生的热量,且完全不干扰功率放大器的工作过程,通过设置有移动杆10可以便于安装在音响的内部,且在需要检查维护时将壳体1向右旋转,就可以轻松取出,避免整体拆卸电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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