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移动体的装置以及方法_5

文档序号:9553560阅读:来源:国知局
,当判断为跟踪解除条件成立时,监视装置1扩大重点监视区域R2进行定点监视,从而在监视区域R1内存在多个移动体的情况下,也能够对应当重点监视的进出口 G的附近进行监视。
[0137]根据以上说明的本实施方式的控制方法,起到以下效果。
[0138]当在监视区域R1内确定了多个移动体时,在跟踪解除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扩大重点监视区域并通过摄像机装置3进行定点监视,因此,能够识别存在于重点监视对象的附近的移动体,能够防止应当重要监视的范围内的监视性能降低的情况。
[0139]另外,由于扩大重点监视区域R2内进行拍摄,因此,能够可识别地拍摄重点监视区域R2内的移动体。由此,在多个移动体进入监视区域R1内的情况下,也至少能够对监视者所希望跟踪的重点监视区域R2内的移动体进行监视。
[0140]在对相同的移动体进行自动跟踪的跟踪期间连续低于下限值的次数达到下限判断次数以上的情况下,即,频繁发生移动体被识别之前就切换摄像机装置3的视场的情况下,扩大重点监视区域R2并通过摄像机装置3进行定点监视。由此,摄像机装置3的视场固定,能够识别移动体。
[0141]在判断期间内切换跟踪对象的次数超过预先决定的判断上限数的情况下,即频繁切换摄像机装置3的视场的情况下,扩大重点监视区域R2并通过摄像机装置3进行定点监视,因此摄像机装置3的视场固定,能够识别移动体。
[0142]在响应时间比预测时间长的情况下,扩大重点监视区域R2并通过摄像机装置3进行定点监视,因此,在来不及进行自动跟踪的状况下,与第一实施方式相同,也至少能够拍摄到位于应当重点监视的地点的移动体。
[0143]在存在于监视区域R1的移动体超过移动体上限数的情况下,扩大重点监视区域R2并通过摄像机装置3进行定点监视,因此,在来不及进行自动跟踪的状况下,与第一实施方式相同,也至少能够拍摄到位于应当重点监视的地点的移动体。
[0144]在重点监视区域R2未被监视的期间超过未监视上限值的情况下,扩大重点监视区域R2并通过摄像机装置3进行定点监视,因此,能够防止重点监视对象或者重点监视区域R2未被监视的期间增长,监视状态恶化的情况。由此,例如,对于在监视区域R1内处于静止状态(如果是人,例如还包括虽然手动但位置不动的状态),暂时“不是移动体”而不属于跟踪对象的物体位于重点监视对象或者重点监视区域R2的附近的情况等,能够监视重点监视对象或者重点监视区域R2。
[0145](其他的实施方式)
[0146]本发明不限定为各实施方式例示的情况,例如能够以下进行变形或扩大。
[0147]各实施方式所示的数值仅是例示,不限定于此。
[0148]在检测物体的情况下,根据通过多次扫描而不是一次扫描获得的数据进行物体的检测、移动体的确定。
[0149]在各实施方式中,为了简化说明而例示了定点监视期间中进行等待的处理的流程,但监视装置1在定点监视期间中也进行物体的检测、移动体的确定,当经过定点监视期间后,对定点监视期间中确定的移动体进行自动跟踪。
[0150]在需要监视者进行识别的情况下,需要持续拍摄相同的移动体约两秒钟,但例如若采用在显示器装置4中设置存储部而能够使拍摄到的图像再生的结构,即便缩短持续拍摄相同的移动体的期间,也能够之后进行确认。因此,响应时间、跟踪期间能够根据监视装置1的结构等适当地设定。
[0151]判断基准A?E可以任意组合。S卩,在第一实施方式中虽采用了判断基准A、B,但也可以采用判断基准C?E,或也可以仅采用判断基准D,若移动体的数量多则进行定点监视。另外,对于第二实施方式、第二实施方式也相同,判断基准A?E可以任意组合。
[0152]在各实施方式中,在监视区域内确定的移动体也包括,虽然在监视区域内停止且暂时判断为“不是移动体”但之后再次开始移动的移动体。
[0153]附图标记说明
[0154]附图中,1表示监视装置,2表示区域传感器装置(光学式测距仪),3表示摄像机
目.ο
【主权项】
1.一种监视预先设定的监视区域的移动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通过光学式测距仪对所述监视区域内进行扫描,检测物体, 确定检测到的所述物体中的移动体, 将在所述监视区域内最新确定的移动体设定为跟踪对象, 通过摄像机装置对设定为所述跟踪对象的移动体进行自动跟踪。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存在多个新确定的移动体的情况下,反复进行从靠近所述监视区域的边界的移动体开始依次设定为跟踪对象并进行自动跟踪的步骤,将通过该步骤所确定的全部移动体设定为跟踪对象。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与新设定为跟踪对象的移动体到达预先设定在所述监视区域内的重点监视对象所需的预测时间相比,对该移动体进行自动跟踪之前所需的响应时间更长的情况下,通过所述摄像机装置以广角对包括所述重点监视对象的重点监视区域进行定点监视。