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现有显示面板中,通常在屏内开口(aa hole,aah)与显示区之间存在挡墙设置区,挡墙设置区设置有挡墙,用于阻隔有机封装层进入aah。
2、然而,在激光剥离(laser lift off,llo)制程时,即采用激光剥离技术剥离刚性基板的过程中,激光容易造成挡墙设置区的有机发光层发生气化,使得膜层剥离,影响显示面板结构的稳定性。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以解决激光剥离过程中,造成有机发光层发生气化使得膜层剥离的问题,提高显示面板结构的稳定性。
2、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显示面板,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和非显示区,所述显示区围绕至少部分所述非显示区;
3、所述非显示区包括元件设置区和挡墙设置区,所述挡墙设置区围绕至少部分所述元件设置区,所述挡墙设置区设置有挡墙;
4、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
5、衬底,所述挡墙设置于所述衬底一侧;
6、发光层,位于所述挡墙远离所述衬底的一侧且包括位于所述挡墙设置区的第一发光分部;
7、第一遮光结构,位于所述挡墙设置区且位于所述第一发光分部靠近所述衬底的一侧;沿所述显示面板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一发光分部与所述第一遮光结构至少部分交叠。
8、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显示面板,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和非显示区,所述显示区围绕至少部分所述非显示区;
9、所述非显示区包括元件设置区和阻隔结构设置区,所述阻隔结构设置区围绕至少部分所述元件设置区,所述阻隔结构设置区设置有阻隔结构;
10、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
11、衬底,所述阻隔结构设置于所述衬底一侧;
12、发光层,位于所述阻隔结构远离所述衬底的一侧且包括位于所述阻隔结构设置区的第二发光分部,至少部分所述第二发光分部在所述阻隔结构处断开;
13、第二遮光结构,位于所述阻隔结构设置区且位于所述第二发光分部靠近所述衬底的一侧;沿所述显示面板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二发光分部与所述第二遮光结构至少部分交叠。
14、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包括如第一方面或第二方面所述的显示面板。
15、本发明提供的方案,通过在挡墙设置区设置第一遮光结构,第一遮光结构位于第一发光分部靠近衬底的一侧,且与第一发光分部至少部分交叠,通过第一遮光结构遮挡激光光线,可以避免在采用激光剥离刚性衬底的过程中激光光线对发光层的第一发光分部进行照射导致第一发光分部发生气化使得显示面板的部分膜层剥离,从而提高显示面板结构的稳定性。
16、应当理解,本部分所描述的内容并非旨在标识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关键或重要特征,也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本发明的其它特征将通过以下的说明书而变得容易理解。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区和非显示区,所述显示区围绕至少部分所述非显示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显示区还包括阻隔结构设置区,所述阻隔结构设置区设置有阻隔结构,所述发光层位于所述阻隔结构远离所述衬底的一侧且所述发光层包括位于所述阻隔结构设置区的第二发光分部,至少部分所述第二发光分部在所述阻隔结构处断开;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阻隔结构包括金属阻隔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沿所述显示面板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二遮光分部的厚度小于所述阻隔结构的厚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沿所述显示面板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二遮光结构覆盖所述阻隔结构以及相邻两个所述阻隔结构之间的间隙。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阻隔结构设置区包括第一阻隔结构设置区和第二阻隔结构设置区,所述第一阻隔结构设置区位于所述挡墙设置区与所述显示区之间,所述第二阻隔结构设置区位于所述挡墙设置区与所述元件设置区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阻隔结构设置区设置有所述第二遮光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阻隔结构设置区的面积为s1,设置于所述第一阻隔结构设置区的所述第二遮光结构的覆盖面积为s2,所述第二阻隔结构设置区的面积为s3,设置于所述第二阻隔结构设置区的所述第二遮光结构的覆盖面积为s4;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还包括多个子像素;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走线包括选通信号线和初始化信号线;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走线包括选通信号线、数据信号线、初始化信号线和电源信号线;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挡墙设置区的面积为s5,所述第一遮光结构的覆盖面积为s6,所述阻隔结构设置区的面积为s7,所述阻隔结构的覆盖面积以及所述第二遮光结构的覆盖面积之和为s8;
1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结构包括第一整体遮光结构,所述第二遮光结构包括第二整体遮光结构。
1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结构包括至少一层第一遮光层,所述第二遮光结构包括至少一层第二遮光层;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包括多个子像素,所述子像素包括相互连接的发光元件和像素电路;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结构至少与所述阳极、所述有源层、所述栅极、所述源漏电极以及所述屏蔽保护结构中膜层厚度最小的结构同层设置。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结构包括叠层设置的第三遮光层和第四遮光层,所述第三遮光层包括多个第一遮光图案,所述第四遮光层包括多个第二遮光图案;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挡墙包括非透光挡墙;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结构与固定电位端子电连接。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包括多个子像素,所述子像素包括相互连接的像素电路和发光元件;
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位于所述发光层远离所述衬底一侧的封装结构;
22.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区和非显示区,所述显示区围绕至少部分所述非显示区;
23.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22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感光元件,沿所述显示面板的厚度方向,所述感光元件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元件设置区交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