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系统及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现在的手机基本都有指纹识别按键(即Home键),用户手指按压指纹识别按键,当指纹识别成功时即可解锁手机。但是,现有技术中手机的指纹识别按键功能比较单一,基本仅具有指纹识别功能,导致严重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手机的指纹识别按键功能比较单一,基本仅具有指纹识别功能,导致严重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的缺陷,提供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系统及控制方法。
本发明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系统,其特点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移动终端的指纹识别区域内的滑动操作;
指令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滑动操作生成操作指令;
存储模块,用于预存储操作指令与终端操作之间的对应关系;
查询模块,用于从所述存储模块中查询出与生成的操作指令对应的终端操作;
控制模块,用于控制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查询出的终端操作。
较佳地,所述指令生成模块用于根据单个滑动操作生成所述操作指令,或者,根据多个滑动操作的组合生成所述操作指令。
较佳地,当所述移动终端显示图标界面时,所述终端操作包括滑动当前图标界面、选中应用程序、运行应用程序中的至少一种。
较佳地,当所述移动终端显示文字编辑界面时,所述终端操作包括控制光标在非文字编辑界面进行移动。
较佳地,所述终端操作包括滚动球事件,当滚动球事件为上下左右滚动时用于进行选择操作,当滚动球事件为点击时用于进行确认操作。
较佳地,所述终端操作包括移动终端的系统操作,所述系统操作包括启动应用、拍照、接听电话、开启手电筒或后摄闪光灯、打开或关闭Wi-Fi、打开或关闭数据流量、打开或关闭位置服务中的至少一种。
只要是功能开关,都可以通过用户指纹进行打开和关闭。
较佳地,所述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指纹识别区域内的点击操作,所述指令生成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滑动操作和/或所述点击操作生成所述操作指令。
较佳地,所述点击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多次点击操作。具体的多次点击操作可包括双击、三击、四击等,如果怕单击的开关引起误操作,进行多次点击操作就比较保险。另外,还可以进行进一步区分,例如,如果灭屏时进行点击就能打开摄像头,而亮屏时进行点击就能打开相机应用等等。
较佳地,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指纹识别模块,用于识别用户手指的指纹,并仅在识别成功时启用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的滑动操作。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还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特点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预存储操作指令与终端操作之间的对应关系;
S2、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移动终端的指纹识别区域内的滑动操作;
S3、根据所述滑动操作生成操作指令;
S4、查询出与生成的操作指令对应的终端操作;
S5、控制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查询出的终端操作。
较佳地,步骤S3包括:根据单个滑动操作生成所述操作指令,或者,根据多个滑动操作的组合生成所述操作指令。
较佳地,当所述移动终端显示图标界面时,所述终端操作包括滑动当前图标界面、选中应用程序、运行应用程序中的至少一种。
较佳地,当所述移动终端显示文字编辑界面时,所述终端操作包括控制光标在非文字编辑界面进行移动。
较佳地,所述终端操作包括滚动球事件,当滚动球事件为上下左右滚动时用于进行选择操作,当滚动球事件为点击时用于进行确认操作。
较佳地,所述终端操作包括移动终端的系统操作,所述系统操作包括启动应用、拍照、接听电话、开启手电筒或后摄闪光灯、打开或关闭Wi-Fi、打开或关闭数据流量、打开或关闭位置服务中的至少一种。
较佳地,步骤S2中还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指纹识别区域内的点击操作,步骤S3中还根据所述滑动操作和/或所述点击操作生成所述操作指令。
较佳地,所述点击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多次点击操作。
较佳地,步骤S1和S2之间还包括:
S11、识别用户手指的指纹,并仅在识别成功时执行步骤S2。
本发明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本发明可以通过用户在指纹识别区域的滑动操作对移动终端进行相应控制,从而拓展了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指纹识别按键的功能,丰富了移动终端的功能,提升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实施例1的移动终端的控制系统的模块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实施例1的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的实施例2的移动终端的控制系统的模块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实施例2的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的方式进一步说明本发明,但并不因此将本发明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移动终端的控制系统包括接收模块1、指令生成模块2、存储模块3、查询模块4以及控制模块5;
