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摄像头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能终端摄像头。
背景技术:
在许多非实时监控用摄像头应用场景,如电脑摄像头、刷脸门禁机、智能门禁室内
机、智能家居触控面板、可视智能音箱等等具有摄像头功能的智能终端设备,虽然本地
控制摄像头的软件关闭,但黑客还可以通过入侵本地软件系统,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
远程操控摄像头,窥探摄像头探测范围内的画面,因而导致个人隐私泄露。
此外对于部分人脸识别用摄像头一直供电也存在一定的能源浪费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智能终端摄像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智能终端摄像头,包括控制模块与控制模块电连接的摄像头模组,以及人体感应控制电路;
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包括本地控制电路,所述本地控制电路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用于根据检测摄像头模组拍摄范围内是否有人体控制所述本地控制电路的开启与闭合,用以实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
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控制信号控制所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
可选的,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包括雷达模块和/或红外模块;
所述雷达模块用于根据是否检测到人体发送雷达控制信号至所述本地控制电路,所述红外模块根据是否检测到人体发送红外控制信号至所述本地控制电路。
可选的,所述本地控制电路包括控制开关、信号放大电路与比较延时电路,所述信号放大电路与所述雷达模块和/或所述红外模块电连接,所述比较延时电路与所述控制开关电连接,所述控制开关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
可选的,所述比较延时电路包括RC电路,所述RC电路用于实现延时时间调节。
可选的,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设置于所述摄像头模组与所述控制器之间,且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直接与DC电源电连接。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智能终端摄像头,包括控制模块与控制模块电连接的摄像头模组,以及雷达模块和红外模块;
还包括与雷达模块和红外模块电连接的所述本地控制电路,所述本地控制电路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用于根据检测摄像头模组拍摄范围内是否有人体控制所述本地控制电路的开启与闭合,用以实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
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控制信号控制所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
可选的,所述本地控制电路包括控制开关、信号放大电路与比较延时电路,所述信号放大电路与所述雷达模块和/或所述红外模块电连接,所述比较延时电路与所述控制开关电连接,所述控制开关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智能终端摄像头,包括控制模块与控制模块电连接的摄像头模组,以及雷达模块;
还包括与雷达模块电连接的所述本地控制电路,所述本地控制电路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用于根据检测摄像头模组拍摄范围内是否有人体控制所述本地控制电路的开启与闭合,用以实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其中,所述雷达模块用于根据是否检测到人体发送雷达控制信号至所述本地控制电路;
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控制信号控制所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种智能终端摄像头,包括控制模块与控制模块电连接的摄像头模组,以及红外模块;
还包括与红外模块电连接的所述本地控制电路,所述本地控制电路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用于根据检测摄像头模组拍摄范围内是否有人体控制所述本地控制电路的开启与闭合,用以实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其中,所述红外模块根据是否检测到人体发送红外控制信号至所述本地控制电路;
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控制信号控制所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智能终端摄像头,通过设置人体感应装置控制摄像头的开启与关闭,无法远程启动摄像头,保护了个人隐私;通过人体触发开启摄像头电源,避免摄像头一直开机的能耗浪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智能终端摄像头的模块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人体感应控制电路的模块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
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
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智能终端摄像头的模块图。在本实施例中,
所述智能终端摄像头包括控制模块(例如MCU芯片)与控制模块电连接的摄像头模组,
