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433模块快速固定的载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99121发布日期:2019-04-13 01:03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433模块快速固定的载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固定载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433模块快速固定的载具。



背景技术:

在电路板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将电路板固定在铝线邦定机上,然后进行下一步的生产加工。目前市场多用用夹边定位的方法将电路板固定于铝线邦定机上,固定的速度慢,耗费的上下板时间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用于433 模块快速固定的载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433模块快速固定的载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目前市场多用用夹边定位的方法将电路板固定于铝线邦定机上,固定的速度慢,耗费的上下板时间长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433模块快速固定的载具,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右侧焊接有气动机构,所述底座顶部左侧焊接有壳体,所述壳体的右侧壁开有出气孔,所述壳体的顶部焊接有载物台,所述载物台的顶部均匀开有通孔,所述载物台的顶部四角均焊接有限位块,所述壳体的左侧壁通过螺栓固定安装有空气阀。

优选的,所述气动机构包括气缸,所述气缸的前侧壁插接有活动杆,所述活动杆的后侧壁通过螺纹连接有密封圈,所述气缸的后侧壁左右两侧焊接均焊接有第一弹簧,两个所述第一弹簧的后端焊接有第一活动盖,所述气缸的左侧壁一体成型连接有抽气斗,所述抽气斗的右侧壁上下两侧均焊接有第二弹簧,两个所述第二弹簧的右端焊接有第二活动盖。

优选的,所述活动杆的形状为T型。

优选的,所述壳体的左侧壁开有与空气阀相配合的进气孔。

优选的,所述限位块的形状为L型。

优选的,所述空气阀为手动空气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用于433模块快速固定的载具,设计合理,实用性强,推拉活动杆,即可快速使壳体中产生负气压,使得433模块固定在载物台上,固定的速度快,打开空气阀,即可取下 433模块,所需耗费的上下板时间短。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气动机构与壳体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载物台结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气动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气动机构、21气缸、22活动杆、23密封圈、24第一弹簧、25第一活动盖、26抽气斗、27第二弹簧、28第二活动盖、3壳体、4出气孔、5载物台、6通孔、7限位块、8空气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433模块快速固定的载具,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顶部右侧焊接有气动机构2,气动机构 2用于抽出壳体3中的空气,所述底座1顶部左侧焊接有壳体3,所述壳体3 的右侧壁开有出气孔4,所述壳体3的顶部焊接有载物台5,载物台5用于放置433模块,所述载物台5的顶部均匀开有通孔6,所述载物台5的顶部四角均焊接有限位块7,所述壳体3的左侧壁通过螺栓固定安装有空气阀8,使空气进入壳体3中,从而保证壳体3中的气压与外界气压一致。

其中,所述气动机构2包括气缸21,所述气缸21的前侧壁插接有活动杆 22,所述活动杆22的后侧壁通过螺纹连接有密封圈23,所述气缸21的后侧壁左右两侧焊接均焊接有第一弹簧24,两个所述第一弹簧24的后端焊接有第一活动盖25,所述气缸21的左侧壁一体成型连接有抽气斗26,所述抽气斗 26的右侧壁上下两侧均焊接有第二弹簧27,两个所述第二弹簧27的右端焊接有第二活动盖28,所述活动杆22的形状为T型,所述壳体3的左侧壁开有与空气阀8相配合的进气孔,所述限位块7的形状为L型,所述空气阀8为手动空气阀。

工作原理:工作人员将433模块放在载物台5上,然后向前拉动活动杆 22,使得气缸21与壳体3产生压强差,空气推动第二活动盖28向右移动,壳体3中空气通过出气孔4进入气缸21中,当气缸21与壳体3中压强相等时,第二弹簧27的弹力将第二活动盖28拉回远处,然后向后推动活动杆22,使得气缸21中的压强增大,空气推动第一活动盖25向后运动,空气排出气缸21外部,然后第一弹簧24的弹力将第一活动盖25拉回原处,反复推拉活动杆22,将壳体3中的空气排出,使得433模块吸附在载物台5上,以此将 433模块固定在载物台5上,当需要取下433模块时,手动打开空气阀8,空气进入壳体3中,使得壳体3中的压强与外界压强一致,从而取下433模块。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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