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对相同的移动体进行自动跟踪的跟踪期间连续低于预先设定的下限值的次数达到下限判断次数以上的情况下,通过所述摄像机装置以广角对预先设定在所述监视区域内的包括重点监视对象的重点监视区域进行定点监视。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对于在预先决定的判断期间内切换跟踪对象的次数超过预先决定的判断上限数的情况下,通过所述摄像机装置以广角对预先设定在所述监视区域内的包括重点监视对象的重点监视区域进行定点监视。6.根据权利要求3?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通过所述摄像机装置以广角对所述重点监视区域进行定点监视时,若选择该重点监视区域内的任一移动体,则将所选择的移动体设定为跟踪对象并进行自动跟踪。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判断是否在所述监视区域内确定了多个移动体, 在判断为确定了所述多个移动体的情况下,判断为了解除基于所述摄像机装置的自动跟踪而预先设定的跟踪解除条件是否成立, 在判断为所述跟踪解除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扩大所述监视区域内的包括重点监视对象的预先设定的重点监视区域,通过所述摄像机装置进行定点监视。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跟踪解除条件设定为,对相同的移动体进行自动跟踪的跟踪期间连续低于预先设定的下限值的次数达到下限判断次数以上。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跟踪解除条件设定为,在预先决定的判断期间内切换跟踪对象的次数超过预先决定的判断上限数。10.根据权利要求7?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跟踪解除条件设定为,与新设定为跟踪对象的移动体到达所述重点监视对象所需的预测时间相比,对新设定为跟踪对象的移动体进行自动跟踪之前所需的响应时间更长。11.根据权利要求7?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跟踪解除条件设定为,所确定的移动体的数量超过预先设定的移动体上限数。12.根据权利要求7?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跟踪解除条件设定为,所述重点监视对象或者所述重点监视区域未被监视的期间超过预先设定的未监视上限值。13.根据权利要求7?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重点监视区域设定为至少能够拍摄多个移动体的范围。14.一种监视移动体的方法,通过光学式测距仪对监视区域内进行扫描并检测物体,确定检测到的物体中的移动体,将所确定的移动体设定为跟踪对象并通过摄像机装置进行自动跟踪,其特征在于, 判断是否在所述监视区域内确定了多个移动体, 在判断为确定了所述多个移动体的情况下,判断为了解除基于所述摄像机装置的自动跟踪而预先设定的跟踪解除条件是否成立, 在判断为所述跟踪解除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扩大所述监视区域内的包括重点监视对象的预先设定的重点监视区域,通过所述摄像机装置进行定点监视。15.一种监视预先设定的监视区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 通过光学式测距仪对所述监视区域内进行扫描并检测物体的机构; 确定检测到的所述物体中的移动体的机构; 将在所述监视区域内最新确定的移动体设定为跟踪对象的机构;以及 通过摄像机装置对设定为所述跟踪对象的移动体进行自动跟踪的机构。
【专利摘要】通过区域传感器装置(2)(光学式测距仪)对监视区域内进行扫描并检测物体。确定检测到的该物体中的移动体,将监视区域内最新的移动体设定为跟踪对象。通过摄像机装置(3)对设定为跟踪对象的移动体进行自动跟踪。由此,在监视区域中存在多个移动体的情况下,也能够切换跟踪对象,并且将监视者所希望跟踪的移动体设定为跟踪对象。
【IPC分类】H04N7/18, H04N5/232, H04N5/225
【公开号】CN105308955
【申请号】CN201480012941
【发明人】泷口昌宏, 岩崎哲也, 坪根贤次
【申请人】株式会社电装
【公开日】2016年2月3日
【申请日】2014年3月10日
【公告号】CA2904235A1, DE112014001201T5, US20160042622, WO2014136979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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