以及人体感应控制电路。
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包括本地控制电路,所述本地控制电路与所述控制模块独立设置,不受所述控制模块的控制。所述本地控制电路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从而可以在本地直接控制电源电路的开启与闭合,而无法通过软件控制该本地控制电路。
该人体感应控制电路用于根据检测摄像头模组拍摄范围内是否有人体控制所述本地控制电路的开启与闭合,用以实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包括雷达模块和红外模块。由于雷达模块和红外模块检测人体的距离和反应速度不同,可结合二者使用以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应用时,可根据雷达模块和红外模块的信号优先级实现信号的控制,或者根据二者的控制信号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择信号的控制。
本地控制电路用人体感应原理实现,即感应到人体在一定范围内,自动打开摄像头总的控制开关,感应到人体已经离开设定范围,则关闭摄像头总的控制开关。在设定范围感应不到人体的情况下,摄像头总的控制开关一直关闭,摄像头无法启动。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控制信号控制所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该控制模块通过控制信号控制摄像头的模组供电,可以实现远程操控,容易被黑客利用。但本申请出的摄像头电源双控机制装置,即在不改变原来摄像头电源控制方式的情况下,通过在摄像头电源电路上再串联增加一个总的控制开关,而这个总的控制开关只能由本地开关控制电路控制,本地开关控制电路和摄像头驱动控制系统互相独立,不受摄像头软件控制。相当本地电路和网络完全物理隔离,不存在网络操控的可能。
进一步地,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设置于所述摄像头模组与所述控制器之间,且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直接与DC电源电连接,实现了人体感应控制电路与控制器之间的独立设置,且可直接在本地控制摄像头模组上电与断电,而不受控制器的控制影响。由图2可知,摄像头电源线上的控制开关,只受人体感应控制电路控制。而人体感应控制电路和外部连接线路只有DC电源线和输出控制信号,和主机系统完全隔离,不受主机系统控制,因此也就无法远程操控。
进一步地,所述本地控制电路包括控制开关、信号放大电路与比较延时电路,所述信号放大电路与所述雷达模块和所述红外模块电连接,所述比较延时电路与所述控制开关电连接,所述控制开关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所述比较延时电路包括RC电路,所述RC电路用于实现延时时间调节。所述雷达模块用于根据是否检测到人体发送雷达控制信号至所述本地控制电路,所述红外模块根据是否检测到人体发送红外控制信号至所述本地控制电路。
在一具体实施例中,所述雷达模块和所述红外模块感应到人体时会有微弱信号输出,经过信号放大电路和比较延时电路后输出控制信号,驱动控制开关闭合,摄像头模组电源上电。当探测不到人体时会延时一段时间后输出控制信号,驱动控制开关打开,摄像头模组电源断电。红外或雷达感应的感应距离可以通过调节红外或雷达信号的放大倍数和比较阀值来调节,具体要根据实际应用场合需求来调节。同样探测不到人体时延时关机电路也可以通过调节比较定时器的RC电路实现延时时间调节。
在本申请的另一实施例中,人体感应控制电路仅使用雷达模块。在该实施例中,所述智能终端摄像头包括控制模块与控制模块电连接的摄像头模组,以及雷达模块,所述智能终端摄像头还包括与雷达模块电连接的所述本地控制电路,所述本地控制电路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用于根据检测摄像头模组拍摄范围内是否有人体控制所述本地控制电路的开启与闭合,用以实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其中,所述雷达模块用于根据是否检测到人体发送雷达控制信号至所述本地控制电路。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控制信号控制所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
所述本地控制电路包括控制开关、信号放大电路与比较延时电路,所述信号放大电路与所述雷达模块和/或所述红外模块电连接,所述比较延时电路与所述控制开关电连接,所述控制开关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
本实施例的具体说明可参考上一具体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在本申请的另一实施例中,人体感应控制电路仅使用红外模块。在该实施例中,所述智能终端摄像头包括控制模块与控制模块电连接的摄像头模组,以及红外模块。所述智能终端摄像头还包括与红外模块电连接的所述本地控制电路,所述本地控制电路与所述摄像头模组的电源电路串联;所述人体感应控制电路用于根据检测摄像头模组拍摄范围内是否有人体控制所述本地控制电路的开启与闭合,用以实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其中,所述红外模块根据是否检测到人体发送红外控制信号至所述本地控制电路。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控制信号控制所述摄像头模组的断电与上电。
本实施例的具体说明可参考第一具体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由上述实施例可以看出,本地开关控制电路用人体感应原理实现,即感应到人体在一定范围内,自动打开摄像头总的控制开关,感应到人体已经离开设定范围,则关闭摄像头总的控制开关。在设定范围感应不到人体的情况下,摄像头总的控制开关一直关闭,摄像头无法启动。本申请使用人体感应控制电路限定了摄像头探测范围和开启条件,无法远程启动摄像头,保护了个人隐私;人体触发开启摄像头电源,避免摄像头一直开机的能耗浪费。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