在本实施例中,移动终端优选为手机,移动终端具有一指纹识别区域(例如手机的Home键上的那片区域、或者手机背面的一块区域等),所述接收模块1会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移动终端的指纹识别区域内的滑动操作,具体的滑动操作可以包括很多种,例如向左滑动、向右滑动、向上滑动、向下滑动、连续两次向左滑动、先向左滑动再向下滑动等等,即各种滑动操作(包括单一滑动操作和多个滑动操作的组合)都适用于本实施例中;
所述指令生成模块2则根据所述接收模块1接收到的滑动操作生成相应的操作指令;所述存储模块3会预先存储操作指令与终端操作之间的对应关系,具体可为一个操作指令设置一个唯一对应的终端操作,并存储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
所述指令生成模块2在生成操作指令后会发送至所述查询模块4,所述查询模块4则从所述存储模块3中查询出与生成的操作指令相对应的终端操作,所述控制模块5则会控制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查询出的终端操作。从而在本实施例中,根据用户手指在指纹识别区域内的不同滑动操作就可以控制移动终端执行不同的操作,实现了通过指纹识别区域内接收的滑动操作来对移动终端进行相应控制,从而拓展了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指纹识别区域的功能,使其不再局限于仅具有解锁移动终端的功能,还进一步增加了控制移动终端执行操作的功能。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指令生成模块2具体可以根据单个滑动操作(如向左滑动、向右滑动等)生成所述操作指令,或者,也可以根据多个滑动操作的组合(如先向左滑动结合再向下滑动等)生成所述操作指令。
其中,当所述移动终端显示图标界面时,所述终端操作包括滑动当前图标界面、选中应用程序、运行应用程序中的至少一种;当所述移动终端显示文字编辑界面时,所述终端操作包括控制光标在非文字编辑界面(即整个移动终端的当前显示界面中除去文字编辑界面的其他部分)进行移动。而具体的终端操作与何种操作指令进行对应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所述终端操作还可以包括滚动球事件的上下左右,当点击滚动球事件的上下左右时用于进行选择,当点击滚动球事件时用于进行确认;所述终端操作还可以包括移动终端的系统操作,所述系统操作包括启动应用、拍照、接听电话、开启手电筒或后摄闪光灯、打开或关闭Wi-Fi、打开或关闭数据流量、打开或关闭位置服务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指纹识别区域内的点击操作,所述指令生成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滑动操作和/或所述点击操作生成所述操作指令;所述点击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多次点击操作。
本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利用上述的移动终端的控制系统实现,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01、预存储操作指令与终端操作之间的对应关系;
步骤102、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移动终端的指纹识别区域内的滑动操作;
步骤103、根据所述滑动操作生成操作指令;
步骤104、查询出与生成的操作指令对应的终端操作;
步骤105、控制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查询出的终端操作。
其中,在步骤103中,具体可根据单个滑动操作生成所述操作指令,或者,根据多个滑动操作的组合生成所述操作指令;
当所述移动终端显示图标界面时,所述终端操作包括滑动当前图标界面、选中应用程序、运行应用程序中的至少一种;而当所述移动终端显示文字编辑界面时,所述终端操作包括控制光标在非文字编辑界面进行移动。
所述终端操作还可以包括滚动球事件,当滚动球事件为上下左右滚动时用于进行选择操作,当滚动球事件为点击时用于进行确认操作。所述终端操作还可以包括移动终端的系统操作,所述系统操作包括启动应用、拍照、接听电话、开启手电筒或后摄闪光灯、打开或关闭Wi-Fi、打开或关闭数据流量、打开或关闭位置服务中的至少一种。
步骤102中还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指纹识别区域内的点击操作,步骤103中还根据所述滑动操作和/或所述点击操作生成所述操作指令;所述点击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多次点击操作。
实施例2
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移动终端的控制系统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移动终端的控制系统还包括指纹识别模块6;
所述指纹识别模块6用于首先对用户手指进行指纹识别,若识别失败,则表明当前的用户并不是具有操作权限的用户,则不执行任何操作,只有在识别成功时,所述指纹识别模块6才开始启动所述接收模块1,此时所述接收模块1才可以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指纹识别区域内的滑动操作。
本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利用本实施例的移动终端的控制系统实现,如图4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01、预存储操作指令与终端操作之间的对应关系;
步骤1011、识别用户手指的指纹,并仅在识别成功时执行步骤102;
步骤102、接收用户手指在所述移动终端的指纹识别区域内的滑动操作;
步骤103、根据所述滑动操作生成操作指令;
步骤104、查询出与生成的操作指令对应的终端操作;
步骤105、控制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查询出的终端操作。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些仅是举例说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背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做出多种变更或修改,但这些变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